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評論網] 縣長夫人豐年祭脫序 阿美族青年有話要說
Sra Manpo Ciwidian 2013/08/22 發表於 • 社會
出處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4349/
這一兩天,我已經不曉得自己重播這支影片多少次。
每當耳邊傳來「交互蹲跳五百下」的噪音,隨即映入眼簾的是部落青年迫於無奈而交互蹲跳的身影,坐在螢幕前目睹這一切的我,心裡沉悶的彷彿被狠狠地重擊,一遍又一遍。
責罵愚昧官員的脫序行為之餘,我亦不斷思考:「安通部落究竟怎麼了?」。打從何時開始,我們部落Ilisin(俗稱豐年祭,但是慶豐收僅是Ilisin的某個面向)第二天晚上的Milalafangan(宴客)竟然淪落為政治人物在台上耍白目,吹捧自己那些不符合事實的政績的舞台?
要知道,Milalafangan真正的精神在於「感恩」與「分享」。部落透過宴客(Palafang),感謝諸位為部落貢獻良多的人士;此外,亦邀請與部落關係匪淺的其他部落族人,藉由分享部落一年收穫的種種來維繫彼此之間珍貴的情誼。因此傳統上,餐桌上的每位參與者皆是部落重要的訪客,這才符合「貴賓」的意義。
試問,那些走馬看花的政治人物為了部落付出過什麼?根本什麼也沒有。他們毫無禮貌的闖入部落的祭場,自以為是中斷祭儀的進行。接著在台上秀出幾句簡單問候族人的族語,便開始誇大其辭的頌揚自己做了多少豐功偉業,而且最後一定要在眾目睽睽之下,奉送部落一枚紅包,企圖營造出一副自己如此「恩澤」部落的假象。然而,這一切作為的目的只有一個:你手中的選票。什麼傳統、什麼文化,政治人物才不會管你,他們眼中只有選舉,以及選上民意代表後可能獲得的利益。
♦ 在此,可能有人會說:『萬一拒絕那些政治人物,部落少了補助怎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能夠從兩個面向來回答:
一、部落真的需要補助嗎?
是啊,部落真的需要補助嗎?打從祖先自四面八方遷徙至安通部落以來,Ilisin(豐年祭)本就是部落整體族人共同參與的活動。過去為了舉辦豐年祭,每家每戶皆會出錢、出力、出hakhak(糯米飯)、出kasoy(木柴)、出epah(酒)一同共襄盛舉。
是什麼時候開始,我們轉而仰賴公所的補助、政治人物的紅包呢?我們是原住民,但是並不表示原住民是弱勢,我們擁有優美且歷史悠久的文化、語言、社會組織和政治制度。我們不必向人伸手要錢,而向人伸手要錢的結果就是8月17日晚間所發生的事件。部落所有族人──尤其是kapah(青年)的尊嚴被一位毫不尊重部落祭典的人給踐踏了!每位看完影片的人心也都碎了。
二、政治人物不來部落會活不下去
看了影片的族人們除了批評「米搜西魯把奈(縣長夫人的阿美族語名…)」的荒謬,同時也責難主事者(頭目、主持人)為何不及時阻止她如此脫序的行為,反而加入她的行列成為政治人物的打手。關於這一點,我們必須從部落發展的歷史進程來談這件事情。
自日治時期以來,部落中較為年長的族人皆生活在極權統治的氛圍之中,極容易對於擁有權力之人萌生過分盲目的服從心理。政治人物便是抓住這一點對部落予取予求,而族人心裡則認為若得罪了這些政治人物,可能會妨害整體部落的發展,只好委曲求全,展現自己卑微的姿態。在長期惡性循環下,部落Ilisin第二天的Milalafangan便成為現在我們所看到的樣子。
瞭解了箇中原委後,我們應該以教育正確的觀念來取代責罵,身為子孫的我們也有義務勸導長者正確的觀念。
♦ 那麼,什麼是正確的觀念?
事實上,政治人物耍白目的前提是「必須要有個舞台」。要記住,政治人物最怕的就是無法延續他的政治生命,所以為了選舉他什麼都肯做。Ilisin是各部落族人聚集在一起的重要場合之一,理所當然他會想盡辦法站上舞台讓部落記住這一號人物。所以我才會說:政治人物不來部落會活不下去。重要的是,部落應該抓住一點,反過來和政治人物協商贊助的金額,並且叮嚀他參與部落Ilisin應遵守的規範。
♦ 此時,或許又會有人說:萬一政治人物不從怎麼辦?
不用擔心!他或許會嚇唬部落,威脅聲稱減少對部落的補助,但是他絕對不敢隨意這麼作。因為在於原住民社群互動緊密,一有任何風吹草動,訊息很多就傳遍整個原住民圈(好比此次事件的影片在FB已分享超過200次以上)。政治人物的一舉一動都在原住民社群的眼裡,他們也不敢過份放肆。
♦ 傳達正確的價值觀是你我的責任
為了讓部落的Ilisin(豐年祭)掌握在自己族人的手中,展現族人才是部落主人的位份;同時為了讓官員、觀光客甚至是自己的族人真正尊重及瞭解部落文化,你我都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請大家將上述正確的觀念傳達給自己的親朋好友,並且在部落祭儀時回鄉參與,一起捍衛部落的尊嚴,重拾我們部落美麗的傳統。希望安通部落能夠團結一心,參與部落所舉辦的活動,看到更多人返鄉參與。
不要忘記安通是我們的根,不論你目前身在哪裡,不論你嫁進來還是嫁出去,安通永遠是你的Tatapangan(根源)。若是沒有安通部落,就不會有我們辛苦打拚的長輩,也就不會有我們!
♦ O sowal no Tomok(頭目的話)
最後,頭目今天早上已致電安通同鄉會會長Manpo(李建興),請會長代為向族人們道歉,他表示自己當下並未掌控好整體的情況,以至於發生如此憾事,並且引起族人朋友們的憤怒與不諒解,真的很抱歉。明年豐年祭必會有所改進,請各位族人繼續支持部落各項進行中的工作。
Sa’icelen wawa no ANGCOH!
(安通的孩子們,加油!)
我是Sra Manpo Ciwidian,來自Angcoh niyaro(花蓮縣玉里鎮安通部落),隸屬La’icel(拉伊之刃)階級。
本文獲得作者授權刊登,文章來源:Sra Manpo Ciwidian Facebook
<反美麗灣大飯店,搶救花東海岸>連署網頁公民版 學者版
2013年8月22日
2013年1月3日
公共性危機:2013年文化研究年會
年會時間:2013年1月5-6日
地點:台灣師範大學誠正勤樸大樓1F、2F
DAY day 2:2013年1月6日(日)
B-5 圓桌論壇3
地點:正202
主題:反美麗灣行動之部落重建社會關係的調查
主持人:蘇雅婷(部落再生成工作隊研究員)
與談人:
地點:台灣師範大學誠正勤樸大樓1F、2F
DAY day 2:2013年1月6日(日)
10:30-11:00 休息
11:00-13:00 場次5
B-5 圓桌論壇3
地點:正202
主題:反美麗灣行動之部落重建社會關係的調查
主持人:蘇雅婷(部落再生成工作隊研究員)
與談人:
丘延亮(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
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花蓮返鄉青年)
高正治(台東縣金峰鄉衛生所醫師、主任)
林淑玲(刺桐部落)
拔耐.茹妮老王/王秋月(刺桐部落)
陳永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助理教授)
陳永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助理教授)
盧建銘(中原大學景觀建築系兼任講師)
2011年10月14日
[節目] 公共電視有話好說NGO觀點 2011.10.12
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山也BOT 海也BOT!當美麗灣不再美麗…
張貼者: 公視有話好說NGO觀點 於 星期三, 十月 12, 2011
首播 10月13日(四) 晚19:00
重播 10月16日(日) 早06:00
與談人
台東縣政府副縣長 張基義
原住民女歌手 巴奈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前理事長 李如儀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 陳瑞賓
重播 10月16日(日) 早06:00
與談人
台東縣政府副縣長 張基義
原住民女歌手 巴奈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前理事長 李如儀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 陳瑞賓
編按:實際上出席的還有
美麗灣所在的富山村村長 黃文明
富山村杉原聚落、杉原護魚協會主委 陳世岳
觀眾 林雅容
搶救台灣最後天堂!國內音樂和藝文界一百多位名人不約而同站出來連署,要求杉原美麗灣飯店立即停工,呼籲政府重視東台灣開發案的嚴重性。
美麗灣興建案2004年簽約、05年動工、07年完工,這麼多年來為何都沒能阻擋成功?去年高等法院判定環評、建照皆無效,甚至要求美麗灣飯店停建,為何仍大興土木且準備十月底前試營運?
電影「海角七號」裡「代表」所說那句「土地要BOT,山也BOT,現在連海也要BOT」,然後在飯店房間陽台對著光影迷離的海景說「為什麼這麼美的景色,我們自己卻看不到?」如今這些台詞活生生在東台灣上演!目前東海岸除了美麗灣開發案,花蓮台東還有卅八處大大小小的開發案,有些甚至環評未過就開始動工,也缺乏與當地居民溝通。BOT案真能創造在地就業?經濟開發與環境文化一定對立?環境、產業如何雙贏?
台東縣政府將訂定『台東景觀自治條例』,能為台灣環境把關發揮什麼功能?台東天然美景的競爭優勢,該如何經營與活化,才能創造最大效益?為什麼夏威夷、帛留、巴里島、模里西斯、海南島等各處國際知名海岸景觀都是五星級飯店林立,美麗灣不適合這樣的開發模式?台灣珊瑚生態獨特且珍貴,受到的傷害確實不能與其他開發案等同視之?
本週四晚間七點公視十三頻道NGO觀點,當山也BOT、海也BOT!當美麗灣不再美麗怎麼辦?
台東縣政府將訂定『台東景觀自治條例』,能為台灣環境把關發揮什麼功能?台東天然美景的競爭優勢,該如何經營與活化,才能創造最大效益?為什麼夏威夷、帛留、巴里島、模里西斯、海南島等各處國際知名海岸景觀都是五星級飯店林立,美麗灣不適合這樣的開發模式?台灣珊瑚生態獨特且珍貴,受到的傷害確實不能與其他開發案等同視之?
本週四晚間七點公視十三頻道NGO觀點,當山也BOT、海也BOT!當美麗灣不再美麗怎麼辦?
2011年10月13日
[部落觀點] 美麗灣亂排污水 東縣環保局:違反水保法
作者:濱刺麥
發稿時間:2011年10月13日
涉及規避環評、違法施工的台東美麗灣度假村,日前遭民眾檢舉排放污水,5日經台東縣環保局現勘發現,工地「現場逕流廢水管理不足」,集水消能井容量未達法定規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裁處。
發稿時間:2011年10月13日
涉及規避環評、違法施工的台東美麗灣度假村,日前遭民眾檢舉排放污水,5日經台東縣環保局現勘發現,工地「現場逕流廢水管理不足」,集水消能井容量未達法定規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裁處。
本月初連日大雨,3日民眾發現美麗灣沙灘工地圍籬邊有許多濁流排出,且圍籬內的水泥堤岸、水池設施也積滿了水,若只是一般雨水則無關緊要,但這些雨水已經浸泡過工地的化學塗料、水泥、施工器材、廢棄土…之後再流出工地排入杉原灣,並非一般的積水外溢。
↑美麗灣工地污水直接滲透沙灘或溢流出去!
台東縣環保局5日會同環評承辦人前往美麗灣度村工地稽查,現場營建工地施工作業中,並有污水累積於工地內部低窪處,工地主任盧先生表示積水是前天暴雨導致。11日環保局指出,依據水土保持施工圖,工地有3處集水消能井,容量約105立方公尺,不足以收集暴雨所產生的雨水之逕流廢水,且依據水污法第18條、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沉砂池應符合工地或作業場所範圍總面積乘以0.025以上」;美麗灣度假村水污申請作業面積為9,700平方公尺,所以沉砂池容量須達242.5立方公尺容量,實際上僅有約105立方公尺,現場「逕流廢水管理不足」,環保局表示「請業者改善」,美麗灣度假村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裁處。
↑照片中央方孔群即為污水處理設施位置
美麗灣度假村工地自去年(2010)夏天不顧法院停工判決,逕自復工至今,每逢大雨便積水難消,今年春天開始在沙灘上建造水池,將天然累積的沙灘挖除、換成耗能的水泥堤岸,雖然業者用圍籬隔離工地,但是只是擋住表面的人流動線,若圍籬內有汙水,則是直接滲透至沙灘中,水量大則衝破圍籬底部,形成地面逕流排入海中。今年度5至10月「海水浴場開放期間」,使用美麗灣提供的淋浴間的民眾,更不知道自己製造的汙水未經處理,直接被排到停車場旁邊的溝渠,順著溝渠流入海中。向來打著「環保」口號的美麗灣度假村,施工期間的汙水處理顯然不太環保!
