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02 月 15 日 發表於 國土規劃(森林及水資源)
出處 http://www.tepu.org.tw/?p=532&cat=17
日月潭涵碧樓將污染管線伸進潭中,偷排廢水,在講誠信的第一世界,一旦被揭發通常會很快地倒閉。台灣離第一世界還有距離,許多惡意污染環境以謀利的企業,還能「永續」經營;而由最近台東杉原海水浴場開發為美麗灣渡假村一案,不肖業者結合政客、官員、媒體睜眼說瞎話,我們擔心台東正往法治不彰的第三世界沈淪。
台東縣前縣長徐慶元先生在2004年底卸任前夕,以杉原海水浴場之舊址,每年600萬元,低價BOT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50年,無異出賣台東。繼任的鄺麗貞縣長任內,該公司將5.9公頃開發案分為三期,第一期0.9965公頃,以未超過1公頃為由,而由縣府先發施工執照,超挖、超建、超高、濫置廢棄土,泥水流入珊瑚礁區,滿目瘡痍。
該公司想要執行第二期工程時,才申請環評,2007年1月12日的環評會議中,被第五屆環評委員要求全面停工並罰款。但縣府不執行停工決議,我們於五月初向行政院環保署檢舉,該署於7月9日發文要求停工,縣府仍拖到它完工。這期間,業者與台東縣政府工業策進會總幹事邀請媒體餐敘,事後於8月份發生聯合報地方版配合縣議會議長勘查而作出「假新聞」,中國時報於2008年1月18日調離勤於報導本案的記者,以及縣政府所屬的工業策進會於2007年8月29日到我任教的台東大學叫囂「假台東人滾出台東」。民主社會哪有政府公務員向人民恐嚇、示威的道理!
美麗灣渡假村三次都不過,委員的問題被虛答,縣府環保局理應退回不審,甚至在第三次環評時謊稱已蓋好的建築物合法性沒有問題。結果,台東縣政府乾脆把有意見的委員全部換掉,違反環評委員遴選要點,專家學者委員應含合比例的自然、生活、社會環境領域之規定,新任委員幾乎都是環境工程背景,經我們緊急於1月17日向行政院環保署陳情,隔日環保署即派員到台東縣政府溝,但縣府仍我行我素,未依規定執行。台東環盟在一月二十日下午發起遊行,二百多位台東鄉親,以及來自環盟總部的青年軍、綠色陣線代表等來力挺,要爭回民眾親水權、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之外,更要防止不肖業者將政客、官員、媒體、學者專家納入其共犯體系。
想想,如果三百間房間的洗衣漂白水像日月潭的涵碧樓一樣偷排放進珊瑚礁,杉原海灣還會美麗嗎?想想,如果已完工的美麗灣渡假村不拆除,可以被利益共犯集團就地合法,台東能不向下沈淪嗎?
目前,台東環盟委託詹順貴律師於去年八月間向高雄行政法院告發台東縣政府未執行環評會議之停工決議與環保署要求停工的公文,業已於一月二十三日宣判勝訴,成為第一個公民訴訟勝訴的個案。在此呼籲全民不畏威脅利誘,勇於舉發對環境不法或不當的行為,以維護自己的環境公民權。
以台東為例,隨著美麗灣的興建,杉原海灣附近已被炒地皮,如果我們擋不了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不但杉原海灣的山坡上很可能變成野雞城,破壞山坡地景觀,廢水也會嚴重威脅珊瑚礁生態。更有甚者,緊跟著的成功港加油站案,也有類似分割數期,先施工第一期,讓「生米煮成熟犯」,先斬後奏的情形。杉原海灣的案例也告訴我們,美麗信集團很沒環保意識外,政客、官員、媒體,甚至學者專家都可能隨時出賣人民,人民還得再組織監督的力量。
作者:劉炯錫 / 台東大學生命科學所教授 /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委 / 台東環境保護聯盟召集人
(原載於Taiwan News3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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