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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議員陳‧藍姆洛昨天質詢因環保人士舉發、未經環評即開發的美麗灣渡假村,會不會是繼台東焚化爐之後,成為台東另一個錢坑?台東縣長黃健庭表示,他上任後即用盡心思,想辦法解套,又能為台東增加200個就業機會。 陳‧藍姆洛憂心表示,經仲裁台東縣須花19.6億元買回台東焚化廠,現在還有一個美麗灣開發案仍在法院仲裁,一旦縣政府敗訴,台東縣還要再賠償業者好幾億,台東哪有幾個好幾億? 陳‧藍姆洛說,「我們非常歡迎財團來台東投資開發,帶動台東經濟繁榮、文化發展,大家可以賺錢」,但一切都要合法,一定要好好把關,因為台東每一塊地都非常美,非常重要,縣府不可以人家隨便請吃幾頓飯,不可能的都變可能了。 陳‧藍姆洛質疑為什麼縣府可以違法協助業者規避環評,明明開發面積6.9公頃,硬是切割成兩塊,一塊0.999公頃,明顯幫助業者未經環評就先開發,現在環保人士提告,縣府竟協助業者取得使用執照,一旦敗訴,法院裁定美麗灣不得營運,台東縣政府還要賠業者好幾億,「縣府應該為縣民好好把關,不要推一個BOT或BOO案,台東就拿錢賠廠商。」 黃健庭強調,美麗灣申請環評,環評通過了是事實,縣府核發使用執照,一切依規辦理。 【2011/05/31 聯合報】 |
<反美麗灣大飯店,搶救花東海岸>連署網頁公民版 學者版
2011年5月31日
[新聞] 台東議員:美麗灣,另一個錢坑?
編按:議員問的是違法協助業者規避環評,但是縣長根本就沒有回答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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