↑違法趕工中的美麗灣度假村,將廢土露天堆積一旁,只要下雨變成為濁流入大海!
附註:《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違反依第十三條第四項或第十八條所定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
保護東海岸 救救台灣的天堂 就從反美麗灣開始!
美麗灣渡假村的「特例」一旦通過,其他開發案將「比照辦理」
東海岸開發潮將衝擊民眾生活環境品質,造成不可回復性的傷害!
↑美麗灣工地污水直接滲透沙灘或溢流出去!
台東縣環保局5日會同環評承辦人前往美麗灣度村工地稽查,現場營建工地施工作業中,並有污水累積於工地內部低窪處,工地主任盧先生表示積水是前天暴雨導致。11日環保局指出,依據水土保持施工圖,工地有3處集水消能井,容量約105立方公尺,不足以收集暴雨所產生的雨水之逕流廢水,且依據水污法第18條、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沉砂池應符合工地或作業場所範圍總面積乘以0.025以上」;美麗灣度假村水污申請作業面積為9,700平方公尺,所以沉砂池容量須達242.5立方公尺容量,實際上僅有約105立方公尺,現場「逕流廢水管理不足」,環保局表示「請業者改善」,美麗灣度假村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裁處。
↑照片中央方孔群即為污水處理設施位置
美麗灣度假村工地自去年(2010)夏天不顧法院停工判決,逕自復工至今,每逢大雨便積水難消,今年春天開始在沙灘上建造水池,將天然累積的沙灘挖除、換成耗能的水泥堤岸,雖然業者用圍籬隔離工地,但是只是擋住表面的人流動線,若圍籬內有汙水,則是直接滲透至沙灘中,水量大則衝破圍籬底部,形成地面逕流排入海中。今年度5至10月「海水浴場開放期間」,使用美麗灣提供的淋浴間的民眾,更不知道自己製造的汙水未經處理,直接被排到停車場旁邊的溝渠,順著溝渠流入海中。向來打著「環保」口號的美麗灣度假村,施工期間的汙水處理顯然不太環保!
↑違法趕工中的美麗灣度假村,將廢土露天堆積一旁,只要下雨變成為濁流入大海!
附註:《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違反依第十三條第四項或第十八條所定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
保護東海岸 救救台灣的天堂 就從反美麗灣開始!
美麗灣渡假村的「特例」一旦通過,其他開發案將「比照辦理」
東海岸開發潮將衝擊民眾生活環境品質,造成不可回復性的傷害!
連署方式
2.請加入:「反美麗灣大飯店,搶救花東海岸」連署資源平台
2011年10月7日
[部落觀點] 回應台東縣宣佈推動「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
標題:回應台東縣宣佈推動「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
作者:蔡侑霖 (現為博士研究生)
發稿時間:2011年10月6日
針對近來公民團體對於東海岸開發的疑慮,台東縣政府日前(2011/10/05)發佈新聞稿回應,重點可分為二:其一,針對台東目前面臨的收入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的狀況,台東縣長認為還是該透過發展產業與創造就業來面對。其二,在強調必須發展產業之餘,縣長不忘強調必須兼顧永續環境,並提出將制訂「台東景觀自治條例」,為未來開發案做好永續環境的把關工作。總體而言,這個回應除了宣示繼續擁抱資本主義外,也重彈經濟發展與永續環境不必然衝突的老調,既沒有什麼新意,在維護環境正義上的決心與誠意也都令人質疑。
原住民族失去土地,與台灣在近代發展歷程中擁抱資本主義,恐怕才是造成今日台東會陷入收入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困境的主因,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必須簡短地回顧台灣近代發展史。首先,台東人口中有相當高比例的原住民,在日治時期開始進入定耕農業的原住民,儘管由日本政府授與現代的私有地產制度,然而大量傳統生存領域也同時被統治者所佔有。進入國民政府的時代,阿美與卑南等族群被歸入「原地山胞(隨後在原住民族運動的推進下改為平地原住民)」,沒有被授與原住民保留地,他們被日本政府所剝奪的土地由國民政府繼承,與世界其他地區的原住民族一樣,土地在現代(以及殖民)國家的統治下流失,是貧窮的開始。
儘管平地原住民可能在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下取得土地耕作,然而與其他台灣農民一樣,在「以農養工」的工業化政策下,農業剩餘被當成工業化的基礎。以稻米為例,政府所取得的低價稻米在外銷後得到的外匯,可用來進口工業化所需的設備。低糧價政策可以壓低工業勞工的薪資水準。農民所得在政府的糧價控制下自然偏低,當農業難以養家活口時,人們只好放棄土地而外移。一旦依附土地維生變得很困難,再加上家裡如有急用,土地自然很容易變成商品,而這種商品化的趨勢,在財團開始進入收購土地時,更迅速蔓延。
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解決?台東縣政府的答案是:更加擁抱資本主義。從這幾年台東縣政府對於大型開發案的立場來看,所謂的發展產業與創造就業,其實是指特定模式的發展,通常是引進大型財團投資大型度假村,而不是其他可能的選項(社會型企業、合作經濟等)。問題是,我們真能指望更加地擁抱資本主義能解決資本主義創造出來的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的問題嗎?另外,擁抱資本主義真能與永續環境共存嗎?
對於資本主義與永續環境是否能並存的問題,「環境現代化」論者是抱著樂觀的態度,他們認為,隨著環境意識的進展,與科技的進步,環境問題是可以「被管理的」,只要政府、資本家,與非政府組織相互合作,建立制度化的監督機制與市場誘因(例如獎勵採用節能省碳的技術),廠商在利潤誘因下,會主動配合,以技術解決環境問題(就以美麗灣度假村為例,不就標榜著三層薄膜技術的廢水處理嗎?)。晚近幾年,我們的確看到許多「綠標章」的堆動,資本家(不論是高科技製造業或觀光業)一再宣稱自己採用最新科技,不會造成環境問題,而各級政府部門,也一再重申維護永續環境的決心,在法規範制度方面,從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問世後,也似乎有越來越清楚的環境規範,台東縣政府宣稱將制訂「台東景觀自治條例」,也是此一「管理式」的「環境現代化」觀點下的產物。
然而,誠如邱花妹在探討台灣的高科技產業發展與環境爭議時發現的,期待資本家主動落實永續環境的訴求與台灣政府做有效的環境管理,根本不切實際。首先,對於資本家而言,永續環境的宣稱通常只是一個「漂綠(green wash)」的動作。再者,在學術討論中,台灣國家的性格被認為是「發展型國家」,也就是各級政府政策將追求經濟發展視為優先於一切的目標,這表示,公部門不單單只具管制者的角色,而是在各種重大投資案中,不但要扮演催生的接生婆,更要扮演畜養的角色。所以公部門的角色本來就有永續環境規範者與促成重大投資的畜養者這雙重角色,公部門的選擇通常是以促成重大投資案為優先。對環境影響評估的強勢介入,以及在行政法庭對中科三期的判決確定後,依然允許廠商繼續運作,都顯示公部門的角色嚴重地向投資者傾斜。這種角色傾斜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這裡的「民間」其實是指資本,而不是公民團體)下諸如BOT、ROT的個案中恐怕更為嚴重,因為此時公部門不只是管制者,也不只是畜養者,而根本是共同開發者,等於是與投資者站同一陣線,在這種狀況下,當然更無法堅持永續環境的訴求。以美麗灣度假村的案例來看,台東縣政府在環評上的操作痕跡斑斑,也無視行政法院對於環評違法的判決,而那些真正想稱職地維護永續環境的公務員們,必須面對來自廠商與行政長官的壓力,最終通常是主動或被動調職的結果。
因此,我們必須要問,如果公部門不執行現有的環境規範制度,多一個「台東景觀自治條例」,到底會有什麼不同呢?只是令人質疑,這是台東縣政府在面對逐漸高漲的反對聲浪下,推出的擋箭牌。
事實上,「環境現代化」論者,以及資本家與台東縣政府的觀點,無法回應資本主義發展的根本矛盾:資本主義的發展必須將各種環境資源轉化為商品(包含觀光業),從而才能進行資本積累,這涉及到不斷地剝奪自然環境。而在剝奪自然資源的同時,環境正義的問題卻永遠不是公部門與資本家所願意思考的。在東海岸的開發案中,至少涉及到,在允許資本家使用公有土地牟利時,卻不願意歸還被國家政府強佔的原住民傳統領域,讓原住民成為這些公有土地的管理者。還牽涉到,在資本得以全球流動的今天,一旦環境遭受破壞,資本可以易地投資,不需要承擔環境後果,必須承擔後果的,還是一般平民百姓,例如對於世居東海岸沿線的原住民而言,一旦沿海生態遭受破壞,還能補得到魚嗎?
此外,在發展政策上,分配正義的問題也必須被重新思考。如果是過去的土地侵奪與擁抱資本主義造就今日的所得收入偏低與人口外流,我們為什麼不逆向思考?與其更加擁抱資本主義、促成重大投資案,不如重新回過頭來支持農業與合作經濟,鼓勵當地生產當地消費的在地型經濟。近年來,在一些公民團體的堅持下,台灣社會中已經出現這樣的努力,台東縣政府何不順勢而為?
從今年英國的街頭抗爭,美國的攻佔華爾街行動,一直到台灣的農民抗爭,還有對東海岸開發的憂慮,一再證明資本主義的發展模式已經受到挑戰。在社會與環境的不正義隨處可見的狀況下,不回應這些問題,不依照行政法院的判決處理目前美麗灣度假村的爭議,從而只是宣示擁抱資本主義,「台東景觀自治條例」的推出,無異只一個「漂綠」的橡皮圖章與櫥窗裝飾,恐怕只會引來公民團體更深入與持久地批判與挑戰!(全文完)
作者:蔡侑霖 (現為博士研究生)
發稿時間:2011年10月6日
針對近來公民團體對於東海岸開發的疑慮,台東縣政府日前(2011/10/05)發佈新聞稿回應,重點可分為二:其一,針對台東目前面臨的收入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的狀況,台東縣長認為還是該透過發展產業與創造就業來面對。其二,在強調必須發展產業之餘,縣長不忘強調必須兼顧永續環境,並提出將制訂「台東景觀自治條例」,為未來開發案做好永續環境的把關工作。總體而言,這個回應除了宣示繼續擁抱資本主義外,也重彈經濟發展與永續環境不必然衝突的老調,既沒有什麼新意,在維護環境正義上的決心與誠意也都令人質疑。
原住民族失去土地,與台灣在近代發展歷程中擁抱資本主義,恐怕才是造成今日台東會陷入收入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困境的主因,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必須簡短地回顧台灣近代發展史。首先,台東人口中有相當高比例的原住民,在日治時期開始進入定耕農業的原住民,儘管由日本政府授與現代的私有地產制度,然而大量傳統生存領域也同時被統治者所佔有。進入國民政府的時代,阿美與卑南等族群被歸入「原地山胞(隨後在原住民族運動的推進下改為平地原住民)」,沒有被授與原住民保留地,他們被日本政府所剝奪的土地由國民政府繼承,與世界其他地區的原住民族一樣,土地在現代(以及殖民)國家的統治下流失,是貧窮的開始。
儘管平地原住民可能在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下取得土地耕作,然而與其他台灣農民一樣,在「以農養工」的工業化政策下,農業剩餘被當成工業化的基礎。以稻米為例,政府所取得的低價稻米在外銷後得到的外匯,可用來進口工業化所需的設備。低糧價政策可以壓低工業勞工的薪資水準。農民所得在政府的糧價控制下自然偏低,當農業難以養家活口時,人們只好放棄土地而外移。一旦依附土地維生變得很困難,再加上家裡如有急用,土地自然很容易變成商品,而這種商品化的趨勢,在財團開始進入收購土地時,更迅速蔓延。
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解決?台東縣政府的答案是:更加擁抱資本主義。從這幾年台東縣政府對於大型開發案的立場來看,所謂的發展產業與創造就業,其實是指特定模式的發展,通常是引進大型財團投資大型度假村,而不是其他可能的選項(社會型企業、合作經濟等)。問題是,我們真能指望更加地擁抱資本主義能解決資本主義創造出來的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的問題嗎?另外,擁抱資本主義真能與永續環境共存嗎?
