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自然海灣,五個飯店園區,總計1500間以上房間,未來的杉原灣,不是墾丁化,而是圍城化,以人工建物築起自然海岸的金權長城。
環保署在21日,併案審查杉原灣上二件開發案,「杉原灣棕櫚濱海度假村」位於杉原灣北端山坡上,開發面積26公頃,另一件「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度假村」位於杉原灣南端坡地上,開發面積11公頃,二件開發案中間就是美麗灣飯店。當然,還有尚未浮現的「那魯灣濱海大飯店」、「杉原遊艇港」開發案。
二案併審,呈現杉原灣的高度開發,也讓參與審查會的環境團體、部落居民、環評委員、媒體記者,一下子分不清那件算是那件,只感覺財團狂亂、滿地開發。
審查會前,環境團體召開記者會,表達高度憂慮。來自刺桐部落的林淑玲一臉無奈,幾年趕不走美麗灣,現今又來二件開發案,再加未來二件開發案,讓小小刺桐部落完全被包在度假村裡。林淑玲表示,杉原灣的泛濫開發,不斷複製美麗灣開發模式,不只壓縮部落生存空間,就連生態也無法倖存。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手持建物模擬圖,痛斥政府放縱業著開發,已經讓整個杉原灣變成渡假村園區,蓋上巨大醜陋的建築,讓整個灣區高度水泥化。在現場的看板上,貼著背後閃耀金光的建築,如果不是事前說明是住人的飯店,還會讓人誤認是渡化西方的安樂園建築。
進入環評審查時,環評委員劉益昌針對遺址調查提出意見,表示二個開發案都有遺址存在,尤其「黃金海休閒度假村」所在的富山遺址,具有重要的考古價值,遺址所在位置,幾乎就和開發區域重疊,但是業者卻局部標出遺址範圍,扭曲學術研究,非常不當。他警告開發業者,如果不作慎重調查,依照遺址分佈範圍,幾乎一動工就挖到遺址,依法必須停工調查搶救,如果地方文化單位,漠視破壞遺址,讓業者繼續施工,他表示環境團體可以提出控告,因為政府已經違法。
另外,多位委員也針對,杉原灣一個地方有那麼多開發案,要求必須進行總體開發評估,不能以單獨開發個案來看,如果業者自己進行的環評調查,無法兼顧所有開發案,就必須由管理東部開發的觀光局東管處,進行灣區高強度開發的影響調查。
面對反對聲浪,與會的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業者表示,開發區域所在的杉原遺址,不是法定遺址,已請史博館人員進行慎密調查,「發現地上遍佈東西(文物),可能是土地改良造成的全面性覆層,所以在必較深層,超過二米以下是看不到什麼東西」,如果它是一個沒有文物活動的遺址,即不能搶救,也不能變更設計,監看也看不出結果,如果是卑南文化等級的東西,應該回復社會正義,這是國家資產,國家應該負責收回,不是靠私人力量。
開發業者冗長發言,抱怨長期審查,擔誤開發時程,經主席提醒,環評審查有一定程序,如果提出資料不夠完整,仍有疑慮,就必須繼續審查。最後在環評委員閉門討論後,基於二件開發案許多資料不完整,決定要求補件繼續審查,參加的環保團體認為,根本應該撤銷開發,不必繼續審查。
「黃金」與「棕櫚」二件開發案,其實在十年前都已提出開發,長期無法通過審查,都是因為位於遺址區域,開發有破壞遺址問題,所以至今不斷變更設計,仍是有破壞危機。對於業者辯詞遺址重要,不能開發,就應該由政府購回土地保護,環境團體表示,遺址被發現存在,已經數十年,業者明知遺址存在,購地想開發,現今發現開發困難,就想要求政府出錢購地,根本不合道理。
部落地也要佔,遺址區也要開發,東部開發潮下,幾乎已經到活人死人都不放過,對於破壞史前遺址,危害灣區生態,杉原灣築起的開發長城,無異用高度金權資本,圍困這塊自然的灣岸,讓已經千年安寧的土地,一夕變樣,走向死亡海灣。
出處 ★圍城。杉原灣—黃金棕櫚齊開發★
munch 在天空部落發表 December 22, 2011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457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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