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

花東要說話:台灣好慢


2013-1-01 21:59 sourse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5359
作者■亞榮隆.撒可努(排灣族作家)

台灣一直很驕傲地對外跟別人說:「台灣的經濟是如何,我們的科技,電腦又是如何……」但我卻感受著,山底下的人常用它們的價值套用在我們的身上,用他們的以為來以為我們的認為,在用想像來想像我們,我們很容易被人忽視,冷漠,孤立。被故意。

無形的歧視,比有言語的歧視來得更恐怖,我們明明是存在,但常被視而不見;這樣子對我們來說其實比「存在」是更可怕的。

當台灣的科技、經濟到達了一個水平時,人的素質沒有提升,我真的不知道台灣在驕傲什麼?我們很像開著名車、住在高級住宅,卻沒有任何素養的暴發戶一樣。很有錢、物質上過得很好、有種老大心態,但沒有任何可以想象的文化水準。

說是原住民,就享有身分的補助和減免或任何考試的加分,不是,我們不是要同情和可憐,我們要的是被尊重理解,讓人知道為什麼每一族有不同的想法和做法。所謂的「平等」,並非所有人都要一樣,或成為一個「單一」,我們不一樣!

原住民族如同是住在山上的外國人,山底下對我們的了解,我們知道,就只是這樣而已;但我們對你們的了解卻是比你們對我們的了解還要的更多。

文化的差異是要被理解,知道。

差異的文化是一種美麗的價值。

出生的那一刻,我就是原住民了,我沒有選擇的餘地,我不要、或我要。從小到大所要面對,在生活、工作、職場上,「歧視」這個問題一直都在。

在台灣歧視不是罪,但在先進的國家它是「罪」。歧視有沒有罪?這個問題在台灣都還在要討論的階段!

如果可以直接告訴你虐待動物就是有罪、在公共場合就是不能抽菸、開車就是要繫安全帶;女孩子只要她覺得自己有任何的不舒服或被侵犯,以她的主觀都可以構成性騷擾。

當我們那麼多的法律都直接在立法院宣讀時,我一直在等,這個台灣國什麼時候才會把他們一直不敢拿出來、覺得會丟臉的議題拋出來討論?又或良心發現,就直接三讀通過了「反歧視法」,去告訴台灣人:歧視是有罪的。

我也想當平地人。當我的同學、老師、同事,他們問我為什麼時,我說:當平地人「很好」,因為平地人可以直接罵原住民「你們怎麼那麼笨」,可以理直氣壯的瞧不起原住民、看不起罵你死番仔,你看這樣多好!我的同學、老師、同事聽了馬上掉頭。

我是原住民但不是「援助民」,不是弱勢是少數,當我們的聲音還不是聲音,我們需要的是「法」的保護,更公平的被對待,不是一直在討論。

台灣的孩子如果沒有被教懂什麼是尊重,我們就不會去尊重或用同理心,去尊重任何的生命或人之間的差異。應該教育孩子什麼是「愛」,而不是告訴他不要「歧視」別人,心中有愛的孩子才會勇敢有勇氣,想幫助別人有自信,不是去霸凌別人而顯示自己的存在,No,不是的。

讓尊重取代歧視是一種共識,讓同理心是一種學習;讓愛、分享是一種價值和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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