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

[新聞] 爭議未落幕 美麗灣審查會決議補件再審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2年6月4日台東訊,許惠婷報導
出處 http://e-info.org.tw/node/77375

備受各方矚目的美麗灣重啟環評案,2日審查會會議中大批民眾各自發表意見後由環評委員提出其看法。最後擔任會議主席的台東縣副縣長張基義,做出補件再審的決議,要求美麗灣公司整理、回應民眾意見,並補齊環說書內不足之資料後於下次會議再審。

2日的審查會中,意見相當多元,民眾也踴躍發言。長達2個多小時的民眾陳述,包括環評委員、正反意見,總共超過190個意見,經環評委員決議不做出結論。主持會議的台東副縣長張基義強調,這次會議讓大家充分的表達意見,希望美麗灣渡假村的問題能解決,達到雙贏。

會前在台東縣政府外,原住民集結並將傳統竹船抬到縣府門口,證明海域是原住民傳統活動的場域,不應該被財團佔據。都蘭部落沈太木頭目拄著拐杖到場,以母語發表意見,並高喊「把海域還給我們Amis(阿美族)!」

審查會開始時有民眾欲將民間團體意見書面資料提供給環評委員,但遭拒絕,甚至動用警力驅離,造成杉原部落居民林淑玲手臂瘀傷。同時間旁聽民眾並高聲質疑,已經蓋好的建築物的建築物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是無意義的。主席張基義則表示會議所有程序公開透明,但還是要回歸專業審查;而民間團體意見網路上都有,所以沒有必要帶進場內。

開發商簡報強調「開發不等於破壞」,表示當地海域豐富的珊瑚礁生態是需要保護的,並聲明他們不論是過去或未來都有做好環境保護,強調他們都有做好污水處理,達到零排放。期待能為台東縣旅遊發展盡份心力,會盡力愛護杉原灣,守護都蘭灣,將著重在生態環境與人文回饋。

民眾發言時間時富山村村長首先發言,表示他和大多數村民都支持美麗灣開發,他認為即使沒有美麗灣生態也同樣遭受破壞,下雨時雨水和污泥都直接沖到海裡。許多陸續發言的富山村民都表示生活窮困,希望美麗灣能帶來穩定的工作。也有美麗灣的員工表明身份,說明是美麗灣帶來了返鄉的機會。

但同時也有很多民眾提出質疑,認為已高度開發的西部地區,每家財團都聲稱會保護環境,但最後都是留下污染與破壞給當地。而雖然現在的確很窮,但美麗灣營運後經濟情況將不會有改善,更不知道未來該怎麼向孩子說明「即使我們住在鐵皮屋,但我們和隔壁那些帶著名牌包包住進美麗灣的人都是一樣平等的」。

民間團體更進一步提出程序問題,認為建築體已經完成,此時進行環評完全違背環境影響評估事先預防破壞的精神;且質疑環評委員中缺乏人文社會背景專家,不符合法規要求。

台東縣議員林參天則表示,要和原住民站在一起,不要讓金錢權利被少數人壟斷。不只民意代表,也有就讀臺東大學、台東女中的學生到場參與社會議題討論;更有一名來自台北的高二同學遺憾表示騎腳踏車環島時來到過台東,但現在發現杉原灣的沙灘走過去不會留下腳印,因為都是水泥覆蓋了。年輕學子表現略顯緊張,在場民眾紛紛輕聲給予鼓勵。

民眾發言時間比原定議程延長許多,主席張基義表示為了讓民眾能充分表達意見,亦樂見大家理性溝通展現民主。在環評委員針對環說書的許多執行細節提出建議後,主席徵詢委員同意,決定不迴避後裁示本案應補件再審。

環保署:無強制應否登記為觀光旅館

另外,針對民間團體投書媒體,美麗灣飯店實際開發規模已達自稱的「國際級」,卻只登記為一般旅館,不願意登記為觀光旅館,要求「本案觀光旅館的規模及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依法至中央層級之環保署進行環評」,環保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於今年初發函交通部觀光局,得到的回覆是「觀光旅館之籌設係許可制,並無強制多大規模一定要申請為觀光旅館。」

環保署強調,針對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規模是否已達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該署已於2012年2月17日函詢交通部觀光局,該局2月24日函復表示,發展觀光條例第21條規定,「觀光旅館之籌設係許可制,並無強制多大規模一定要申請為觀光旅館」。此案既然是以一般旅館向台東縣政府申請許可,依環評法規定就該由台東縣政府審查。

民間團體已提出26頁的民間疑慮意見書,供環評委員與社會各界公評。下載網址 http://goo.gl/Dtm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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