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

台灣修法通過禁止海洋哺乳類活體及產製品進出口


亞洲第一 ! 海豹悠游!
台灣修法通過禁止海洋哺乳類活體及產製品進出口
以具體行動保護海洋生態與野生動物

2013.01.08

  立法院第八屆第二會期第十六次院會於今日(2013年1月8日)三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修正案!讓台灣繼歐盟、美國…後,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禁止海洋哺乳類活體及產製品進出口的國家!數以萬計面臨人類殘暴獵殺及暖化效應造成海冰流失雙重危機的海豹,將得以減少被殺戮數量!

  多年來倡議禁止海豹、海狗油販售,努力推動立法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感謝台灣民眾及全體立法委員、農委會林務局的支持(特別感謝提案委員林淑芬、李昆澤、蔡其昌、田秋堇、陳亭妃、蕭美琴、許添財、陳歐珀,經濟委員會前及本會期召委高志鵬、蘇震清委員,李慶華及所有審查委員…)、中原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山盟海Seal」小組成員、福爾摩莎動物權利小組…,協助法案順利通過,以具體行動保護海洋生態和野生動物!

  由於加拿大、挪威等國商業獵殺海豹過於殘忍,歐盟早於2009年以壓倒性票數下令禁止其會員國在市場內進行任何海豹產製品交易,美國也早在1972年即通過「海洋哺乳類動物保護法」,禁止任何海洋哺乳類動物及其產製品輸入。如今台灣立法跟進,成為亞州第一,非常值得肯定!

  此法案公佈施行後,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除以產地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住民因生存所需獵捕者為限。因此未來欲輸入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者,須提出前項證明文件。目前市面上現存海豹油產製品,廠商必須全部下架,若要持續販售庫存品,需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並經同意後始得販售。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呼籲民眾,市面上宣稱有各項保健功效、甚至「療效」的海豹油,實際上並無醫學根據,廠商宣稱「海豹油」含有多種Omega-3不飽和脂肪酸,例如對人體健康非常重要的DHA與EPA,但完全不提海豹油脂中含有汞與多氯聯苯(PCB),長期服用對人體腦部、神經、器官可能造成的危害,更別提殘酷獵殺野生海豹的產製真相。

  民眾若需要攝取DHA與EPA,根本不需花大錢去買殘酷血腥的海豹油產品。因為亞麻籽、胡桃、毛豆、小麥胚芽等平民食物,都可提供,既安全又不會傷害海洋生物。民眾切勿相信廠商廣告促銷,囤積購買!

  我們期待台灣此一立法,有助於亞洲其他國家跟進推動!!!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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