對於資本主義與永續環境是否能並存的問題,「環境現代化」論者是抱著樂觀的態度,他們認為,隨著環境意識的進展,與科技的進步,環境問題是可以「被管理的」,只要政府、資本家,與非政府組織相互合作,建立制度化的監督機制與市場誘因(例如獎勵採用節能省碳的技術),廠商在利潤誘因下,會主動配合,以技術解決環境問題(就以美麗灣度假村為例,不就標榜著三層薄膜技術的廢水處理嗎?)。晚近幾年,我們的確看到許多「綠標章」的堆動,資本家(不論是高科技製造業或觀光業)一再宣稱自己採用最新科技,不會造成環境問題,而各級政府部門,也一再重申維護永續環境的決心,在法規範制度方面,從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問世後,也似乎有越來越清楚的環境規範,台東縣政府宣稱將制訂「台東景觀自治條例」,也是此一「管理式」的「環境現代化」觀點下的產物。
然而,誠如邱花妹在探討台灣的高科技產業發展與環境爭議時發現的,期待資本家主動落實永續環境的訴求與台灣政府做有效的環境管理,根本不切實際。首先,對於資本家而言,永續環境的宣稱通常只是一個「漂綠(green wash)」的動作。再者,在學術討論中,台灣國家的性格被認為是「發展型國家」,也就是各級政府政策將追求經濟發展視為優先於一切的目標,這表示,公部門不單單只具管制者的角色,而是在各種重大投資案中,不但要扮演催生的接生婆,更要扮演畜養的角色。所以公部門的角色本來就有永續環境規範者與促成重大投資的畜養者這雙重角色,公部門的選擇通常是以促成重大投資案為優先。對環境影響評估的強勢介入,以及在行政法庭對中科三期的判決確定後,依然允許廠商繼續運作,都顯示公部門的角色嚴重地向投資者傾斜。這種角色傾斜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這裡的「民間」其實是指資本,而不是公民團體)下諸如BOT、ROT的個案中恐怕更為嚴重,因為此時公部門不只是管制者,也不只是畜養者,而根本是共同開發者,等於是與投資者站同一陣線,在這種狀況下,當然更無法堅持永續環境的訴求。以美麗灣度假村的案例來看,台東縣政府在環評上的操作痕跡斑斑,也無視行政法院對於環評違法的判決,而那些真正想稱職地維護永續環境的公務員們,必須面對來自廠商與行政長官的壓力,最終通常是主動或被動調職的結果。
因此,我們必須要問,如果公部門不執行現有的環境規範制度,多一個「台東景觀自治條例」,到底會有什麼不同呢?只是令人質疑,這是台東縣政府在面對逐漸高漲的反對聲浪下,推出的擋箭牌。
事實上,「環境現代化」論者,以及資本家與台東縣政府的觀點,無法回應資本主義發展的根本矛盾:資本主義的發展必須將各種環境資源轉化為商品(包含觀光業),從而才能進行資本積累,這涉及到不斷地剝奪自然環境。而在剝奪自然資源的同時,環境正義的問題卻永遠不是公部門與資本家所願意思考的。在東海岸的開發案中,至少涉及到,在允許資本家使用公有土地牟利時,卻不願意歸還被國家政府強佔的原住民傳統領域,讓原住民成為這些公有土地的管理者。還牽涉到,在資本得以全球流動的今天,一旦環境遭受破壞,資本可以易地投資,不需要承擔環境後果,必須承擔後果的,還是一般平民百姓,例如對於世居東海岸沿線的原住民而言,一旦沿海生態遭受破壞,還能補得到魚嗎?
此外,在發展政策上,分配正義的問題也必須被重新思考。如果是過去的土地侵奪與擁抱資本主義造就今日的所得收入偏低與人口外流,我們為什麼不逆向思考?與其更加擁抱資本主義、促成重大投資案,不如重新回過頭來支持農業與合作經濟,鼓勵當地生產當地消費的在地型經濟。近年來,在一些公民團體的堅持下,台灣社會中已經出現這樣的努力,台東縣政府何不順勢而為?
從今年英國的街頭抗爭,美國的攻佔華爾街行動,一直到台灣的農民抗爭,還有對東海岸開發的憂慮,一再證明資本主義的發展模式已經受到挑戰。在社會與環境的不正義隨處可見的狀況下,不回應這些問題,不依照行政法院的判決處理目前美麗灣度假村的爭議,從而只是宣示擁抱資本主義,「台東景觀自治條例」的推出,無異只一個「漂綠」的橡皮圖章與櫥窗裝飾,恐怕只會引來公民團體更深入與持久地批判與挑戰!(全文完)
2011年9月15日
[部落觀點] 2011杉原"生態"漁業祭?
[部落觀點] 台東縣長黃健庭沒說的事~敬請協助轉貼!
踐踏民主法治的台東縣長,沒有資格談民意?!
看完~台東縣長回應「阿常致馬總統的一封信」
原文網址連結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275389165805098
台東縣長故意將美麗灣案分為舊案與新案,
企圖逃避司法所做的違法判決!為台灣立下了最壞的示範!
1.美麗灣案是台東第一個BOT案,94年簽約、94年違法動工,同年12月份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告,該法二十一條規定,「於原住民族地區開發應徵詢原住民族同意…..」。刺桐部落阿美族人要求杉原海岸為都蘭灣阿美族人的傳統領域,應徵詢東岸阿美族之同意,至今未回覆。族人四度於總統府遞送陳情書、二次赴監察院、二次監委來台東巡查時皆有陳情,我們數度以公文陳情方式、乃尊重這個國家的法治,但國家如何待我們!為何國家和台東縣政府大談依法行政時,竟無視於原基法的存在呢?它也是經過立法通過、總統公布的特別法,其更甚於一般法及先法、位階在憲法之下,試問「依法行政」是那一條的法?原基法算不算國家的法律呢?與其談依行政,是否應該問中華民國的哪一條法律予許台東縣長黃健庭可規避司法判決,竟可以挑戰司法,讓全台灣的司法界噤聲?!
2.按環評法規,開發面積超出一公頃就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97年、99年判決台東縣府及美麗灣飯店敗訴,其理由是「將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土地面積,以土地分割方式,分割成每筆小於1公頃 ,各別開發,或以分期施工之方式,以每次施工積小於1公頃方式開發,因其申請開發之整體面積不變,故不論係以上開何種方式開發,對該開發案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均不生影響。」美麗灣案整體開發面積約莫6公頃,不因切割0.997公頃(指主體建築)而免施環評,然而未經環評而核發之建照依環評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為無效之建照。
3.黃健庭在2與3有意強調1公頃是指舊案與6公頃是新案,實在是混肴視聽,莫非這就是傳說中所謂的「技術性」!不管是舊案或新案,其皆是同一個"美麗灣案",由始至終都是6公頃的開發案。92年原先提案是杉原海水域場的BOT案,爾後幾經計畫的變更成海景飯店;期間台東環保聯盟發現"美麗灣案"違法切割、未做環評,幾次要求停工未果,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公民訴訟。按93年「徵求民間參與杉原海水浴場經營案興建暨營運契約」飯店僅為80間的規模,95年在補做環評期間為擴建規劃別墅區增加範圍,讓二、三期工程從中偷渡(分別在風爭石及刺桐部落前沙灘的所在位置),完全與契約內容的80間不符;其中第三期工程因美麗灣飯店提出零方案、雖從”有條件通過的環評”中刪除,但很清楚,其並非釋出善意而是完全於法(因為超出建蔽率、違反建築法)不能興建。高等行政法院之所以判決美麗灣案環評無效,實在是認為環評內容不實!
4.針對"美麗灣案"台東縣政府應開出的違規罰款,豈止五百萬!分明是避重就輕。美麗灣案從施工開始不斷違法,違反消防、水保,更加可惡的是漠視環團與居民的舉證,任美麗灣丟廢棄物及廢土於沙灘上長達3年之久…..97年杉原護漁協會發現泥流覆蓋北礁,以及因台風關係而祼露的廢棄鋼筋水泥塊,並告知台東環盟、向環保局反應;竟收到該鋼筋水泥塊是「有用資源」公文一祇,天大的笑話,杉原海岸的沙灘成了回收廠!一放竟是3年,期間當地民眾發現磁磚、鐵釘、消防器、水泥椿、水泥塊在沙灘上,刺桐部落也向環保署反應、寫信給營建署,環保署廢管處再次以「有用資源」作為回應,該公務員不僅未將該公文轉發給內政部營建署做後續處理,且試圖吃案;直至99年12月都蘭灣海域阿美族聯合挖掘到170公分以上之水泥塊及鋼筋,在立委田秋堇協助之下,美麗灣飯店才在「建國百年」的3月底完成清運。試問台東縣政府這三年眼睛瞎了、耳朵聾了嗎?這真的是比照「嚴格的標準來監督」嗎?不應該是一再放水,才來大喊台東縣政府苦無財政吧!
5.98年8月10日,高等法院判決美麗灣案為環評無效。當時台東面對著八八風災的肆虐、知本金帥飯店倒榻的景象,相信大家沒有忘記。黃縣長過去擔任立法委員,理當熟悉我國法律、立法或者技術性修法等事,故很難以想像在違法的美麗灣案中要如何「司法歸司法」的道理;相信有更多的民意想問:「我蓋違章建築,也可以和美麗灣一樣耍特權?」、相信更多的父母親要問:「我的小孩犯法,要如何司法歸司法呢?」,罔顧民主法治與價值觀顛倒,身為地方父母官,黃縣長要為社會、教育負起責任?!一方面美麗灣案的訴訟,台東縣府竟與美麗灣飯店聯手,共同為告訴人,身為招商單位、開發主管單因握有資源及公權力,理應迴避;卻絲亳不避瑋以球員兼財判之身分,繼續與民爭訟!在一路全敗的情形下,用上訴來拖延美麗灣的濫戰,不僅是造成生態的無法回復性,對於一天到晚財政吃緊的台東縣政府,明知訴訟漫長,就可以無止盡浪費國家資源,以及人民納稅錢,有公理嗎?
6.美麗灣案在司法上是一路全敗,黃健庭上任後針對美麗灣案是「建物已在,須務實面對」之態度;針對公部門審計部、工程會對於為何規避環評,頗有微詞且認為有失職,黃縣長非但沒有懲處承辦美麗灣案業務的相關公務人員,甚至是找來鄺麗貞的前副手陳金虎擔任秘書,有關美麗灣案規避環評之認定出自環保局長黃明恩之手,然而核發建照的建管處雖以「因應開發需要」而核准開發面積1公頃,但都是於法不容的!(環評法,美麗灣案開發總面積為6公頃,應做環評!)在整個搶建與搶照的過程中,黃縣長能掛保證毫無瑕疵與失職之情事?國賠案一事台東縣長及其團隊豈能脫離干係!
二、美麗灣案與焚化爐不同,97年司法判決書中,美麗灣飯店規避環評、所核發的建照係屬無效(依環評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行政處分為自始、當然、絕對無效,自不生信賴保護原則。徜若事事依法行政的黃縣長不會不清楚,法院判決「建照無效」等於是台東人免於國賠的救命符,但黃縣長與那更加專業的律師團隊卻迫不急待的再提上訴,且早在99年8月21日核發建照及9月21日核發部份使用執照,然而這臨門一腳才是黃縣長造就台東縣政府及全台東人民不得不國賠的禍源、卻輕鬆地為美麗灣財團解套!
第三、按促參法之規定,台東縣政府於美麗灣公司不論於招商、興建、營運、以迄營運期間屆滿由民間將建設移轉予政府前、政府圴有高度參與與監督,係有公權力介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章特別明定政府對民間參與興建及營運交通建設之監督管理,如有其他重大情事發生時,主辦機關得命其改善,或得中止其興建營運之全部或一部。更加專業的團隊錯估了於法可行、有建設性的意見!台東從此萬劫不復,黃縣長您仍然可以每天依法行政沒有選擇,直到完成任職,台東縣民繼續國賠與你何干?對嗎!
7.為政者、為父母官者,既然要爭做台東縣長就要有所擔當,"美麗灣一案"既沒有善用環保局的專業領域,又何來「最嚴格的標準來監督」其違法行為;嘴上說台東無財政,看見違規卻又不開罰單;空有更加專業的法律團隊,於法有據者原住民族基本法、促參法之監督管理藉故不用!再者,司法您走您的獨木橋,我依法行政走我的羊關道,給美麗灣送國賠大禮去!與其不知感恩前人(徐慶元)當替死鬼、僥倖事實既成(徐慶元與美麗灣簽訂合約),黃縣長的為人卻一點都不夠厚道、也不夠長進!
