2012年6月5日

[轉錄評論] 我們要睡到幾時?(張大春)

2012年06月05日

我要向我的老朋友、布農族詩人田雅各道歉。

他在周末清晨打電話給我,以為我應出現在台東杉原灣的抗爭現場:「啊你怎麼沒有來?」那時我還在睡夢之中,逐漸醒來後才想起:我只是前一天晚間在臉書上轉貼一篇《杉原灣告急,請救救我們!》的文字。「啊你還在睡覺喔?」雅各這樣說:「對不起,吵到你了。」

該說對不起的是我。是的,我還在睡覺!我們這島上有一兩千萬人可能都還在這個議題上睡覺呢兄弟,我只不過轉貼了一篇文字,貼過之後顯然就徹底忘懷了、毫不措意了;而東台灣海岸線正在崩毀──那是地方政府帶頭、夥同土地開發商蠻幹的一樁罪行。

這一節火車頭──「美麗灣渡假村」──是由台東縣政府開局做莊的一個建案,地點在杉原灣。任何建案都需要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由環評審查委員會司其事。照說球員歸球員,裁判歸裁判,本來不相雜廁,可是美麗灣這案子很特別,由縣府外包,過去8年來歷經5次環評,2008年6月也通過了,卻在今年1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定環評無效,其原因在於台東縣政府當初通過環評的決議程序違法。 依照法令,超過30間雙人客房的旅館應由中央部會主持環評審查,為降低審查層級,「美麗灣」一案儘管佔面積高達6公頃、80間客房,卻仍申請為「一般飯店」,這是此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定環評無效的根本原因。換言之,環評須拉高層級、重新來過。其間,工地照常運作。

縣政府和委外的業者都只有那句老話:「開發不等於破壞。」 跟在這一節火車頭後面的,還有好幾個開發案,總計將要佔去89公頃的土地,蓋成1500間客房。其中,包括都蘭黃金海的11公頃、500間客房及杉原棕櫚的26公頃、也是500間客房,還有278間客房的海濱大酒店和佔地18公頃的遊艇港;總開發面積會是目前美麗灣一案的十幾倍。

誤以為盡公民義務
抗爭已展開,台東縣政府也高調加強警力,訓斥集結的民眾違反《集會遊行法》。但民眾的回應很清楚:「到底是誰違法?」環保團體和原住民團體所爭的,並不是高蹈虛空的抽象概念,而是應落實在每個人生活環境裡的正義究竟還存在嗎?儘管退一萬步來說:從最高行政法院判定美麗灣一案環評無效的那一刻起,開發工地也都還沒停止作業,這是現代化民主國家的公民無從想像的公共暴力,可是公民還在睡覺。

除了「開發不等於破壞」,美麗灣渡假村方面還強調,期待這案子能為台東縣旅遊發展「盡份心力」,會「盡力愛護杉原灣,守護都蘭灣,將著重在生態環境與人文回饋。」你聽得進去嗎?這些人連法令和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都不能遵守了,還可能守護你什麼?愛護你什麼?回饋你什麼呢? 我還在睡嗎?慚愧。

當我不記得台東海岸線有多麼美麗的時候,當我不在乎那些度假村有多醜陋的時候,我的確還在睡著,夢中還當自己是個文明人;卻全然沒發現:我只是看著電腦螢幕上累增著按讚的數字,誤以為自己盡到了公民的義務。

〈果然有話〉作者為作家
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05/3427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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