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2日

美麗灣:2月已停工 6月申請新環評


2012-9-22  
美麗灣:2月已停工 6月申請新環評


先動工,才環評的美麗灣渡假村,昨日由公關經理簡郁婷(左)偕同律師召開記者會,
說明全案並非環評定讞,而是停工訴訟定讞。(記者劉信德攝)

詹順貴批業者混淆視聽

〔記者林嘉琪、張存薇/綜合報導〕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被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未經環評就興建屬違法,渡假村昨天開記者會表示,判決的是原先的一公頃開發案,美麗灣後來又申請六公頃的開發案,正進行環評續審,判決對開發沒影響。原告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的律師詹順貴批評,業者混淆視聽,台東縣政府應拆除大違建。

「該案為停工訴訟確定,並非環評定讞。」美麗灣透過代表律師劉昌坪表示,台東縣政府基於環評補正續審原因,今年二月就已要求停工,美麗灣已停止外部施工及任何內部裝潢,六月二日重啟環評,目前環評仍在進行中,還未結束。

環保團體主張渡假村是超級大違建,應該拆除,劉昌坪表示,美麗灣在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同年十月取得建物所有權狀,今年一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不會因為停工訴訟定讞,而變成違建」。

詹順貴回應,美麗灣渡假村是未環評就先動工,陽明山菁山露營區ROT案則未環評、陽管處就先給建照,結果遭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決議撤銷建照,內政部將業者增建建物等設施給拆除。美麗灣案應比照辦理。

「該案的重大意義在於是台灣首件公民訴訟勝訴案。」詹順貴表示,台東縣政府應該要有所作為,拆除違建,而且不用付國賠。反反反美麗灣行動聯盟成員、在地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表示,法律判決應溯及既往,不管是一公頃、六公頃的建照,做錯的建物就是要拆除。

台東縣府︰依法規處理

台東縣府秘書長陳金虎表示,任何行政處理都要符合法律規定、行政也有一定流程。業者只要是合乎規定,依法保障;不合法令規定的部分,則依規定補正。

sours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22/today-life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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