8.台東人當然記得杉原海水域場,更加不會忘記黃縣長如何繼承前代、前前代扼殺杉原海岸之惡行。黃縣長針對三大惡靈百年地標、美麗灣、核廢料議題做了回應,卻始終不願談到阿美族及排灣族,其土地和傳統領域被國家財團竊佔、放有毒核廢料,此等不正義要如何解決的問題。美麗灣案早已判決環評無效、建照無效、甚至命其停止一切施工行為。放諸海內外皆準,司法判決既出,豈有不從者;又藐視民主法治者,沒有資格講民意;但美麗灣案若能終止或停止,相信都比黃縣長滿口的仁義道德、守法經,更能夠展現維護民主法治的魄力。再者,台東不是窮鄉僻壤,在黃縣長的祖先及國民黨來台以前,原住民懂得在自己的土地上如何生活及有尊嚴的活著,更加不會無知的以為這世界只有國民黨、中華民國的存在、甚至認同百年地標是一種何等的殊榮;說實在建國百年(實際上只有62年)真得很臭~是慶祝統治百年或殖民百年吧?!最後,給跨口說在任內沒有通過一個開發案的台東黃縣長,打造電影城及綜合休閒所、紅珊瑚國際珠寶城進駐利家工業區!是否為縣內的開發案?!(詳見請看縣刊"哇!我們的台東"100年9月/234期,招商啟動專輯第6頁)
相關連結:
盛治仁的針對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活動指教之回應 http://blog.udn.com/esheng/5600825
何榮幸的我見我思-解讀「阿常的一封信」http://blog.udn.com/esheng/5600825
李建常的阿常致馬總統的一封信 http://www.wretch.cc/blog/weialong/12621258
馬躍比吼【就是躍改變】寫給「精采百年」的一封信
台東縣長回應「阿常致馬總統的一封信」
阿勳致張基義副縣長的一封信
2011年8月24日
[新聞] 美麗杉原海岸 工作假期志工和居民同驗傷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1年8月23日台東訊,華宇芝報導
出處 http://e-info.org.tw/node/69603
2011年是台東杉原刺桐部落自主辦理珊瑚體檢的第三年,在部落與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共同的號召下,多位志工響應20-22日的工作假期,協助珊瑚礁總體檢及淨灘行動。
昔日漁場生機不再 魚群銳減 珊瑚礁蒙塵
潛水組的志工在杉原灣的中礁,也就是眾所爭議的美麗灣度假村位置正前方,以及杉原灣的南礁各進行100公尺穿越線的調查。
和去(2010)年調查結果相較,活珊瑚的覆蓋率並沒有太多的改變,2010年中礁的覆蓋率是35%,今年則是28%,健康狀況屬於尚可,而南礁的覆蓋率去年是42%,今年調查結果有50%,健康狀況屬於優良,但是調查區域有紀錄到7%「最近死去的珊瑚」。
科學指導員楊明哲指出,泥沙覆蓋是造成珊瑚死亡的可能成因。連續3年擔任杉原工作假期負責人員、也是刺桐部落新住民的黃苑蓉也指出,杉原灣附近山上的地質易崩塌,颱風過後沙灘上常見大片黃色泥沙淤積,沉積到珊瑚礁岩上的泥沙多來自山上不適當的水土保持造成的沖刷,另外美麗灣度假村的工程廢土也很有可能造成海底礁石上泥沙沉積。
除了泥沙和海底垃圾造成生態衝擊之外,本次調查樣區指標性魚類以及無脊椎物種出現的機率都非常低,顯示海域過漁的情形嚴重。協助珊瑚礁總體檢的美國籍人士Chris長期居住在刺桐部落,熱愛海洋的他表示刺桐舊稱為「漁場」,原本海洋生態極其豐富,造成今日漁群銳減主因不外乎是不間斷、過度的捕撈,Chris認為唯有有限制和季節性的捕撈才能夠讓魚群數量恢復,他也期望台灣能有更多海洋保護區來保障海洋生態的永續。
黃苑蓉和Chris一致認為,在地阿美族的傳統捕撈和採集基本上是符合永續精神的,相較於漁船和定置魚網的漁業行為,對生態的衝擊並不大,因此任何成立保護區的良好立意也必須考慮原住民傳統文化,並進行充分溝通,否則將不會得到當地人的支持。
貪圖方便 大海被迫要消化人類製造的垃圾?
在淨灘工作上,在短短2小時之內,5位志工撿拾了5大袋的海洋廢棄物,還有一隻「賤兔」的大玩偶。廢棄物中數量佔前3名的分別是「塑膠碎片」、「紙袋或塑膠袋」、「衣服/鞋子」。另外「食品包裝及容器」、「玻璃瓶」、「塑膠飲料瓶」和「抽菸相關垃圾」也占大宗。另外沙灘上也常見棄置的漁網,許多漁網因為重量和深埋在沙灘裡的緣故,志工無法徒手一一清除。經由分析結果可以推斷許多廢棄物是由海邊遊憩行為和漁業行為所衍生的垃圾,民眾到海邊遊憩和捕魚,向大海需索無度之餘,回饋給大海的卻是五花八門的垃圾。
濱海部落v.s.財團擴張 環境正義何時得以伸張?
除了保育工作之外,3天2夜的工作假期中,志工也體驗到濱海部落純樸簡單的生活,借宿在部落居民為了推廣生態旅遊而用漂流木與茅草搭建的面海涼亭,設備雖然簡單,但是坐擁日出、星月美景,從屋外走出去馬上就可以到海邊玩水。假期中安排的當地風味餐、手工項鍊製作和導覽解說活動也讓志工體驗阿美族的在地文化。
由於刺桐部落旁的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對於在地文化及地景的衝擊很大,主辦單位也安排了志工們深度造訪部落周遭的文史景點和海邊潮間帶,並說明部落及許多民眾、民間團體與藝術家反對此開發案的原因,並參訪反反反行動聯盟在沙灘上設置的「寓生•搭麓岸──不要告別Fudafudak文件展」。
主辦單位表示,已經由高等法院判「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的美麗灣度假村仍在趕工興建中。今年台東縣政府主辦的2011東海岸音樂季贊助商之一即是美麗灣渡假村,音樂季當日園遊會就有業者設置攤位分發文宣品,並聲稱年底會開始營運,9月即開始接受預約。
這一切顯示開發業者及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無視司法裁決,護航財團到底。隨著美麗灣的興建,杉原海灣附近已開始出現「炒地皮」狀況,杉原遊艇港、娜路灣大酒店、杉原棕梠濱海度假村等5、6個大型開發案蓄勢待發,志工們憂心美麗的台東海岸會變成第二個墾丁。
黃苑蓉說:「當反抗力量似乎抵擋不了官商勾結的勢力粗暴地入侵,我們只能盼望民間力量不斷地匯集,喚醒更多人環境正義的觀念和行動,這也是我們舉辦工作假期的目的。」
出處 http://e-info.org.tw/node/69603
2011年是台東杉原刺桐部落自主辦理珊瑚體檢的第三年,在部落與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共同的號召下,多位志工響應20-22日的工作假期,協助珊瑚礁總體檢及淨灘行動。
昔日漁場生機不再 魚群銳減 珊瑚礁蒙塵
潛水組的志工在杉原灣的中礁,也就是眾所爭議的美麗灣度假村位置正前方,以及杉原灣的南礁各進行100公尺穿越線的調查。
和去(2010)年調查結果相較,活珊瑚的覆蓋率並沒有太多的改變,2010年中礁的覆蓋率是35%,今年則是28%,健康狀況屬於尚可,而南礁的覆蓋率去年是42%,今年調查結果有50%,健康狀況屬於優良,但是調查區域有紀錄到7%「最近死去的珊瑚」。
科學指導員楊明哲指出,泥沙覆蓋是造成珊瑚死亡的可能成因。連續3年擔任杉原工作假期負責人員、也是刺桐部落新住民的黃苑蓉也指出,杉原灣附近山上的地質易崩塌,颱風過後沙灘上常見大片黃色泥沙淤積,沉積到珊瑚礁岩上的泥沙多來自山上不適當的水土保持造成的沖刷,另外美麗灣度假村的工程廢土也很有可能造成海底礁石上泥沙沉積。
除了泥沙和海底垃圾造成生態衝擊之外,本次調查樣區指標性魚類以及無脊椎物種出現的機率都非常低,顯示海域過漁的情形嚴重。協助珊瑚礁總體檢的美國籍人士Chris長期居住在刺桐部落,熱愛海洋的他表示刺桐舊稱為「漁場」,原本海洋生態極其豐富,造成今日漁群銳減主因不外乎是不間斷、過度的捕撈,Chris認為唯有有限制和季節性的捕撈才能夠讓魚群數量恢復,他也期望台灣能有更多海洋保護區來保障海洋生態的永續。
黃苑蓉和Chris一致認為,在地阿美族的傳統捕撈和採集基本上是符合永續精神的,相較於漁船和定置魚網的漁業行為,對生態的衝擊並不大,因此任何成立保護區的良好立意也必須考慮原住民傳統文化,並進行充分溝通,否則將不會得到當地人的支持。
貪圖方便 大海被迫要消化人類製造的垃圾?
在淨灘工作上,在短短2小時之內,5位志工撿拾了5大袋的海洋廢棄物,還有一隻「賤兔」的大玩偶。廢棄物中數量佔前3名的分別是「塑膠碎片」、「紙袋或塑膠袋」、「衣服/鞋子」。另外「食品包裝及容器」、「玻璃瓶」、「塑膠飲料瓶」和「抽菸相關垃圾」也占大宗。另外沙灘上也常見棄置的漁網,許多漁網因為重量和深埋在沙灘裡的緣故,志工無法徒手一一清除。經由分析結果可以推斷許多廢棄物是由海邊遊憩行為和漁業行為所衍生的垃圾,民眾到海邊遊憩和捕魚,向大海需索無度之餘,回饋給大海的卻是五花八門的垃圾。
濱海部落v.s.財團擴張 環境正義何時得以伸張?
除了保育工作之外,3天2夜的工作假期中,志工也體驗到濱海部落純樸簡單的生活,借宿在部落居民為了推廣生態旅遊而用漂流木與茅草搭建的面海涼亭,設備雖然簡單,但是坐擁日出、星月美景,從屋外走出去馬上就可以到海邊玩水。假期中安排的當地風味餐、手工項鍊製作和導覽解說活動也讓志工體驗阿美族的在地文化。
由於刺桐部落旁的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對於在地文化及地景的衝擊很大,主辦單位也安排了志工們深度造訪部落周遭的文史景點和海邊潮間帶,並說明部落及許多民眾、民間團體與藝術家反對此開發案的原因,並參訪反反反行動聯盟在沙灘上設置的「寓生•搭麓岸──不要告別Fudafudak文件展」。
主辦單位表示,已經由高等法院判「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的美麗灣度假村仍在趕工興建中。今年台東縣政府主辦的2011東海岸音樂季贊助商之一即是美麗灣渡假村,音樂季當日園遊會就有業者設置攤位分發文宣品,並聲稱年底會開始營運,9月即開始接受預約。
這一切顯示開發業者及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無視司法裁決,護航財團到底。隨著美麗灣的興建,杉原海灣附近已開始出現「炒地皮」狀況,杉原遊艇港、娜路灣大酒店、杉原棕梠濱海度假村等5、6個大型開發案蓄勢待發,志工們憂心美麗的台東海岸會變成第二個墾丁。
黃苑蓉說:「當反抗力量似乎抵擋不了官商勾結的勢力粗暴地入侵,我們只能盼望民間力量不斷地匯集,喚醒更多人環境正義的觀念和行動,這也是我們舉辦工作假期的目的。」
2011年8月23日
[新聞] 帶空貝殼回杉原 幫寄居蟹換新家
編按:杉原護漁區及相關管理單位應該好好想辦法解決環境承載量的問題,遊客一多,不但遊憩品質變差,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也大增。
***
自由時報 2011/08/23 記者張存薇/卑南報導
台東縣杉原漁業祭將於廿七日登場,由於杉原海邊沙灘上幾乎看不到螺、貝殼,今年活動
主題訂為「幫寄居蟹換新家!」邀請民眾帶著鳳螺、蠑螺、甚至燒酒螺的殼共襄盛舉。
台東縣杉原漁業祭邁入第三年,第一年展現護漁成果,推出海釣比賽,第二年以潮間帶生態導覽解說為主,今年則把主角訂為寄居蟹,台東區漁會漁業資源保育管理委員會主委陳世岳指出,杉原海域有兩種陸生寄居蟹,廿年前沙灘處處可見螺、貝殼,現在幾乎找不到,大部分都被遊客撿光光。
他說,遊客一時興起把貝殼撿回家,卻造成寄居蟹找不到新家;寄居蟹依生長速度,大約三個月會換再大一點的殼,可是杉原海邊找不到適當的殼,寄居蟹只好搬家到其他地方找新殼,當地的寄居蟹數量開始減少,所以發起「幫寄居蟹換新家」活動。
陳世岳說,活動於廿七日下午一時展開,採現場報名,民眾可參加淨灘活動,也可帶五十個小貝殼、或口徑超過五公分的大型貝殼現場換取周邊店家的五十元折價卷,小貝殼將放置沙灘區供寄居蟹利用,大型貝殼則供富山國小成立生態教室使用,現場提供免費生態導覽,報名滿十人就出團。
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3/today-south2.htm
***
自由時報 2011/08/23 記者張存薇/卑南報導
台東縣杉原漁業祭將於廿七日登場,由於杉原海邊沙灘上幾乎看不到螺、貝殼,今年活動
主題訂為「幫寄居蟹換新家!」邀請民眾帶著鳳螺、蠑螺、甚至燒酒螺的殼共襄盛舉。
台東縣杉原漁業祭邁入第三年,第一年展現護漁成果,推出海釣比賽,第二年以潮間帶生態導覽解說為主,今年則把主角訂為寄居蟹,台東區漁會漁業資源保育管理委員會主委陳世岳指出,杉原海域有兩種陸生寄居蟹,廿年前沙灘處處可見螺、貝殼,現在幾乎找不到,大部分都被遊客撿光光。
他說,遊客一時興起把貝殼撿回家,卻造成寄居蟹找不到新家;寄居蟹依生長速度,大約三個月會換再大一點的殼,可是杉原海邊找不到適當的殼,寄居蟹只好搬家到其他地方找新殼,當地的寄居蟹數量開始減少,所以發起「幫寄居蟹換新家」活動。
陳世岳說,活動於廿七日下午一時展開,採現場報名,民眾可參加淨灘活動,也可帶五十個小貝殼、或口徑超過五公分的大型貝殼現場換取周邊店家的五十元折價卷,小貝殼將放置沙灘區供寄居蟹利用,大型貝殼則供富山國小成立生態教室使用,現場提供免費生態導覽,報名滿十人就出團。
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3/today-south2.htm
2011年6月1日
我有話說-部落發展 發了誰?
