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

[中國時報] 發照美麗灣 環團將提假處分

2010-09-24 中國時報 【黃力勉/台東報導】
興建於台東杉原海水浴場沙灘上的美麗灣度假村,七日被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應命業者停工,但台東縣政府卻仍在廿一日發出使用執照,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質疑縣府違法,將向法院告發使用執照無效,並提出停止使用執照假處分。

昨天台東縣議員林參天甚至直言「縣長黃健庭獨裁」,縣議員謝明珠也質疑,縣長執意發執照,「難道有從中獲得利益?」政府帶頭違法,「其中是否有官商勾結?」

對於縣議員的指控,縣長黃健庭無奈地說,執照發放並不需要他核可,美麗灣依法向縣府申請主體建築使用執照,縣府依法核發,不發執照才是違法。他強調,關於美麗灣的所有問題,縣府員工都是依法辦理,目前縣府也會針對更一審判決再提出上訴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會員、台東大學社教系副教授廖秋娥表示,根據更一審的判決,台東縣政府應命業者停工,不過縣府卻仍核發建物使用執照,根本就視法律於無物,「難道縣府的行政權可以逾越法律規範?」

廖秋娥強調,環保聯盟針對美麗灣的興建、還有環境影響評估都提出司法訴訟,從一審至今,環盟都獲勝訴,證明美麗灣建築是一棟大違建,如果政府還帶頭違法,發出建照供業者使用,將來憑什麼取締違章建築。

出處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12x11201009240025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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