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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日

[聯合報] 擅自整地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偷跑」

【聯合報╱記者劉盈慧/台北報導】2013.06.01 05:41 am
 
悠活風波尚未結束,又出現另起「未完成環評先整地」的案件,且就鄰近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環保署督察總隊大前天前往台東縣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現勘,發現已在做整地工程,違反環評法,除要求立即停止開發行為,並考慮依環評法開罰卅萬至一百五十萬元。

環保署表示,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雖已於二○○二年完成環評審查,但三年內沒實施開發行為,依法須再補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報告,通過環評大會審查後,才可動工。

環保署昨天召開環評小組審查會,審查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送來的第五次環差分析報告,環保團體拿著照片到場質疑業者,「環評程序都還沒走完,憑什麼先在基地內做排水、擋土等整地工程?」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表示,棕櫚渡假村緊鄰美麗灣渡假村,總開發面積達廿五公頃,環評審查還在進行中,開發商卻在今年三月「偷跑」,擅自先整地,根本違法。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董事長陳金水表示,三年前申請到的水保執照即將過期,再不實施水土保持工程,水保執照就會無效,才會急著動工整地,無意要違法;會盡快改善。

會議主席、環評委員馮秋霞最後裁示,該渡假村環差計畫書對於開發行為對遺址的衝擊、汙水排放的解決辦法等資料,都沒寫清楚,要求「補件再審」。

【2013/06/01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擅自整地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偷跑」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935987.shtml#ixzz2VK6cAB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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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環團:悠活翻版 未環評先動工 杉原棕櫚恐挨罰

  • 2013-06-01 02:00
  •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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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俐安/台北報導】
 台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差審查尚未通過,卻先動工進行排水、沉砂滯洪池等工程,3月底遭環保團體拍攝照片向環保署督察總隊檢舉要求開罰。(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差審查尚未通過,卻先動工進行排水、沉砂滯洪池等工程,3月底遭環保團體拍攝照片向環保署督察總隊檢舉要求開罰。(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保署昨天審查台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計畫第五次環境差異分析,距離上一次審查已有兩年,環評委員要求補件再審汙廢水、文化遺址並重作評估,不過,環保團體也發現基地竟未環評先整地,儼然悠活翻版,環保署表示將依法開罰至少卅萬。
     杉原棕櫚渡假村董事長陳金水昨天指出,買地廿多年來希望打造後山桃花源,他很講究環保也希望回饋社會,將渡假村打造為生心靈健康中心。東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林笑天表示,為符合水保計畫期限,切割水保工程與基地開發,「忍到最後一刻才動工」。
     不過環保署南區督察總隊強調,五月廿九日到杉原棕櫚基地現勘,確認當地正進行沉砂滯洪池、植生道路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由於未環評卻動工事實明確,最快將在兩個月內依《環評法》開罰新台幣卅萬元以上並計算不法利得。
     杉原棕櫚在九十一年通過環評、兩年後取得觀光局籌設許可,規畫比照國際觀光旅館設置兩百間客房、廿間渡假小木屋,地點位在美麗灣斜對面,基地面積高達廿五公頃為美麗灣的五倍大,由於超過三年未動工,九十八年送審環差。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中岳表示,美麗灣失守後東海岸開發案如骨牌效應般展開,都蘭灣在美麗灣後有七個開發案正虎視耽耽,杉原棕櫚更是規模最大一間,中央政府再不拿出迫力對東海岸開發案進行總量管制,東海岸已經失控。
     環評委員、中研院研究員劉益昌分析,業者委託製作的考古報告載明基地地層為「二次堆積」,意即底下雖有四千年前遺址卻歷經自然演化二次覆蓋,「若以水土保持來看,二次堆積的地層脆弱,一旦開發將非常容易再崩塌」。
     劉益昌也不客氣地指出,開發單位報告內容虛應故事,儼然就像當地「土霸主」。環評主席、逢甲大學副教授決議,要求重作評估補件再審;由於第九屆環評委員即將屆滿,下一次將由第十屆環評委員負責審查。