編按:利益至上的業者用金錢交換土地與資源,鋼筋水泥硬體堆砌出所謂的開發,大量消費與人潮造就所謂的繁榮,用這樣的說法四處交換土地與資源,可是同樣的錢是換不回原有的自然與肥沃! 這樣的交換不只短視,更是欺騙!!
***
2011-05-31 中國時報 【王法明/反比麟水庫工作隊成員】
每逢假日,新竹內灣總有滿滿的遊客。在熱鬧之外,想追求清靜的遊客,只好再開三十分鐘的車到那羅部落去了。
幾年前的艾莉颱風或許已經被大家所遺忘,但是它的影響,在某些山中,仍然繼續。身為前後山的交通樞紐,颱風前的那羅可說是新竹縣最熱鬧的部落。艾莉颱風摧毀了那羅的諸多景點,如那羅文學步道、鄰溪的餐廳與旅店,現在部落只剩下搖搖欲墜的觀光業與小型的農業。部落緊鄰著陡峭的錦屏溪,從內灣帶隊上來的溯溪旅遊業者往往在那羅開始上溯,在錦屏溪上游溯溪、烤肉。在人潮消費自然資源之後,溪流環境劣化,當地原住民為何鮮少拿到直接的回饋?
那羅部落屬於原住民傳統領域,依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之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除繼承或贈與於得為繼承之原住民、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或三親等內之原住民外,不得轉讓或出租。」第十八條更進一步說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實際上,據那羅部落的長老透露,開發商常常使用原住民當作人頭,用一年幾萬塊的代價買下土地使用權,單獨或共同開發為旅館、溫泉飯店或是餐廳酒店。在風災後,因經濟衰退導致部落疏離,種種土地轉手越演越烈。
除了利益不均問題外,長老也怨嘆,如土地使用權都在外人手上,部落還談什麼主權,還談什麼自治?這問題不容政府部門忽視。
出處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1053100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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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 中國時報 【王法明/反比麟水庫工作隊成員】
每逢假日,新竹內灣總有滿滿的遊客。在熱鬧之外,想追求清靜的遊客,只好再開三十分鐘的車到那羅部落去了。
幾年前的艾莉颱風或許已經被大家所遺忘,但是它的影響,在某些山中,仍然繼續。身為前後山的交通樞紐,颱風前的那羅可說是新竹縣最熱鬧的部落。艾莉颱風摧毀了那羅的諸多景點,如那羅文學步道、鄰溪的餐廳與旅店,現在部落只剩下搖搖欲墜的觀光業與小型的農業。部落緊鄰著陡峭的錦屏溪,從內灣帶隊上來的溯溪旅遊業者往往在那羅開始上溯,在錦屏溪上游溯溪、烤肉。在人潮消費自然資源之後,溪流環境劣化,當地原住民為何鮮少拿到直接的回饋?
那羅部落屬於原住民傳統領域,依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之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除繼承或贈與於得為繼承之原住民、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或三親等內之原住民外,不得轉讓或出租。」第十八條更進一步說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實際上,據那羅部落的長老透露,開發商常常使用原住民當作人頭,用一年幾萬塊的代價買下土地使用權,單獨或共同開發為旅館、溫泉飯店或是餐廳酒店。在風災後,因經濟衰退導致部落疏離,種種土地轉手越演越烈。
除了利益不均問題外,長老也怨嘆,如土地使用權都在外人手上,部落還談什麼主權,還談什麼自治?這問題不容政府部門忽視。
出處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1053100093.html
2011年4月13日
[新聞] 打交部一巴掌 國道走山 監院:有人為疏失
編按:刺桐部落附近地質跟利吉惡地是一樣的,鬆軟的土地上方目前幾乎長滿了外來入侵種銀合歡,由於多年的開發,已經沒有原生森林,所以也沒有大樹保護土地,都是淺根系的樹林與植被,每逢大雨山上的黃色泥土就會順著溝渠流入海中。
包括美麗灣飯店在內,整個杉原海岸就有四個開發案,整個都蘭灣加起來共有七的開發案,先不論原住民文化與傳統領域問題,這些開發案真的有好好了解一下這地區的地質條件,真的適合大規模開發嗎?動輒數公頃到數十公頃的這些開發案,出了問題波及到附近百姓的身家安全,你們真的能負責嗎?...請不要繼續製造災難!!請動動你們聰明的腦袋,想一想不會破壞環境的開發方式吧,環保不是嘴巴說說而已,大自然會考驗業者的誠意!
包括美麗灣飯店在內,整個杉原海岸就有四個開發案,整個都蘭灣加起來共有七的開發案,先不論原住民文化與傳統領域問題,這些開發案真的有好好了解一下這地區的地質條件,真的適合大規模開發嗎?動輒數公頃到數十公頃的這些開發案,出了問題波及到附近百姓的身家安全,你們真的能負責嗎?...請不要繼續製造災難!!請動動你們聰明的腦袋,想一想不會破壞環境的開發方式吧,環保不是嘴巴說說而已,大自然會考驗業者的誠意!
2011/4/13 交部自認無疏失 各方砲轟 〔記者陳慧萍、曾鴻儒、顏若瑾、曾韋禎、胡健森/綜合報導〕去年國道三號走山事件造成四人罹難,交通部前天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沒有人為疏失,昨天不但引發藍綠立委砲轟,罹難者家屬也大表不滿,更被監察院打了一巴掌。監委發現,地質調查研究所早在九十七年就曾警告交通部,走山路段是「岩體滑動的高潛勢區」,交通部卻未能及時防範,確有人為疏失。身兼國道新建工程局與高速公路局長的曾大仁更演出左手沒有告知右手的荒謬情事。 地調所提警告 交部未防範 監委周陽山表示,走山路段的實際破壞面遠超過路權維護範圍,滑落土方達四十一萬公噸,超過原先設計預估的十一倍,這顯示八○年代興建時所訂的工程安全規範已不符合現況。 周陽山指出,地調所九十七年六月曾檢送「都會區及周緣坡地環境地質資料庫圖集及說明書」給交通部所屬的國道新建工程局、運輸研究所和公路總局等單位,就曾警告走山路段是「岩體滑動的高潛勢區」,但行政單位缺乏橫向聯繫,導致這項重大工安訊息並沒有傳達給高速公路局,錯失防範先機。 糾正文指出,根據大地工程學會調查報告,走山路段邊坡的原始設計與真實滑動剖面存在有夾角差異,安全係數不符規範需求,且高公局未遵守「公路養護手冊」規定,確實執行崩塌路段的邊坡巡查作業,並草率停用既有偵測坍方的偵測器,的確有疏失。 由於交通部與監察院公布調查結果時間只隔一天,監院昨天揭露的訊息最讓各界震撼的是,走山路段三年前就被列為岩體滑動的高潛勢區,高公局卻直至走山意外發生都還不知道,地調所也曾將此一訊息通知運研所和國工局,同樣沒有人將警訊告知高公局。 身兼國工局與高公局長的曾大仁坦言,當年報告送達國工局時,他只是副局長,但直到後來接任國工局長時,從來沒有官員向他報告此事,所以高公局亦不知情,他會回頭清查當年的公文流向,檢討該負責任的官員。對於外界最關心的責任追究,交通部發言人葉匡時僅低調表示:「內部會檢討。」曾大仁也以「按行政院指示來做」回應。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于高則認為,交通部與國工局的應變確實不夠積極,但台灣的地質敏感區太多,加上又有法令限制,類似問題要做好橫向聯繫,不能只靠部會,應有更高層級的政務委員來整合並主導災害預防。 葉匡時說,走山事件發生後,道路設計、施工、養護規範未能與時俱進部分,交通部已通令全盤檢討,高公局養護規範已完成修正,並開始根據新規範執行養護工作。 曾大仁指出,過去國道養護未及於路權範圍外,新的養護規範頒訂後,只要有必要,即便在路權範圍外也會納入養護,如果地主不同意養護人員進入,必要時會援引公路法徵收土地。 曾大仁指出,走山段邊坡偵測器僅具位移監測功能,無法監測地下水位變化,九十七年間毀損後難以修復,木柵工務段段長與承辦員評估後決定停用;走山事件發生後,有六人因此遭懲處,並已在國道六十六處邊坡加裝監測設備。 出處 自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3/today-t1.htm |
2011年3月20日
美麗灣渡假村業者:沙灘已整理乾淨 ──但是海岸仍有廢棄物!
台東縣杉原海岸「美麗灣渡假村」工地昨日(3月19日)下午開挖海灘圍籬外的沙灘,被當地民眾發現沙灘底下還是有廢棄物,這跟日前(3月9日)台東縣長與縣議會議員考察美麗灣BOT案時,渡假村總經理謝遠東宣稱沙灘「已整理好」的描述相反!美麗灣渡假村業主為何言行不一、BOT案的監督單位台東縣政府環保局有沒有善盡監督責任,開放民眾參與的監督機制又在哪裡?
圖說:3/19下午發現渡假村怪手在沙灘挖出廢棄物! |
圖說:在都蘭灣內都可以看見美麗灣渡假村的第一期建築物突兀地蓋在沙灘上,它將整座六公頃的沙灘BOT50年! |
美麗灣渡假村BOT案(下文簡稱渡假村)在今年一月初就圍起白色的施工圍籬,臨台11線地段要施作景觀設施與車道、停車場,沙灘地段將施作水池、游泳池、草皮植栽。
圖說:渡假村製作的第一期工地完工模型,荒謬地要在海灘蓋游泳池,而蓋泳池的位置正是海浪會打到的地方...為何執迷不悟? |
一個新建工程的本身,會有整地、基地開挖、埋管線、填土...等動作會發生,渡假村的基地位置在過去有公營的「杉原海水浴場」設施存在,既然要新建渡假村、幾乎整塊杉原海岸都租走(BOT出去),而且時間還是長期的50年,業者必須要拿出經營的專業與誠意。「把環境保護好」是經營的基礎,這種話語,包括政府與渡假村業者都朗朗上口,可惜從渡假村2004年得到經營權、開始施工之後,作為簽約雙方的台東縣政府與渡假村業者在「環境保護」的作為上,並沒有讓民眾滿意。
從2006年爆發渡假村工地廢棄物未徹底清理爭議之後,這幾年間渡假村並未積極地解決爭議,反而是監督單位(台東縣政府)方面幫業者護航,台東環保局說在杉原海岸沒有發現廢棄物。持續追蹤渡假村開發的民眾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滿意,頻頻上街頭抗爭與到各級單位陳情都未獲建設性回應,包括總統府、監察院、警政署、環保署...,一直拖到去年(2010)年底12月19日,刺桐部落及東海岸各部落族人忍無可忍,自行在渡假村前方海灘上挖掘,果然挖出巨大的水泥塊及鋼筋等廢棄物,此證物讓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發文要求渡假村業者,必須在農曆年後的一個月內清除完海灘上的廢棄物。
關於廢棄物爭議,無論渡假村與台東縣政府兩方面如何一搭一唱,稱「一切依法行事」,或說在法規上這些廢棄物都屬於「有用資源」,對杉原海岸來說,不管經營成敗、改朝換代,既然打著BOT的名義開發國有土地,渡假村與台東縣政府就應該負起清理與監督的責任,而不是否認廢棄物的存在,甚至被動到要民眾指證歷歷,才肯動手清理。
圖說:2010年12月19日民眾自行挖出渡假村前海灘的巨大廢棄物!這是台東縣政府與渡假村業者都不願主動承認的事實。
在日前(3月9日)台東縣長黃健庭與縣議會議員們考察美麗灣BOT案,渡假村總經理謝遠東宣稱沙灘「已整理好」,根據「東台有線」製播的新聞畫面,當時他是這麼說的:
...我想我們在沙灘上,非常好,我們在三月七號已經完成,這段時間,我們要了解,這五六年來,所有沙灘的破壞,所有沙灘自然的髒的東西進來,都不是我們所樂見。這一次的漂流木總共有五十噸,可以用的有五十噸,我們交給台糖,不能用的有十二噸,我們把它集中了,給這附近刺桐的村民可以用的你們拿走,有十二噸,大的有五十噸,我們清掉了。這邊我們清了三百五十米的長度,然後有三十米的寬度,一公尺的深度,我們把這一萬零五百平方米的土地翻了一遍,把它整理好了。各位看到了,沙灘有沒有這麼美麗過,沒有的,過去是沒有的,是我們花了很多精神,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整理的...
