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

拆除也可以是美麗的行動



 

作者:吳明益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幾周前我收到戴興盛教授的邀請,希望我參與發起「拆除美麗灣」的連署。這些年來我因有時要到台東開會,每回都必到俗稱「美麗灣開發案」的杉原海岸,觀察這幢突兀建築的興建進度,因此一收到訊息我立刻回覆給戴教授,算上我一份吧。周二臨時收到前往台北開記者會的通知,只是周三下午我有必修課要上,因此實在無法北上,所以答應了伙伴寫篇文章來表達看法。
多年來關心杉原海岸的朋友,發起了一次又一次阻止這幢建築在沙灘上成形的惡夢,學者也從環境敏感、原住民傳統領域等角度論述這幢建築的「無價值」、「反價值」。事實上,即使是前、後任台東縣長與環保署刻意放鬆的行政程序,加上台東縣政府多次敗訴被要求停工,但停工命令似乎總是無法有效地傳到海岸,建築總是在你不注意的時刻像蔓澤蘭一樣持續生長。
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終於判決,美麗灣開發案「撤銷環評審查結論」定讞,這讓人短暫振奮,以為沙灘終究可以回到沙灘了。未料業者先是放棄原先提出的一公頃建照,申請新的六公頃面積建照、並重提環評,來迂迴「繞過」此一判決。但問題是,既然「此刻」的美麗灣開發案達六公頃,卻在未申請環評前,就完成建物、停車場與游泳池,不就顯然違反了環境影響「評估」的基本精神?
而從綠色建築與美學的標準來看,聲稱自己是「綠色產業」的美麗灣建物,事實上是矗立在海灘的落伍標誌。
當代建築大師路易士卡恩(Louis Kahn),是被公認最能用心理解建築影響居住者心靈細微感受的設計師。他晚年在大學教授建築,總是問學生:居所是什麼?圖書館是什麼?街道是什麼?場所是什麼?……這樣的提問讓設計者不容易忘記,建築是「為了」人,「為了」某種目的而蓋的,而建築師該與每一塊磚對話,去創造出能與環境共存的,「有靈魂」的建築。
我們假設美麗灣飯店真如他們官方所言目標是創造一個「綠色產業」,以目前的建築本體來看,顯然看不出它是「為了」這樣的目的而蓋,所以更應該自行拆除,因為它已然逆反了原先的目標,成為一個落伍的建築標幟。美麗灣飯店留下來只是徒然對法令、台東縣政府、甚至是美麗灣開發團隊的羞辱而已。
在脆弱的沙灘上蓋建築,美麗灣業者卻設計成巨大的水泥怪獸,並且將廢棄物直接埋在沙灘底層,造成周遭沙灘生態環境改變,這是第一個落伍。除了一再拿出來當成樣板說詞的「三級薄膜濾水處理」設施以外,從設計到建材,說不出其他符合現代綠色建築的概念,這是第二個落伍。而座落在山、海的原住民部落間,建築語言既無文化思維,更無與環境對話的視覺語彙,紅白為主體的設計在海洋與山脈之間更突顯其美學的貧弱與暴力,這是第三個落伍。這幢建築本身,就象徵了美麗灣開發公司的思維水準難以讓人信任,是缺乏謙卑的落伍建築象徵。
而這麼多年來,地方政府一再創造多次補正環評機會,美麗灣都無能將這幢落伍的建築,變成他們宣稱的「與台東共生共榮」的建築,更顯示這個開發公司的能力落伍、團隊水準堪慮。而在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後,對已然存在於沙灘上,「非虛構」的美麗灣飯店來說,再施予環評已無必要,因為影響已然造成,那可通不過颱風、海浪與良心的檢驗。我以為,從法律、環境生態、建築美學與環境美學來看,拆除美麗灣就是拆除一幢違法且落伍的建築,才是一項美麗的行動。
過去六十多年來,我們努力拆毀了曾經在這個土地上長出來,與山脈、海洋、溪流、泥土對話的,有靈魂的建築物,大量複製了類似美麗灣這種「暴發戶式的優雅」、「對環境充滿侵略性」的觀光建築。幸而近年台灣已漸漸有建築師與業主,願意花更多思考時間來構作與環境對話的建築物。因此,拆除美麗灣更可以視為一種告別舊時代的美麗姿態。
就讓我們拆除美麗灣吧。因為這漫長的訴訟與抗爭讓我們唯一學到的是,拆除也可以是一項美麗的行動,那是蘊涵法律、建築、環境、美學上的,對醜惡的優雅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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