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

[新聞] 打交部一巴掌 國道走山 監院:有人為疏失

編按:刺桐部落附近地質跟利吉惡地是一樣的,鬆軟的土地上方目前幾乎長滿了外來入侵種銀合歡,由於多年的開發,已經沒有原生森林,所以也沒有大樹保護土地,都是淺根系的樹林與植被,每逢大雨山上的黃色泥土就會順著溝渠流入海中。


包括美麗灣飯店在內,整個杉原海岸就有四個開發案,整個都蘭灣加起來共有七的開發案,先不論原住民文化與傳統領域問題,這些開發案真的有好好了解一下這地區的地質條件,真的適合大規模開發嗎?動輒數公頃到數十公頃的這些開發案,出了問題波及到附近百姓的身家安全,你們真的能負責嗎?...請不要繼續製造災難!!請動動你們聰明的腦袋,想一想不會破壞環境的開發方式吧,環保不是嘴巴說說而已,大自然會考驗業者的誠意!












國道三號走山事件,雖然交通部自己認定沒有人為疏失,但監院調查卻發現地質調查研究所早就提出警告,指出走山路段是「岩體滑動的高潛勢區」,交通部卻未能及時防範,有人為疏失。圖為國道北部路段現在已經安裝監測設備。 (高公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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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3

交部自認無疏失 各方砲轟
〔記者陳慧萍、曾鴻儒、顏若瑾、曾韋禎、胡健森/綜合報導〕去年國道三號走山事件造成四人罹難,交通部前天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沒有人為疏失,昨天不但引發藍綠立委砲轟,罹難者家屬也大表不滿,更被監察院打了一巴掌。監委發現,地質調查研究所早在九十七年就曾警告交通部,走山路段是「岩體滑動的高潛勢區」,交通部卻未能及時防範,確有人為疏失。身兼國道新建工程局與高速公路局長的曾大仁更演出左手沒有告知右手的荒謬情事。


地調所提警告 交部未防範
監委周陽山表示,走山路段的實際破壞面遠超過路權維護範圍,滑落土方達四十一萬公噸,超過原先設計預估的十一倍,這顯示八○年代興建時所訂的工程安全規範已不符合現況。

周陽山指出,地調所九十七年六月曾檢送「都會區及周緣坡地環境地質資料庫圖集及說明書」給交通部所屬的國道新建工程局、運輸研究所和公路總局等單位,就曾警告走山路段是「岩體滑動的高潛勢區」,但行政單位缺乏橫向聯繫,導致這項重大工安訊息並沒有傳達給高速公路局,錯失防範先機。

糾正文指出,根據大地工程學會調查報告,走山路段邊坡的原始設計與真實滑動剖面存在有夾角差異,安全係數不符規範需求,且高公局未遵守「公路養護手冊」規定,確實執行崩塌路段的邊坡巡查作業,並草率停用既有偵測坍方的偵測器,的確有疏失。

由於交通部與監察院公布調查結果時間只隔一天,監院昨天揭露的訊息最讓各界震撼的是,走山路段三年前就被列為岩體滑動的高潛勢區,高公局卻直至走山意外發生都還不知道,地調所也曾將此一訊息通知運研所和國工局,同樣沒有人將警訊告知高公局。

身兼國工局與高公局長的曾大仁坦言,當年報告送達國工局時,他只是副局長,但直到後來接任國工局長時,從來沒有官員向他報告此事,所以高公局亦不知情,他會回頭清查當年的公文流向,檢討該負責任的官員。對於外界最關心的責任追究,交通部發言人葉匡時僅低調表示:「內部會檢討。」曾大仁也以「按行政院指示來做」回應。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于高則認為,交通部與國工局的應變確實不夠積極,但台灣的地質敏感區太多,加上又有法令限制,類似問題要做好橫向聯繫,不能只靠部會,應有更高層級的政務委員來整合並主導災害預防。

葉匡時說,走山事件發生後,道路設計、施工、養護規範未能與時俱進部分,交通部已通令全盤檢討,高公局養護規範已完成修正,並開始根據新規範執行養護工作。

曾大仁指出,過去國道養護未及於路權範圍外,新的養護規範頒訂後,只要有必要,即便在路權範圍外也會納入養護,如果地主不同意養護人員進入,必要時會援引公路法徵收土地。

曾大仁指出,走山段邊坡偵測器僅具位移監測功能,無法監測地下水位變化,九十七年間毀損後難以修復,木柵工務段段長與承辦員評估後決定停用;走山事件發生後,有六人因此遭懲處,並已在國道六十六處邊坡加裝監測設備。



出處 自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3/today-t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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