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美麗灣大飯店,搶救花東海岸>連署網頁公民版 學者版
2011年12月22日
[新聞] 抗議美麗灣 原民監院陳情
【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大紀元記者 耿豫仙台灣綜合報導)東海岸開發案不斷,引發當地民眾反彈,22日上午,都蘭海灣落聯盟、刺桐部落、台東縣卑南鄉富山社區發展協會、東部發展聯盟等民間團體到監察院陳情,指控這些開發案完全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也未與當地原民溝通就強行興建,他們要求監院調查是否有違法情事。
本月間,台東「美麗灣度假村」在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後,仍然大興土木,並召募工作人員,強調即將開幕,此舉觸怒了當地原住民,22日向監察院提出檢舉,由監察委員馬秀如接受陳情。
刺桐部落代表林淑玲表示,台東縣府從96年即未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便自行發出建照。民團97年告上法院,判決環評無效,99年9月7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縣府應停工,但縣府卻一意孤行。另,依據〈觀光發展條例〉,觀光飯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為交通部觀光局,縣府無主管權卻核發旅館營業執照。
台東縣府祕書長陳金虎則表示,一切「依法行政」,至於是否違法,縣府只認定法院的判決定讞、不能上訴為止。陳金虎表示,要沒有把握,也不會讓廠商一路蓋到完工,縣府還是要為廠商負責。
陪同陳情的律師許嘉容指出,原民團體今天是就美麗灣公司要繼續申請營業執照的部分陳情,與先前的司法訴訟案件範圍不同,希望監院能繼續調查,不要停止。◇
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等民間團體22日赴監院陳情,指「美麗灣渡假村」在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後,仍在杉原海灘動工,盼監委主持公道。(中央社)
出處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12/22/n3464549.htm抗è°ç¾Žéº—ç£--原民監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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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2 苦勞報導 出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5602
美麗灣還在蓋! 刺桐部落五赴監查院陳情 盼再啟調查
張心華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22日上午,刺桐部落、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等關心東部海岸的團體五度前往監察院陳情,針對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在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後,仍執意動工的違法行為,要求監院調查台東縣政府及縣長黃健庭。
「這件事情已經爭議很久了。」記者會一開始,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便無奈說道,台東縣政府未經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便將傳統領域簽給財團。她質疑,縣府一直喊依法行政,讓美麗灣持續開工。「難道《原住民基本法》就不是法律嗎?為何無法落實?」
都蘭部落頭目沈太木說,財團剝奪原住民的土地、獨占海洋,那是原住民的所有,為何政府會讓這麼嚴重的事情不斷發生、漠視他們的聲音。馬躍‧比吼則呼籲,政府應該好好落實《原基法》,政府或私人在原住民族土地進行開發,都要徵詢原住民族的同意,絕對不可擅自妄為。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強調,根據觀光發展條例,美麗灣渡假村的規模為觀光飯店,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觀光局,而非台東縣政府,因此縣府無權核發營業執照;且後來的環評結論,同樣應屬無效。林淑玲說,長久以來沒有獲得任何回應,族人感到氣憤與無力;她認為,假使爭議遲遲無法解決,讓人不禁懷疑政府是否有足夠的公權力去監督所有開發案。
林淑玲表示,過去幾次的陳情,監察院都以行政訴訟尚在審理為由,暫停調查;但這次陳情,監委馬秀如明確表示,「美麗灣渡假村」案已經立案,並希望部落可以整理大事紀及法院判決書,以利調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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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美麗灣 原民監院陳情
2011-12-22 12:0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101/132011122200744.html
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等民間團體今天赴監院陳情指,「美麗灣渡假村」在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後,仍在杉原海灘動工,台東縣府侵占原民傳統領域,違法強行開發,盼監委主持公道。
刺桐部落、台東縣卑南鄉富山社區發展協會、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在監察院門口召開記者會指出,台東縣政府長期侵占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在台東海岸一件又一件的開發案,完全未依政府頒布的原住民族基本法與當地原住民族溝通,強行興建,搶奪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違法開發,讓當地原住民族忍無可忍。
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理事長沈太木指出,台東縣政府把原民的海、原民的土地租給財團,原民團體從民國97年至今已陳情5次,希望國民黨政府、總統馬英九給原民一個交代。
陳情團體指出,「美麗灣渡假村」在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後,至今仍然在杉原海灘動工,絲毫沒有悔意,而且大興土木,並大舉招募工作人員,不斷宣稱即將開幕,此舉顯然違法。