現在問題又來了,即便渡假村總經理宣稱沙灘清理完畢,昨天(3月19日)下午,民眾在觀看兩台怪手開挖渡假村圍籬外的沙灘時,仍在所謂「乾淨」的沙灘發現未清除的廢棄物,包括水管、地磚、水泥塊、鋼筋、玻璃瓶...等等。渡假村的怪手在挖到廢棄物後,就把廢棄物丟進圍籬內,再把沙攤回填、壓平。渡假村言行不一致的作為,血淋淋地擺在目擊者眼前!這樣不誠實的業者,能拿出什麼讓民眾相信,他對營運後零排放、無污染的承諾,真的能說到做到?
2011/3/19 美麗灣飯店開挖沙灘 沙灘下仍有廢棄物 |
2011/3/19 美麗灣飯店開挖沙灘 沙灘下仍有廢棄物 |
2011/3/19 美麗灣飯店開挖沙灘 沙灘下仍有廢棄物 |
為什麼渡假村面對台東縣政府及縣議員們可以睜眼說瞎話?...人在做天在看,馬上被民眾發現根本沒清乾淨!
為什麼渡假村可以自我感覺良好到,海灘是被他清理的很乾淨、前所未有?...他隱瞞這些年來渡假村是如何不回應、不承認廢棄物未清理的事實,如今被環保署規定要清理,明明是素行不良,卻表現得一副模範生的姿態?
為什麼台東縣政府對民眾監督渡假村施工的機制遲遲未建立?...台東縣政府環保局僅表示,要監督得進入工地,要進入工地得「事先通知」,若只能「事先通知」,還能夠「即時監督」嗎?
2011/3/19 美麗灣飯店開挖沙灘 沙灘下仍有廢棄物,且開挖深度正是業者聲稱已"翻過一遍,很乾淨"的深度...事實證明業者的不誠實! |
【延伸閱讀】
東台有線 渡假村發言位於時間軸1:08~2:15。
環境資訊電子報 美麗灣飯店海灘廢棄物 環署限期一個月清除
公視新聞 美麗灣海灘廢棄物 環署限1個月清除
2011年3月7日
[部落觀點] 杉原海岸海龜生死劫
【死得不明不白的海龜】
過去八個月內,杉原海岸刺桐部落沙灘上就發現三次海龜死亡擱淺的紀錄,分別是2010年6月初(第一次),2011年1月23日(第二次),2011年2月24日(第三次),這還只是有民眾發現的紀錄。
實際上,根據十多年前就定居刺桐部落的顏先生表示,愛海的他幾乎每天都到海邊散步運動,他自己就在海邊發現好幾次海龜屍體,原本應該在海裡悠游的海龜,為什麼會陳屍沙灘?同樣的疑惑在近期筆者親眼目睹過兩次海龜屍體後,也在腦海迴繞不散;我們的海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刺桐部落相對位置示意圖,底圖取自google map |
拍攝時間 20100917_美麗灣場勘報導 |
【先聽聽長老說海龜】
刺桐部落居民主要為阿美族原住民,族人的活動範圍可謂包山包海,對海龜也有特定的稱呼(馬蘭阿美語稱海龜為hihau)。在刺桐部落的集體記憶裡,遲至二、三十年以前還有海龜上岸產卵的目擊紀錄,古早時代的人在沒有食物可以吃的時候,知道怎麼樣在廣闊的沙灘找到海龜巢穴、食用海龜蛋充飢。
刺桐部落居民主要為阿美族原住民,族人的活動範圍可謂包山包海,對海龜也有特定的稱呼(馬蘭阿美語稱海龜為hihau)。在刺桐部落的集體記憶裡,遲至二、三十年以前還有海龜上岸產卵的目擊紀錄,古早時代的人在沒有食物可以吃的時候,知道怎麼樣在廣闊的沙灘找到海龜巢穴、食用海龜蛋充飢。
除此之外,刺桐部落的阿美族人對於海龜有著不得不尊敬的禁忌:只要是海龜死亡染血之處,日後海水(或河水)必定會沖刷到那個地方,幫海龜洗去血水。其實「沖刷血水」就是會「沖刷土地」的意思,所以以前部落的人若需要殺死海龜時,都要特別小心,一定要離開土地或家園很遠很遠才下手。長老講到這件事情的時候,表情非常嚴肅,因為在刺桐部落就曾經有人觸犯禁忌,日後大水真的將那人的土地沖走,沖刷的起點就在當初海龜染血的地方。
【發現海龜 該怎麼辦?】
一般民眾雖然對海龜認識不多,但只要稍微有點概念的人都知道,海龜已經是瀕臨絕種的生物,都列為保育類。杉原海岸前述的三次近期龜屍紀錄,當時的處理狀況分別是:
2010年6月初(第一次):筆者只是聽目擊者轉述,並且取得目擊者所拍的照片,但當時海龜的屍體被目擊者在附近就地掩埋,並未通報相關單位(在台東應該是要通報台東縣政府的農業處保育課),當然海龜的物種與死因也就永遠無法釐清。
2010年五月初杉原海岸南側礁石區發現之海龜屍體,遠方背景為海岸山脈與都蘭鼻。 |
2011年1月23日(第二次):部落居民稱在兩周前即發現海灘上有海龜死屍(在美麗灣飯店BOT租地範圍內的海灘),最初是在潮間帶載浮載沉,最後被海浪打到較高灘地擱淺。筆者在23日得知此事後,24日通報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林務保育課來處理(承辦為秘先生),下午秘先生帶著富岡安檢所的兩名男子,及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來到海邊,保育課看了看屍體表示,海龜屍體僅剩下骨骼,以他們的能力無法辨識(也不會送去海洋大學解剖檢驗死因),於是將海龜埋在沙灘上,未做物種辨識與死因釐清便離去。
2011年1月24日海巡署人員就地掩埋海龜屍體,背景為美麗灣BOT案建物。 |
筆者覺得這次台東縣政府的保育人員處理太過草率,沒有做任何的測量,只是拍照、掩埋,承辦人員面對筆者詢問的反應,讓筆者覺得對方似乎不喜歡民眾有太多問題(難道民眾想詢問學術單位的聯絡方式都不行?覺得筆者問太多了?),目前台東縣府農業處處理海龜的方式只有兩種:活體或沒腐爛的寄給海洋大學驗屍,無法送驗的就地掩埋。筆者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實在太消極!
2011年2月24日(第三次):下午筆者聽說在部落前方沙灘又發現一隻海龜屍體,前往查看果然存在。由於對前次台東縣府保育人員的處理方式感到失望,遂自行連絡海洋大學的研究人員,這才發現,其實不管屍體狀況如何,仍然可以成為研究人員學習解剖的標本,讓海龜的遺體發揮更多研究價值,培育更多專業人才。於是筆者將海龜屍體直接寄到該單位去檢驗,並且得到專業的回應,整理如下:
2011年2月24日發現之海龜屍體,背景為美麗灣BOT案建物。 |
物種確認是「綠蠵龜」,由於身上背甲脫落的情況嚴重、長蛆,推測可能已經在海上漂浮了好幾天(3天以上),才被海浪帶到沙灘上。其身體狀況正常,也沒有明顯外傷,漁業行為造成猝死的因素最大。不一定是直接被魚網纏繞,有時是海龜誤入漁網,漁民發現後將其直接丟入海中,就算海龜剛被發現時還活著,肺部可能已經吸入過多的海水導致游泳失常或是肺炎,所以最好的做法是將海龜靜置在甲板上休息後或送收容中心,再野放。這隻海龜在病理切片上已經不算新鮮,所以目前僅能從外觀狀況來推測死因,但是可冰凍做為解剖練習樣本,讓更多獸醫師或學生瞭解海龜的內部構造,還是很有學術和保育上的價值,日後若有解剖結果(例如肚子裡是否有東西導致海龜死亡),會再回報。
【海龜的身後事】
筆者在跟台東縣政府農業處保育承辦人員接觸後,覺得他們在保育上似乎沒有想像中的專業,因為屍體其實還是有研究價值,但保育單位卻沒有告訴民眾這個事實,還是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呢? 而且,如果最後都是要交給學術單位,在民眾有空的情況下,不如向民眾加強宣導怎麼去處理海龜屍體,還比較有效率! 畢竟台東海岸線那麼長,若沒有配套措施,讓行有餘力的民眾一起協助保育工作,要強求人力不足的台東縣政府到處替海龜收屍,為免也太為難這些公務員。
面對同樣是生活在地球上的物種海龜的死,以及海龜族群的瀕臨滅絕(其實跟人類不當的行為關係最大) ,人類難道不會有任何恐懼與反省嗎? 最後,筆者希望杉原海岸的海龜,不要再死的不明不白了!
【延伸閱讀】
2011年2月25日
[新聞] 杉原海域遭污染 地方促訂管理辦法
編按:設立保護區是美意,但賣了麵包與遊程給遊客,卻污染了保護區,這樣對嗎?設立了保護區,卻沒有健全的配套措施,問題已經出現,卻要等經費、政策下來才能做出反應,口口聲聲說要做保育,卻無法落實,執行力真的要加強....
另外,筆者一直覺得不妥的是,如果沒有人工餵食而能自然復甦,是值得讚許,餵魚其實就是餵食野生動物,在保護區由人類餵食出來的魚群,還敢說是復育有成? 但這樣的行為不但是不良示範,實際上也已經產生了負面影響,沒有足夠的宣導與事前教育,美其名是生態旅遊,實際上正是在自打嘴巴、破壞保護區!!
另外,筆者一直覺得不妥的是,如果沒有人工餵食而能自然復甦,是值得讚許,餵魚其實就是餵食野生動物,在保護區由人類餵食出來的魚群,還敢說是復育有成? 但這樣的行為不但是不良示範,實際上也已經產生了負面影響,沒有足夠的宣導與事前教育,美其名是生態旅遊,實際上正是在自打嘴巴、破壞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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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禁漁區於民國九十四年公告設立,經過多年休養生息,杉原海域珊瑚礁生態豐富,每逢假日即吸引大批遊客一探生態之美,尤其是今年過年前才剛鋪設親海步道,春節六天遊客量爆衝至三萬多人,人手一片麵包、餅乾,全部丟向大海,魚兒被餵到撐,沒吃完的泡水麵包浮在海面上,更成了污染海水的垃圾。 保護區志工陳世岳說,導覽志工發給遊客的麵包,頂多一人半片,大家蹲在步道上拿給魚慢慢吃,都還在控制範圍內;一般民眾卻不知道「正確的餵魚方式」,拿了一袋又一袋麵包直接丟進海中,魚兒吃不完造成浪費,還污染海域。 他說,目前僅公告禁止採捕水產動植物,也曾有志工提議推動限制遊客量,可是杉原是開放空間,通往沙灘的入口多,實行起來有困難,但希望縣府擬出具體的管理保育辦法。 縣府農業處長劉榮堂指出,初步將透過教育方式,讓遊客了解生態保育的作法,因此將協助地方籌設生態保育教室,希望讓遊客親海前先看過宣導影片。 出處 2011/2/12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2/today-south1.htm |
寫一首歌,獻給海與海人
老林家樂團的吉他手兼主唱瑋傑,在2010年冬天造訪刺桐部落,待在部落的日子裡,白天他跟著巴奈阿姨上山工作,養羊養豬,晚上他在部落的茅草屋裡,聽著太平洋的海浪聲入睡,夜裡,月亮從海面升起,整個海灣彷彿只剩下他跟月亮一樣...喜歡音樂創作的瑋傑,把在部落的感受譜成詞曲,獻給海洋與原住民,現在就跟瑋傑一起感受杉原海岸純樸的美吧!
