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

陳芳明:美麗灣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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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芳明】
2012.12.25 03:20 am

歲末天寒之際,法務部以無預警的速度突然執行六個死刑。這項行動,為馬政府落後遲緩的政治改革,帶來亮麗的政績。空氣中彌漫著死亡的氣味,並且也飄散到台東的美麗灣。八年來,美麗灣被財團視為觀光產業的金雞母。在環境評估還未完成前,就已經在東海岸沙灘建立起一排華麗而醜陋的建築,據說是要為台東縣民創造就業機會。如此用心良苦的財團,得到台東縣政府的貼心支持。抱持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頂撞高等法院的審判,強行通過美麗灣開發案。

這項BOT開發案,面臨一大障礙,便是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開發違法,環評違法。內政部長李鴻源也在立法院公開回答質詢,本案是實質違建。但是在最高法院宣判之後,台東縣政府完全採取不作為的態度,容許那一排華麗而醜陋的建築繼續矗立在海岸。一個地方政府,不僅敢於對抗中央政府,而且也敢對抗最高法院,必然是經過精心盤算。如果這種違法違建可以偷渡成功,簡直是違反天理。中央政府的尊嚴不僅掃地,最高法院的判決也受到唾棄。

馬政府的國土規劃究竟是什麼?這是令人迷惑且苦惱的問題。我們住在台灣如許之久,但是對這塊土地的天然條件從來都不理解。在山洪爆發處可以容許建起透天厝,在原始森林處可以容許濫伐濫墾,在危險地震帶更容許建起核能發電廠。這是政府官員蒙蔽社會、蒙蔽人民所做的決策。以經濟開發之名默許侵犯自然、侵犯環境的蠻橫行為,是一九七年代以來歷任政府的共同脾性。表面上所有的開發案似乎帶來經濟繁榮,但是每當風災水災侵襲時,都造成無辜百姓的流離失所。

台東縣政府把杉原沙灘改造成美麗灣度假村,完全沒有尊重地方人民的意願,也沒有尊重環境保護的要求,就允許建商進行粗暴的建築。自然之美被人性之惡破壞時,我們要付出怎樣的代價,簡直難以預測。近年來,蘇花公路不斷發生坍塌的慘禍,再三證明人類的智慧永遠無法使自然馴服。徒有建設之名,竟必須以人命來陪葬,這正是一種權力的傲慢,而且是傷天害理的傲慢。

中央政府,最高法院,內政部,環保署,顯然對台東縣政府表示默許。讓人民與地方政府進行抗爭,這是中央政府的失職。馬政府在連任之初,承諾將帶給台灣黃金十年。如果美麗灣是黃金十年的一個示範,似乎可以預見一場前所未有的災難就要降臨。過去十年來,台灣社會已經前仆後繼發生太多的抗爭。從國光石化到士林都更案,由於政府的猶疑不決,使人民與人民之間製造太多糾紛與傷害。如果經濟要進步,必須以人民付出衝突仇恨為代價,這樣的政府完全不負責任。民主政治應該是帶來和諧,只有無能的政府才會創造仇恨。美麗灣已不再美麗,杉原海岸已被醜陋人性埋葬。

這次地方政府的放水姿態,昭然若揭。當他們做出有條件通過時,完全是在密閉空間進行,不容媒體記者採訪,不容環保團體旁聽。公共政策淪為私相授受時,必然隱藏許多不可告人的秘密。這不僅嚴重違背民主精神,也違背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契約。所謂「有條件通過」,全然沒有內容。這樣不負責任的評審,等於是宣判美麗灣的死刑。就像那幢海邊的醜惡建築,早已鐵案如山。
(作者為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教授)2012/12/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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