2013年5月31日

[苦勞網] 後美麗灣時代 都蘭灣區烽火起 杉原棕櫚村 違法動工 環署:罰

2013/05/31 苦勞報導孫窮理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4472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先動工、後環評」的案例又在台東重演?今天(5/31)環保署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審查,環保團體提出該渡假村還在環差的程序,開發單位東合開發卻已經進行整地等工程,質疑是「美麗灣重演」。環保署回應現勘後的確發現廠商違法施工,將依法裁罰並要求停工。東合開發則表示目前進行的工程,是由於之前申請的水保執照即將到期,不得不進行水土保持工程,至於該怎麼做,端看環保署的環境督察總隊做出裁處後,再依指示辦理。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質疑杉原棕櫚渡假村環差未過就先違法動工。(攝影:孫窮理)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就位在美麗灣渡假村附近,開發面積26公頃,預計興建500間房間的國際觀光旅館,開發規模遠大於6公頃、80間房間的美麗灣渡假村。此案早在2002年2月便通過環評,不過由於環評通過後3年未開發,因此需要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在環保署審查,今日已經是第5次的審查會議。
東合開發表示,他們在2011年10月取得水保的施工許可,該許可規定必需要在1年內動工,所以才會在去年10月,施工期限到期前動工。東合開發並強調:他們只有在水土保持的動線、節水、排水…等所需的工程上動工,至於建築核心則完全沒有開工;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顏旭明表示,根據環保署環境稽查總隊現勘的結果,發現東合的確有施工的行為,依據《環評法》第16-1條,沒有完成環評審查前動工,可以按日連續處罰30萬到150萬的罰鍰。
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質疑,東合開發在現場所進行的「整地」等行為,已經超出水保工程的範圍。不過顏旭明說,不管廠商是在進行建築主體的「整地」,或者「水保工程」,從環評的角度來看,都是不可以的,所以稽查總隊並未區分廠商所進行的工程,哪邊是在整地、哪邊是水保工程,至於廠商是否超出水保許可的範圍施工認定,則屬於水保單位的職權。
而在環差中,對於這個開發案中相當的面積,屬於地質極不穩定的「利吉層」、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的調查、珊瑚生態系統的保護,以及文化遺址的保存…等,也都有環團及環委提出質疑,不過更大的問題,恐怕是在「美麗灣」搶灘成功之後,跟著帶起的幾個開發案,對於都蘭灣區所造成的影響,根據東合開發依據第4次環差會議要求所作的整理,顯示出在這裡除了「美麗灣」、「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外,還有「杉原渡假旅館(娜路灣)」、「台東渡假村」、「都蘭灣黃金海」等幾個計畫,興建旅館營運的房間總超過1,500間。
而東合也依據交通部的「東部區域整體觀光發展計畫」推估出,到2021年,這個區域將會有單日近1萬4千人次、6千多間房間旅關的住房需求,10年後這邊會變成什麼樣子?恐怕不是一個廠商、一個開發案所能看到的,杉原海岸進入「後美麗灣」時代,環境與開發的戰爭也將日趨白熱。
美麗灣與週邊的一大串開發案
7155768789_d770c74f11_b.jpg以美麗灣為圓心,週邊的十幾個開發計劃。(資料來源:美麗灣開發案環說書,製圖:孫窮理)
7340976744_3698c36ecd_b.jpg這些開發案,都屬於尚未開發或動工的狀態,美麗灣開發案扮演者「領頭羊」的角色。(資料來源:美麗灣開發案環說書)

[苦勞網] 違法施工,先蓋再環評!杉原灣再次淪陷? 更大規模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