§攝於刺桐部落的白天。 政府愛喊的拼經濟,拼甚麼樣的經濟?拼的是誰的經濟? 會不會到最後,出生在海邊的孩子,連看海、看山,也要收費呢? |
§攝於刺桐部落的夜晚。 飯店在海邊開了刺眼的燈光,原本屬於部落的靜謐的星空與夜色,就會消失 有沒有聽過「沒有設計的設計」、「less is more」的概念呢? 有時候人越想錦上添花,卻反而越做越錯、越醜 與其用人工模仿自然的美,不如直接讓自然展現她的原貌! 部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是什麼文化村或是展演舞台可以取代的! |
歌名:Fudafudak (杉原灣)
詞曲原作:老林家樂團之瑋傑
阿美語翻譯:刺桐部落的星星、巴奈
歌唱:老林家樂團之瑋傑、刺桐部落的星星、巴奈
歌唱:老林家樂團之瑋傑、刺桐部落的星星、巴奈
都蘭山 Fa-i 每天去放羊 沿著那條山路彎彎
都蘭山 羊吃草的地方 可以看到太平洋
老人家 說寄居蟹 都住在什麼地方
美麗灣 你從哪裡來 沙灘上不是你的家
她的名字叫做杉原灣 她不屬於飯店美麗灣
她的名字叫做杉原灣 她不屬於飯店美麗灣
杉原灣 依著都蘭山
杉原灣 懷抱著太平洋
i na aw , i atolan , pagannay ko sily
i na aw , i laay i ti la , me nennengay ko liya
tarazaway ko la lakuku , suwary ko madoasai
美麗灣 bakatazaway , i zaway ko ruma i su
o la luma zuwa no 美麗灣 , o la liya zuwa no 美麗灣
o la luma zuwa no 美麗灣 , o la liya zuwa no 美麗灣
fudafudaken anay ho kiso , fudafudaken anya ho kiso
2011年2月9日
公視獨立特派員觀後感
OS:我給你方便,你給我當隨便!___11\10獨立特派員觀後感
2010年11月11日 1:38
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外婆的美麗灣》播出時間: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晚上2200-2300 時本集節目內容如下:單元一《外婆的美麗灣》影片內容:電影海角七號裡面,有一句餽炙人口的台詞,山嘛BOT,海嘛BOT,好山好水都來大興土木BOT,這是台灣這幾年拼觀光的思維,但是阿里山森林鐵路的BOT已經破局,而台東杉原的美麗灣飯店BOT,現在是陷入僵局,好大一棟飯店,三年來就像一座廢墟一樣矗立在海灘上,環保團體認為,美麗灣飯店建築在鬆軟的地質上,而且有被大浪沖打的危險,而且飯店工程要拆掉緊鄰的阿美族部落部分房屋,有違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但是對台東縣政府來說,財政吃緊的台東縣,如果連飯店都不能蓋,要怎麼發展觀光休閒產業呢?記者呂培苓、黃棋爐帶我們來了解。
圖文:喇貓
喇貓今晚看了本週的獨立特派員,15分鐘裡簡要地描述了現在美麗灣這個案子的狀態:它讓自己卡在沙灘上!
已經立冬了,晚上很冷,泡杯熱茶,讓我們來思考一件事:台東縣政府與開發單位最常問民眾說:發展不好嗎?觀光不好嗎? 這代表著有錢啊!
西裝筆挺的人笑著對民眾說:錢,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 喇貓對此打個問號)空巢、缺乏年輕人力的台東,會因為這樣的開發,讓人力回流就業有飯店、有觀光業帶來旅客,服務業及周邊產業人力需求提高,就業率就會提高有了工作,就有收入,然後生活就會變好,有工作的家庭將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這樣的發展藍圖,有什麼不好! (? 喇貓對此再打個問號)
對唷!這樣的推估很OK啊,你們這些死腦筋的當地人\台東人\環保人士,怎麼會拒絕商機於千里之外,真是笨啊!政府跟財團要引進資金去你們那邊,幹嘛為了什麼環保的原因,推掉賺錢的機會呢?錢先賺了再說!
欸,好像有點問題吧...比如說:
環境汙染?...你家附近被汙染,就搬家啊!再怎麼汙染又不會立刻死掉,哪有那麼嚴重啦,生病的話就看醫生啊,那麼簡單,會死人唷?又不是我的孩子我的親人,管他那麼多...
地質危險?...現代工程那麼進步,不會怎麼樣的啦~ 如果真的是危險建築,拆掉重蓋就好啦~
原住民人權?...管他去死,我又不是原住民干我屁事,搞不好那些原住民還很樂意有工作機會咧~有工作比較重要,沒工作他們不是喝西北風去了?在現在的社會,沒有錢怎麼活得下去啊~政府給他們工作,才是把原住民當人看啦~
原住民傳統領域?...原住民以為說他們先來的,就先贏唷?誰叫他們那麼笨不懂得登記土地,土地是拿來買賣的,只用作農地最沒利潤了,需要農產品的話,去大賣場買進口得就好啦,又便宜又方便,台灣的農產品不知道在貴什麼,搭飛機來的還比較便宜...
開發案炒地皮?...東海岸景觀那麼好,那麼多空地閒在哪邊,不轉手賣給那些退休族、投資客作民宿、作餐旅業,真是太可惜了!反正那邊那麼荒涼,多些別墅不是很賞心悅目?有空時,來去住住,看個海景,吃吃山產海產,順便買個珊瑚項鍊犒賞自己賺錢很辛苦,多爽?...當地人豐年祭返鄉還要借住民宿或朋友家,欸,當地人沒自己的土地嗎?誰叫他們當初要賣掉,真是不會理財,好笑...
看到這裡,你是否跟我一樣看不下去,覺得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問題?上面這些聲音,可能是不了解當地自然與人文脈絡的人會有的言論,可是,應該要理解的人,包括縣政府與開發業者,面對各界質疑的聲浪,為什麼還不對該案提出具體的健康\環境風險評估,及營運方式細節的說明?
笑面的人們又說了:「這是商業機密」、「縣府跟業者有簽約,要保障業者的權益」
台東縣政府的公務員是人民選出來的公僕,政府的錢是納稅人的血汗錢,難道想以這種話就想打發掉民眾知的權力、打發掉國有土地的開發應受全民監督的原則嗎?
縣府還威脅民眾說:若本BOT案破局,大家就等著一起承受違約金的惡果!卻不容許民眾在事前獲得最充足的資訊,一起協助縣府免於走上環境、財政雙輸的窘境?
現在有越來越多聲音,拼了命要發聲、要阻止美麗灣營運?這表示民眾已不再像古早時代一樣,單純地被線性發展思維給騙了!現代人在乎的是「可持續的」發展(不知道什麼是「可持續」(sustainable)就落伍囉,先去做點功課)
想在三、五年內急就章弄出一些景點、硬體給遊客消費,賺飽荷包的既得利益者們,賺了錢之後會是如何姿態?業者不免俗的一定會在當地留下汙染、垃圾、社會問題,做作一點的會說「抱歉唷,我就是沒能力做到當初說的環保、沒有汙染,那我走好了」誠實一點的會說「我就是要擺爛,你們(百姓與政府)能拿我怎麼樣?」
縣政府大力推展的觀光產業,到目前為止還稱不上是他們說的無煙囪工業、或者綠色消費方式,綠色消費並不是看看綠色的東西,去郊外玩看看風景就叫綠色消費,是要看業者有沒有用心在所推出的產品的生命週期當中,能否做到最少的廢棄物、最少的碳足跡?能否以照顧當地人文與自然資源的前提下,做出開發的設計?能否好好地與權益關係人(起碼是當地居民)作溝通再行開發的設計?這些都是避免重蹈古早時代覆轍的方法啊!縣府跟業者難道還活在19、20世紀嗎?他們要不是跟不上時代,就是昧著良心騙人!
我們幾乎可以預見這樣荒謬的劇本又要在東海岸上演,類似的事情已經發生過N次了,還要繼續讓它發生嗎?
真正看不下去了!(摔鍵盤)
筆者喇貓相信,身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負責任的開發單位\企業主,不應該將環境成本\社會成本,在未充分告知風險的情況下,轉嫁到民眾(尤其是當地民眾)的身上!!
...
看到這裡,剛才泡的茶也快涼了,喝口茶,想一想,我們能夠呼吸乾淨的空氣,呵到清潔的水,吃到無毒的食物,這些都不是平白得來的,除了有國家政府在提供人民公共服務之外,在更大的尺度裡,是整個自然界為人類及地球上的生命,提供維持生命系統運作的服務,身為同時富有破壞力與創造力的人類,能不好好思考這個根本的道理嗎?
再回頭看看美麗灣那棟建築物,你可以再想一想自己跟這片土地,海洋,人群的關係,美麗灣的問題絕對不只是那片海灣、那小搓人的問題而已...
(喵完了)
2010年11月11日 1:38
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外婆的美麗灣》播出時間: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晚上2200-2300 時本集節目內容如下:單元一《外婆的美麗灣》影片內容:電影海角七號裡面,有一句餽炙人口的台詞,山嘛BOT,海嘛BOT,好山好水都來大興土木BOT,這是台灣這幾年拼觀光的思維,但是阿里山森林鐵路的BOT已經破局,而台東杉原的美麗灣飯店BOT,現在是陷入僵局,好大一棟飯店,三年來就像一座廢墟一樣矗立在海灘上,環保團體認為,美麗灣飯店建築在鬆軟的地質上,而且有被大浪沖打的危險,而且飯店工程要拆掉緊鄰的阿美族部落部分房屋,有違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但是對台東縣政府來說,財政吃緊的台東縣,如果連飯店都不能蓋,要怎麼發展觀光休閒產業呢?記者呂培苓、黃棋爐帶我們來了解。
圖文:喇貓
無語問蒼天 杉原海岸:難道長得漂亮是我的錯?為什麼要把我賣掉? |
喇貓今晚看了本週的獨立特派員,15分鐘裡簡要地描述了現在美麗灣這個案子的狀態:它讓自己卡在沙灘上!
已經立冬了,晚上很冷,泡杯熱茶,讓我們來思考一件事:台東縣政府與開發單位最常問民眾說:發展不好嗎?觀光不好嗎? 這代表著有錢啊!
西裝筆挺的人笑著對民眾說:錢,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 喇貓對此打個問號)空巢、缺乏年輕人力的台東,會因為這樣的開發,讓人力回流就業有飯店、有觀光業帶來旅客,服務業及周邊產業人力需求提高,就業率就會提高有了工作,就有收入,然後生活就會變好,有工作的家庭將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部落的狗狗像是族人的保全,附近一有風吹草動就會群起監視鳴叫,若因為飯店業帶來的大量人潮湧進部落,狗狗們一定疲於奔命、爭相走告:又有陌生人來了啦! |
這樣的發展藍圖,有什麼不好! (? 喇貓對此再打個問號)
對唷!這樣的推估很OK啊,你們這些死腦筋的當地人\台東人\環保人士,怎麼會拒絕商機於千里之外,真是笨啊!政府跟財團要引進資金去你們那邊,幹嘛為了什麼環保的原因,推掉賺錢的機會呢?錢先賺了再說!
欸,好像有點問題吧...比如說:
環境汙染?...你家附近被汙染,就搬家啊!再怎麼汙染又不會立刻死掉,哪有那麼嚴重啦,生病的話就看醫生啊,那麼簡單,會死人唷?又不是我的孩子我的親人,管他那麼多...
地質危險?...現代工程那麼進步,不會怎麼樣的啦~ 如果真的是危險建築,拆掉重蓋就好啦~
原住民人權?...管他去死,我又不是原住民干我屁事,搞不好那些原住民還很樂意有工作機會咧~有工作比較重要,沒工作他們不是喝西北風去了?在現在的社會,沒有錢怎麼活得下去啊~政府給他們工作,才是把原住民當人看啦~
業者在說明會上隻字不提切割了刺桐部落與海,因為BOT的租地範圍是包括刺桐部落的民宅! |
原住民傳統領域?...原住民以為說他們先來的,就先贏唷?誰叫他們那麼笨不懂得登記土地,土地是拿來買賣的,只用作農地最沒利潤了,需要農產品的話,去大賣場買進口得就好啦,又便宜又方便,台灣的農產品不知道在貴什麼,搭飛機來的還比較便宜...
開發案炒地皮?...東海岸景觀那麼好,那麼多空地閒在哪邊,不轉手賣給那些退休族、投資客作民宿、作餐旅業,真是太可惜了!反正那邊那麼荒涼,多些別墅不是很賞心悅目?有空時,來去住住,看個海景,吃吃山產海產,順便買個珊瑚項鍊犒賞自己賺錢很辛苦,多爽?...當地人豐年祭返鄉還要借住民宿或朋友家,欸,當地人沒自己的土地嗎?誰叫他們當初要賣掉,真是不會理財,好笑...
看到這裡,你是否跟我一樣看不下去,覺得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問題?上面這些聲音,可能是不了解當地自然與人文脈絡的人會有的言論,可是,應該要理解的人,包括縣政府與開發業者,面對各界質疑的聲浪,為什麼還不對該案提出具體的健康\環境風險評估,及營運方式細節的說明?
為什麼我們要忍受,一個骯髒的業者,租下海邊就能為所欲為? 為什麼我們要忍受,一個差別待遇的政府,方便財團開發,卻不能協助居民安家? |
笑面的人們又說了:「這是商業機密」、「縣府跟業者有簽約,要保障業者的權益」
台東縣政府的公務員是人民選出來的公僕,政府的錢是納稅人的血汗錢,難道想以這種話就想打發掉民眾知的權力、打發掉國有土地的開發應受全民監督的原則嗎?
