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

[新聞] 台東縣宣佈推動「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

編按:台東縣政府原本為環境把關的工作沒做好,面對社會質疑聲浪,狗急跳牆,現在又弄一個新的規定出來唬爛人民,有漂綠(green wash)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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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針對社會反對東海岸開發聲浪 台東縣宣佈推動「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 
2011/10/5台東縣政府新聞稿:
針對東海岸未來開發案的疑慮,台東縣長黃健庭選擇站出來,用更負責任的態度、以立法的方式為自然環境把關,黃縣長今(5)日下午在縣府10月份主管會報中宣佈,要為台東量身打造「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結合中央法規雙重守護台東是台灣『最後』的一塊淨土,一方面朝整體性規範經營,解決經濟弱勢的困境,絕不讓台東成為台灣『最落後』的一塊淨土!並追求兼顧環境、社會及經濟三項永續發展的台東

黃縣長在縣務會議中指出,好山好水是台東的競爭力,上任以來,堅持縣內任何開發案一定是無污染的產業,即使面對已向中央申請的十幾個東海岸開發案,他的立場與態度始終如一,除了為環境生態把關,還要地方自訂法規,用美學經營台東新風貌,這也是延攬交大建築研究所長張基義出任副縣長的主要原因。

黃健庭說,「花東發展條例」的通過,對於他要保護台東環境是一大利多,援用該條例第七條,今天宣布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推動工作正式啟動這也將成為全國首開先例訂定景觀自治條例的縣市,目標明年上半年送縣議會審議,未來縣內重點景觀區域內的開發案,都必須交由這個條例來審視,這項工作將交由張副縣長召集進行規劃。
黃縣長說,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將與中央建築法、環評法雙管齊下,發揮地方政府監督、把關的功能,包括東部海岸在內的重點景觀區域,都可透過該條例來保護、獎勵景觀資源豐富的自然及人文地景,同時規範、整頓需要改善的環境景觀,確保台東的未來發展是優質、永續的。

事實上,台東正面臨經濟貧困的殘酷現實,已經造成社會失衡,每年近2千名的人口流失,高失業、低所得以及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虐童、中輟生…等種種嚴重問題,必須透過發展產業、創造就業,才能提供民眾安定生活,黃健庭認為台東所追求的發展是環境永續、社會永續、經濟永續三方面兼顧的平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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