陳情團體說,根據觀光發展條例,美麗灣渡假村飯店應為觀光飯店,主管機關應為交通部觀光局,台東縣政府無權核發旅館業營業執照,而之後所進行的環評審查結論,也屬無效的行政處分。
陳情團體指出,美麗灣渡假村的營運內容,顯然並非一般旅館業的規模,卻向台東縣政府申請核發一般旅館業的營業執照,想要規避中央主管機關的審查。
陪同民間團體陳情的律師許嘉容指出,受理陳情的監委馬秀如稱「美麗灣渡假村」監院已立案調查,但就原民團體所知,監院因此案正進行司法訴訟,已停止調查,原民團體今天是就美麗灣公司要繼續申請營業執照的部分陳情,與先前的司法訴訟案件範圍不同,希望監院能繼續調查,不要停止。10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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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美麗灣違法施工 原民北上監院陳情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 – 2011年12月22日 下午7:52
新頭殼newtalk 2011.12.22 楊宗興/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ä¸æ»¿ç¾Žéº—ç£é•æ³•æ–½å·¥-原民北上監院陳情-115228108.html
美麗信集團投資的「美麗灣度假村」遭當地居民質疑違法動工,今(22)日上午台東刺桐部落的族人北上監察院陳情,指美麗灣在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後,仍然在台東杉原海灘違法動工,而台東縣政府也涉嫌包庇,讓財團違法強行開發,他們希望監委能主持公道。
刺桐部落等原住民團體今天在監察院門口召開記者會,他們批評台東縣政府長期侵占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在台東海岸一件又一件的開發案,完全未依照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施行的《原住民族基本法》與當地原住民族溝通,就強行興建、搶奪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違法開發之舉讓當地原住民族忍無可忍。
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理事長沈太木表示,台東縣政府把原民的海洋與土地租給財團開發,原民團體從民國97年至今已經陳情5次,希望國民黨政府、總統馬英九給原住民一個交代,不要讓原住民留離失所。
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指出,「美麗灣渡假村」在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後,至今仍然在杉原海灘動工,絲毫沒有悔意,而且大興土木,並大舉招募工作人員,不斷宣稱即將開幕,此舉顯然違法。
她進一步指出,縣府涉嫌包庇,強發執照給業者,但根據《觀光發展條例》規定,美麗灣渡假村飯店應為觀光飯店,主管機關應為交通部觀光局,台東縣府無權核發旅館業營業執照,而之後所進行的環評審查結論,也屬無效的行政處分。
林淑玲還說,美麗灣渡假村的營運內容,顯然並非一般旅館業的規模,卻向台東縣政府申請核發一般旅館業的營業執照,想要規避中央主管機關的審查。
協助原民團體的律師許嘉容指出,受理陳情的監委馬秀如稱「美麗灣渡假村」,監院已立案調查,但就原民團體所知,監院因此案正進行司法訴訟,已停止調查。不過他強調,原民團體今天是就美麗灣公司要繼續申請營業執照的部分陳情,與先前的司法訴訟案件範圍不同,希望監院能繼續調查,不要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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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岸大型開發馬不停蹄 環委怒斥開發單位
2011-12-21 13:08 中廣新聞 翁千惠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11221002365&cid=1210
台東杉原灣包括違法施工的美麗灣度假村共有六個大型開發案正在進行當中,環署上午進行「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及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兩個開發案聯席審查會議,環團及環評委員批評台東縣政府及開發單位的一意孤行,不僅未依原基法徵詢當地原住民意見,更將造成珊瑚生態及遺址的嚴重破壞。(翁千惠報導)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爭議未決,但東海岸的開發卻沒有停下腳步,營建署所劃設的全台12個沿海保護區之一「花東沿海保護區」目前仍有五到七個大型開發案等待開發;環團今天前往環保署抗議,指出杉原灣光度假村型的開發案就要增加約1500間客房,而已經通過環評的「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及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兩個開發案面積更是違法開發的美麗灣度假村六倍,潮間帶及海洋生態可能因遊憩建設遭到破壞。
環團表示,違法開發中的美麗灣度假村是所有開發案中範圍及規模最小的開發案,其它開發案都是美麗灣的倍數以上,杉原棕櫚度假村每天都有將近400噸的廢水排入杉原海水浴場,對台灣首次發現的「貝氏耳紋珊瑚」將造成嚴重傷害,而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範圍與富山遺址重疊,應暫停開發進行後續審查。
環評委員劉益昌指出,黃金海休閒渡假村按現行開發案配置方式將嚴重影響富山遺址的完整性,怒駁台東縣政府「不必申請」的說法根本就是硬拗,而棕櫚度假村開發範圍中的每一個海接面都是早期原住民向外移民的重要遺跡,不宜與以開發,
『這其實是錯錯錯,不要硬拗,這是台東縣政府在硬拗,老百姓可以告台東縣政府,不是不必申請,而是疏忽了沒有申請。』
劉益昌也表示台東縣政府必須要將所有考古遺址與開發案放在同一思考架構內,不宜單案評估,但顯然台東縣政府已無法執行,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文建會對文化資產直接接管進行通案評估,同時建議觀光局東管處在都蘭灣劃設「整體東部海岸嚴重發展地區必須與以整體評估區域」,進行全面大規模的生態及健康評估。
環差會議最後決定開發單位補件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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