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

抗議美麗灣,守護東海岸

【 2010/9/17 抗議美麗灣,守護東海岸 新聞稿 】
環保局,不要再當「海岸殺手」

請停止環評、停止上訴,要求美麗灣飯店立即停工

爭議6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BOT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已在9月7日判決台東縣政府及美麗灣度假飯店敗訴,明確指出「建造無效」,要求業者停工。未料,台東縣政府日前卻違法核發美麗灣飯店「新建照」,而且悄悄以「維修」之名行「違法復工」之實,不僅拆除鐵皮圍釐,更開始測試消防、警報等設施,遭居民檢舉抗議。

今(9月17)日,台東縣環保局居然還要到美麗灣飯店做「環境影響評估查核」!我們不知一個已經被法院判定是「大違建」的美麗灣飯店,為何需要維修?為何需要環評?

美麗灣BOT案共有2個訴訟。一是業者以0.9997公頃規避環評進行開發,並申請建照,之後又擴建整體開發面積至5公頃多,環團提出告訴,行政法院判決應停工;但搶建部分因業者已補做環評且有條件通過,環團則提出告訴要求撤銷環評結論。但兩起訴訟都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府敗訴,台東縣府卻仍不改態度,以「建物已在,須務實面對美麗灣申請國賠或縣府賠錢」為由,企圖恐嚇人民、綁架人民。

「做錯事情不認錯,還硬拗」,公僕招商,沒有意見徵詢、規避環評、破壞沙灘、剝奪大眾的親海權等違法事情樣樣來,法院判決證明美麗灣敗訴,而台東縣府竟毫無悔過之心,還要以合法為違法事情護航到底。不禁想問一下公僕們?為什麼違法的人,還可以獲得國家賠償呢?莫非學校教育教錯了嗎?



杉原灣是台東最美麗的海岸,是所有台東人共同的海岸記憶,更是刺桐部落阿美族人的傳統領域,為何台東縣政府將最美麗的海岸割讓給財團,變成私人所有。況且我們僅僅是要求縣政府「依法行政」,為何判決已經確定,環保局卻目無法紀。

環保局作為環境保護的把關者,應該是東海岸守護者,不應該當「海岸殺手」,成為台東的罪人。

我們要求:

立即停止環評、停止上訴,

命令美麗灣飯店立即停工。

9月17日上午9:30我們將於環評現場抗議,

敬請媒體記者前往採訪攝影,共同守護東海岸。

行動單位:台東縣卑南鄉富山社區發展協會、刺桐部落阿美族人、狼煙行動聯盟

新聞聯絡人:林淑玲(阿美族刺桐部落族人 電話:0980946795, HYPERLINK "mailto:myhouse950@hotmail.com" myhouse950@hot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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