縣府還威脅民眾說:若本BOT案破局,大家就等著一起承受違約金的惡果!卻不容許民眾在事前獲得最充足的資訊,一起協助縣府免於走上環境、財政雙輸的窘境?
現在有越來越多聲音,拼了命要發聲、要阻止美麗灣營運?這表示民眾已不再像古早時代一樣,單純地被線性發展思維給騙了!現代人在乎的是「可持續的」發展(不知道什麼是「可持續」(sustainable)就落伍囉,先去做點功課)
政府愛喊的拼經濟,拼甚麼樣的經濟?拼的是誰的經濟? 會不會到最後,出生在海邊的孩子,連看海、看山,也要收費呢? |
想在三、五年內急就章弄出一些景點、硬體給遊客消費,賺飽荷包的既得利益者們,賺了錢之後會是如何姿態?業者不免俗的一定會在當地留下汙染、垃圾、社會問題,做作一點的會說「抱歉唷,我就是沒能力做到當初說的環保、沒有汙染,那我走好了」誠實一點的會說「我就是要擺爛,你們(百姓與政府)能拿我怎麼樣?」
縣政府大力推展的觀光產業,到目前為止還稱不上是他們說的無煙囪工業、或者綠色消費方式,綠色消費並不是看看綠色的東西,去郊外玩看看風景就叫綠色消費,是要看業者有沒有用心在所推出的產品的生命週期當中,能否做到最少的廢棄物、最少的碳足跡?能否以照顧當地人文與自然資源的前提下,做出開發的設計?能否好好地與權益關係人(起碼是當地居民)作溝通再行開發的設計?這些都是避免重蹈古早時代覆轍的方法啊!縣府跟業者難道還活在19、20世紀嗎?他們要不是跟不上時代,就是昧著良心騙人!
飯店在海邊開了燈,原本屬於部落的靜謐的星空與夜色,就會消失 有沒有聽過「沒有設計的設計」、「less is more」的概念呢? 有時候人越想錦上添花,卻反而越做越錯、越醜 與其用人工模仿自然的美,不如直接讓自然展現她的原貌! 部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是什麼文化村或是展演舞台可以取代的! |
我們幾乎可以預見這樣荒謬的劇本又要在東海岸上演,類似的事情已經發生過N次了,還要繼續讓它發生嗎?
真正看不下去了!(摔鍵盤)
筆者喇貓相信,身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負責任的開發單位\企業主,不應該將環境成本\社會成本,在未充分告知風險的情況下,轉嫁到民眾(尤其是當地民眾)的身上!!
...
看到這裡,剛才泡的茶也快涼了,喝口茶,想一想,我們能夠呼吸乾淨的空氣,呵到清潔的水,吃到無毒的食物,這些都不是平白得來的,除了有國家政府在提供人民公共服務之外,在更大的尺度裡,是整個自然界為人類及地球上的生命,提供維持生命系統運作的服務,身為同時富有破壞力與創造力的人類,能不好好思考這個根本的道理嗎?
再回頭看看美麗灣那棟建築物,你可以再想一想自己跟這片土地,海洋,人群的關係,美麗灣的問題絕對不只是那片海灣、那小搓人的問題而已...
(喵完了)
[原視] 我的部落我的歌 報導內容
2010年11月6日 3:12
今天原住民新聞雜誌「我的部落我的歌」這集,sinsing講得實在太好了,轉化紀錄如下:
1.當我們(阿美族)要用別人的語言(台語、中文)來為自己的權益辯護時,我們是很不知所措的,雖然這樣的抗爭對部落是有長遠正面意義的,也沒有人是一開始就能夠站出來大聲表明自己的心聲,這樣一路學習走到今天的過程,我是很珍惜的..
2.現在部落已經開始有人認同這間飯店將對部落的環境帶來壓迫,這讓我很感動,因為,原來我們跟海洋的關係是那麼緊密,彼此相連 (我們都因為這片海而共生著)
3.我們懷念部落的點點滴滴(飲食文化\海邊的空氣\清涼的海水..)當我們在外工作生活忙碌時,所思念的都是這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東西,只要看到海岸山脈、都蘭山,就知道快到家了! 這些都是構成我們生命的基底! 直到我們這一代,都還是懷念,並且希望下一代, 以後的世代都可以享有
4.當部落的人為了生活,在外地、在打拼,可能還來不及想到這一塊時,在部落的我們,只想把部落的價值觀留住,或許以後我們會慶幸:還好當時有保留住讓我們之所以為阿美族的這片海洋、這塊土地!! 例如:在海灘上玩過四關的經驗,在海邊約會、烤肉、聽長輩說故事的經驗、被夏天的陽光曬到超燙的沙灘...各式各樣的記憶...
今天原住民新聞雜誌「我的部落我的歌」這集,sinsing講得實在太好了,轉化紀錄如下:
1.當我們(阿美族)要用別人的語言(台語、中文)來為自己的權益辯護時,我們是很不知所措的,雖然這樣的抗爭對部落是有長遠正面意義的,也沒有人是一開始就能夠站出來大聲表明自己的心聲,這樣一路學習走到今天的過程,我是很珍惜的..
2.現在部落已經開始有人認同這間飯店將對部落的環境帶來壓迫,這讓我很感動,因為,原來我們跟海洋的關係是那麼緊密,彼此相連 (我們都因為這片海而共生著)
3.我們懷念部落的點點滴滴(飲食文化\海邊的空氣\清涼的海水..)當我們在外工作生活忙碌時,所思念的都是這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東西,只要看到海岸山脈、都蘭山,就知道快到家了! 這些都是構成我們生命的基底! 直到我們這一代,都還是懷念,並且希望下一代, 以後的世代都可以享有
4.當部落的人為了生活,在外地、在打拼,可能還來不及想到這一塊時,在部落的我們,只想把部落的價值觀留住,或許以後我們會慶幸:還好當時有保留住讓我們之所以為阿美族的這片海洋、這塊土地!! 例如:在海灘上玩過四關的經驗,在海邊約會、烤肉、聽長輩說故事的經驗、被夏天的陽光曬到超燙的沙灘...各式各樣的記憶...
[部落觀點] 刺桐部落的原住民保留地VS國有地
2011年1月7日 9:40
刺桐部落所在的卑南鄉富山村,目前都在等待第二次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因為在民國80年代的第一次增劃編保留地機會中,像這樣攸關安身立命的重要申請,整個刺桐部落竟然沒幾戶去申請,可能是政策宣導不佳、加上族人多半移居外地工作,家鄉發生的重要事件無法及時參予。
無論如何,這第二次的增劃編保留地要等到民國100年12月31日才申請截止,刺桐部落的居民在2009年五月份多半已經送審了,最近我們去詢問承辦人卑南鄉公所原民課的孔百合小姐,他表示,由於整個台東縣只有四名國有財產局的工作人員在審核全縣的土地,富山村從去年送審到現在都還沒有動到,都還在等待國有財產局來測量,之後還要送去給行政院同意,然後再等個三、五年核定,之後國有地才會正式成為原住民保留地,這段期間最長可能要等上十年!! 這十年內居民都不能改建房子,只能修補,....這段期間若造成民眾民生、經濟上的損失,公部門要不要負責呢?
大家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何刺桐部落常常上新聞,因為我們的權益自己要懂得爭取(這跟愛吵的孩子有糖吃是不一樣的,我們不是無理取鬧,我們是忍無可忍),公務員缺乏法律素養,還要靠民眾去提點,真是可悲!
刺桐部落所在的卑南鄉富山村,目前都在等待第二次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因為在民國80年代的第一次增劃編保留地機會中,像這樣攸關安身立命的重要申請,整個刺桐部落竟然沒幾戶去申請,可能是政策宣導不佳、加上族人多半移居外地工作,家鄉發生的重要事件無法及時參予。
無論如何,這第二次的增劃編保留地要等到民國100年12月31日才申請截止,刺桐部落的居民在2009年五月份多半已經送審了,最近我們去詢問承辦人卑南鄉公所原民課的孔百合小姐,他表示,由於整個台東縣只有四名國有財產局的工作人員在審核全縣的土地,富山村從去年送審到現在都還沒有動到,都還在等待國有財產局來測量,之後還要送去給行政院同意,然後再等個三、五年核定,之後國有地才會正式成為原住民保留地,這段期間最長可能要等上十年!! 這十年內居民都不能改建房子,只能修補,....這段期間若造成民眾民生、經濟上的損失,公部門要不要負責呢?
大家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何刺桐部落常常上新聞,因為我們的權益自己要懂得爭取(這跟愛吵的孩子有糖吃是不一樣的,我們不是無理取鬧,我們是忍無可忍),公務員缺乏法律素養,還要靠民眾去提點,真是可悲!
2011年1月24日
[轉錄] 不要餵食野生動物的理由
編按:轉錄內容以玉山國家公園為例,舉例說明不要餵食野生動物的理由。
或許有人認為餵魚是聚魚、表現保育成果的必要手段,但我們認為,與其把它當成必要手段,不如當成過渡時期,並且好好地想一想,如何用別種方式讓民眾體驗保育成果,因為餵魚並不符合保育的精神!
人們往往把這種露骨的手段當成必要,餵魚時人們真能認識到當地魚類的生態?還是只是滿足了自己操控野生動物的慾望呢?....
***
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禁止餵食野生動物之理由及法令依據、罰則為何?
民眾餵食野生動物的行為會嚴重影響改變動物的覓食行為,使得野生動物依賴人類的餵養而失去原本的覓食天性,甚至會進一步向人類索食而產生攻擊行為傷害到餵養民眾本身(台灣彌猴攻擊遊客的事件),對人對動物都沒有好處。而且民眾餵食東西多是人吃的食物或零食並非動物所適合的食物,長期而言對野生動物健康是很大的傷害,所以愛牠就不要餵牠吃東西。
而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八款第十一項:「餵食野生動物」為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之行為,除因調查研究需要申請許可,擅自為之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15000元之罰鍰。千萬小心別觸法了!
關於『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詳見本處網站:
http://www.ysnp.gov.tw/faq_messages.aspx?id=85&pn=4
或許有人認為餵魚是聚魚、表現保育成果的必要手段,但我們認為,與其把它當成必要手段,不如當成過渡時期,並且好好地想一想,如何用別種方式讓民眾體驗保育成果,因為餵魚並不符合保育的精神!
人們往往把這種露骨的手段當成必要,餵魚時人們真能認識到當地魚類的生態?還是只是滿足了自己操控野生動物的慾望呢?....
***
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禁止餵食野生動物之理由及法令依據、罰則為何?
民眾餵食野生動物的行為會嚴重影響改變動物的覓食行為,使得野生動物依賴人類的餵養而失去原本的覓食天性,甚至會進一步向人類索食而產生攻擊行為傷害到餵養民眾本身(台灣彌猴攻擊遊客的事件),對人對動物都沒有好處。而且民眾餵食東西多是人吃的食物或零食並非動物所適合的食物,長期而言對野生動物健康是很大的傷害,所以愛牠就不要餵牠吃東西。
而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八款第十一項:「餵食野生動物」為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之行為,除因調查研究需要申請許可,擅自為之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15000元之罰鍰。千萬小心別觸法了!
關於『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詳見本處網站:
http://www.ysnp.gov.tw/faq_messages.aspx?id=85&pn=4
2011年1月23日
[部落觀點] 保育類海龜曝屍杉原海岸
時間:2011\1\23 中午
地點:台東縣卑南鄉杉原海岸(美麗灣飯店BOT租地範圍海灘上)
事由:刺桐部落居民在兩周前發現海灘上有海龜死屍,海龜是瀕臨滅絕的保育類動物,這隻屍體已經死亡多時,即須辨識物種身分以及調查死因,以免同樣的情況再度發生!!
1\24 上午通報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林務保育課(承辦為秘先生),下午秘先生帶著富岡安檢所的兩名男子,及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來到海邊,保育課表示,海龜屍體僅剩下骨骼,以他們的能力無法辨識,於是將海龜埋在沙灘上,未做物種辨識與死因釐清便離去。
延伸閱讀
海龜主題館 http://www.turtle.idv.tw/
[新聞] 玳瑁誤闖漁網 金樽海邊放生http://fulafulak.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24.html
地點:台東縣卑南鄉杉原海岸(美麗灣飯店BOT租地範圍海灘上)
事由:刺桐部落居民在兩周前發現海灘上有海龜死屍,海龜是瀕臨滅絕的保育類動物,這隻屍體已經死亡多時,即須辨識物種身分以及調查死因,以免同樣的情況再度發生!!
1\24 上午通報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林務保育課(承辦為秘先生),下午秘先生帶著富岡安檢所的兩名男子,及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來到海邊,保育課表示,海龜屍體僅剩下骨骼,以他們的能力無法辨識,於是將海龜埋在沙灘上,未做物種辨識與死因釐清便離去。
延伸閱讀
海龜主題館 http://www.turtle.idv.tw/
[新聞] 玳瑁誤闖漁網 金樽海邊放生http://fulafulak.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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