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

台東縣府:不論環評結果 美麗灣不拆


 摘錄自2012年11月23日中國時報台東報導

六百多位學者連署籲台東縣政府拆除美麗灣飯店,台東縣政府廿二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美麗灣沒有先拆後環評問題,一切尊重環評委員專業決議;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即使美麗灣環評未通過,也沒有拆除的問題。

美麗灣第七次環評將在下周四展開,對於美麗灣先建後環評及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飯店建照無效、環評撤銷定讞等判決,讓國內六百多位學者也跳出來連署,希望台東縣政府要拆除美麗灣、並呼籲環評委員不要出席下周四會議。

對此台東縣政府祕書長陳金虎召開記者會發表嚴正聲明表示,美麗灣建築用地早在民國七十五年劃定為遊憩區建築用地,當時興建有海水浴場硬體設施,並非學者強調未開發用地。陳金虎舉例表示,雲林縣政府興建焚化爐,同樣環評審查結論遭到撤銷,但最終還是回到環評審查程序,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園區擴建案遭到撤銷環評結論,也未被要求拆除廠房,環保署並重啟環評審查,證明沒有先拆後環評問題。

陳金虎強調,對於學者要拆掉才能環評言論不能苟同,希望學者能深入了解台東民眾需求,台東是淨土,但也不能沒有發展,學者一昧反對只會讓台東傷害更重。但他再三表示,縣府雖然希望台東能發展並沒有預設立場,仍會尊重環評委員專業決議。
許瑞貴在會中表示,飯店興建是遊憩區建築用地依法可以興建建物,飯店將來營業會有汙染,環評是預防措施並非一般環評要將地目變更使用,他強調,「即使環評沒過,美麗灣也不用拆,只是不能營運。」

對於縣府說法,代表環保團體辯論律師詹順貴則嗤之以鼻,他強調中科三期是政府護航業者不當案例,縣府說法只是突顯他們立場不公正,護航不遺餘力。

他說,海水浴場建築用地僅限於興建更衣室、收費亭等小設施,台東縣政府以公有土地BOT興建超級大旅館,本來就要接受環評審查,縣府以一些似是而非錯誤訊息混淆資訊,甚至要逼環評委員屈服,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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