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這位記者很有趣,繼前兩天寫了涉違法開發 美麗灣如敗訴定讞 恐全民買單之後,又寫一篇來做所謂"平衡報導"?(請見下方文章) 在此做一點回應,免得不熟悉地方狀況的朋友們會有誤解。裡面提到的杉原村民,沒意外的話,應該是指富山村裡面的杉原聚落的人們。
杉原發展護魚保護生態立意很好啊,可是我覺得他們做的最不妥的就是:倡導餵食野生動物(別忘了海魚也是野生動物唷),搞到遊客去杉原覺得不餵魚不過癮,假日人多時造成海面汙染,護魚協會的人也不敢管太多,日前有就有新聞提到這件事情。
據悉,進一步的管制措施也沒人敢推,畢竟誰敢掃遊客興就是檔人財路,話說回來,這樣的生態保育還能名符其實嗎?無法有效管制遊客的護魚區,就只能讓遊客愛怎麼樣就怎麼樣...護魚協會做到這樣,除了無奈還能怎麼樣?是不是失去當初保護的初衷呢?
雖然還是"保育"人士啦,幾年前也很認真的探討沙灘上廢棄土的事,但現在又如何呢?還不是被財團收買,跟財團吃飯,參加他們的開工儀式?還不是走一條感覺比較保險、不得罪財團的路?那他們說的保育到哪裡去了?為什麼遊客多卻還是沒有就業機會?好像沒看過這方面的進一步討論,
如果有我很樂意看,畢竟杉原變成一個生態景點不容易,就這樣被財團收割不是很可惜嗎?(我想之後大概就變成美麗灣的腹地了吧@@)
不能什麼事情都輕易地推給財團幫忙解決就業問題吧,這樣就好像你開了店,名聲響,口碑好,很多客人來,商品卻推不出去,這時候你要怎麼辦?把店丟著去做別人的工作嗎?還是想辦法改進不足的地方?
另外,文中提到的刺桐部落正在興建的民宿是外地人來蓋的,不是部落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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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news.msn.com.tw/news2182817.aspx
更新日期:2011/05/24 03:27 中國時報【黃力勉/特稿】
雖然美麗灣度假村涉及違法開發,但業者依法向台東縣府申請建照,縣府把關後沒有理由
不給證照,目前司法程序持續進行,現階段只能依法行政,雖是縣府的無奈,然而面對民
眾的質疑與官司若敗訴、全民買單的最壞結果,縣府也不能不予以正視、因應。
縣長黃健庭就任時就表示,任內有許多棘手的問題要解決,其中美麗灣、焚化廠及核廢料
預定場址等,是台東的三大難題。
鄰近美麗灣的杉原村民大多贊成美麗灣的興建,希望飯店開張能帶動當地發展,甚至緊鄰
的莿桐部落,也有民宿正在興建,就是看準飯店營業帶來的觀光商機;而當地民眾發展護
漁政策有成,遊客也越來越多,唯就業機會還是十分有限,居民多期盼能就近在美麗灣工
作,甚至吸引年輕人回鄉。
發展觀光與環境保護,一直是魚與熊掌難兼得的問題,台東因為交通不便,觀光發展容易
遇到瓶頸,開發度假飯店不但能促進就業機會,又能增進經濟發展,一直以來都是執政者
喜愛的一帖良方,不管未來官司結果如何,善待環境的施工及做好飯店的汙水排放,減少
民怨,則是主政者必須嚴格把關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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