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傳統領域全國部落大都已劃定,但原基法相關子法卻還沒有立法完成,任何非原住民的商業活動仍可以在合法範圍內營業。最近最大的爭議,莫過於阿美族地區的都蘭灣事件。
這個擁有世界級的海灣,天然資源與人文特色都具有豐富的觀光價值,但是縣府在沒有知會當地阿美族各部落的情形下,與財團簽定BOT合約,施工期間造成生態破壞,甚至也引發環保團體的抗議!在去年,整個海灣從最北的加母子灣浮潛業者營業、富山禁漁區的成立以及美麗灣BOT開發案的通過,整個都蘭灣可說已難容原來的主人-阿美族世代使用的生存空間!
在這片美麗的海灣裡,以上三個爭議案回歸法律面都屬合法範圍,但部落沒有被知會以及不被尊重的情形下,除了冀望原基法中傳統領域劃定通過,部落有沒有別的路可走呢?但政府漠視原基法制訂的精神以及忽略地方文化的特質時,誰該來把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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