2013/05/31 地球公民基金會

source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4470

環差會議各團體發言意見: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執行長 楊宗瑋:
1、看到一個數據,傾斜儀的觀測變位值達41.62mm。寫報告的人說很穩定,但是建築物就裂開了,在軟弱的利吉層上,這樣的數據影響應有詳細分析。
2、這次的報告沒看到污水處理的問題,印象中並沒有提高排放標準,每日400頓的污水排放對緊鄰的杉原海水浴場和珊瑚影響很大。
3、周圍10公里的所有開發案整體考慮各項因子的影響,應再整體評量。
地球公民基金會 花東辦公室主任 蔡中岳
1、本案已經先進行違法的開發行為,廠商此時提出環差審查顯有為違法行為解套之嫌,廠商意圖強渡關山,應先停止其違法開發行為,並進行環境恢復,回到未動工時狀態再行審查。否則又是一件先動工再環評之案件,環評法所要達到開發行為對環境影響預防及減輕之效蕩然無存。
2、根據99年12月1日,於環保署召開台東縣都蘭灣附近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研商會議結論,「(二)有關目前依法審議中之都蘭灣附近開發案件,為期減輕環境影響,協調保護都蘭灣整體環境,由本署進行聯席審查。另開發案件施工前應進行文化遺址的調查。」目前都蘭灣除了本案與持續違法的美麗灣渡假村外,尚有都蘭灣黃金海度假村投資案500、都蘭鼻遊憩區開發計畫BOT案300、杉原渡假旅館區278、杉原渡假村400、台東渡假村153在程序中進行審查或者是開發等待,實需進行聯席審查,否則超過2000間客房坐落在一個海灣,崩壞性的影響將徹底衝擊台灣唯一的自然東海岸。(開發案後面為預計房間數)
東部發展聯盟成員 郭靜雯
1、開發區位的地質屬於利吉混同層,台東居住時的經驗常會觀察到此區域地質滑動頻繁,在「臺東杉原蝕溝坡地保育工程發生邊坡滑動災害檢討」中,就記錄曾因施工不慎以及適逢大雨的地滑現象,刺桐部落台11線靠山的山腳下,以前下大雨時曾經發生土石流,如何確保施工安全及施工後的安全,相當令人擔心。
2、開發案範圍內很明確有史前杉原遺址,如今尚未審查完成,卻已經施工,遺址是否已經被破壞?建請文化資產主管機關立即現勘並進行保護、搶救工作。
刺桐部落族人 林淑玲
1、按環保署99年12月1日「臺東縣都蘭灣附近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研商會議記錄」,交通部應提出都蘭灣附近開發行為的總量管制、為減輕環境影響則由環保署來進行,開發案件施工前應進行文化遺址的調查並基於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與原住民諮詢溝通、擴大參與。
2、傳統領域調查在釐清原住民族的生活空間、歷史脈絡、文化慣習、自然資源的使用。按環評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皆為評估影響之範疇之一。當地居民及原住民族的文化不是文化?傳統領域公告與否,並不影響對於文化的評估。
3、原住民族基本法於94年公告,其位階在憲法之下。環評的審查理應尊守環評法及其施行細則;但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及原住民族保留地(原基法第第五條原住民土地)應按原基法第21條「徵詢並取得同意與參與」,顯然以非開發單位之能力所能統籌、要求交通部、環保署、原民會應針對原基法相關規定與阿美族都蘭部落、刺桐部落、加路蘭部落、卑南族南往部落召開協商會議、擴大參與。另有鑑於人權兩公約已國內法化,基於居民的居住與環境權,應讓開發案影響人參與和表達意見!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 孫秀如
1、報告書5-75頁,「施工前監測-海域生態」引用中研院陳昭倫研究員之調查報告,有錯誤解讀之處。
開發單位之報告書文字如下:
中研院陳昭倫老師之研究原意如下:
2008年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珊瑚演化生態與遺傳研究室研究員陳昭倫博士調查杉原海域的珊瑚礁,發現離岸1公里,水深約8至10米處就有珊瑚礁群落,最近的珊瑚礁距離岸邊僅有50公尺。他這次潛水記錄到的珊瑚種高達110種,佔了台灣珊瑚種類的3分之1,並且首次在台灣紀錄到貝氏耳紋珊瑚」(Oulophyllia bennetthae),顯見杉原灣海域生態之豐富。
陳老師研究範圍並不是侷限在1公里外而已,而是杉原灣的北、中、南三塊礁體。原文為「造礁珊瑚分布水深深度可由1公尺至水深18公尺處,調查範圍距離海岸線可達1.2公里」意指經過調查發現珊瑚礁分布可達離岸1.2公里,而調查地點為南礁(離岸約500公尺)、中礁(離岸約100公尺)及北礁(<50 p="">

2、開發面積26公頃,房間總數達500多間,沒有完善汙水規劃與後續嚴格的執行與落實,以海洋資源為發展觀光之本錢,卻不曾顧及海洋生態保育,海洋生物何去何從?本開發案之污水若流入下方之海水區域,則將污染海水,影響海域珊瑚。本案應更提高污水處理標準。
3、渡假村施工及營業期間,燈光照明對於周邊生態及海域的影響
杉原灣以往曾有海龜上岸紀錄,渡假村施工及營業,噪音及光源對於周邊生態及海日的影響如何減低!
4、此開發計畫山坡地地質為利吉層(5-7)主體為泥岩,其特性於裸露時遇雨易沖刷流失。開發期間勢必去除表層保護的植被,當沙泥流失將直接排入接鄰的杉原海域。而增加其水中懸浮顆粒及沉積物,對於珊瑚蟲呼吸作用及其共生藻光合作用將有致命影響,進而影響整體珊瑚礁生態。
(1)應對其開發及營運期間流失之泥沙於海域可能擴散之範圍、時間進行評估。
(2)最近的中礁僅距海岸約50公尺,可能受其影響,但未設樣點。應增設中礁、南礁海域樣點,對開發前中後對海域懸浮顆粒密度及底質沉積物之沉積速率進行評估。
(3)應更加慎重考量施工及營運期間土壤流失對海域珊瑚生態的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