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

志信(2611)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經最高法院宣判無罪定讞


志信(2611)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經最高法院宣判無罪定讞

 發言時間 102/03/0415:04:50
發言人 謝正義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509-0036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經最高法院宣判無罪定讞
符合條款第2
事實發生日102/03/0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黃春發,
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738號。
2.事實發生日:102/03/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因土地交易案件,
經最高法院宣判無罪定讞。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良好,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不發生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原文網址: 志信(2611)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經最高法院宣判無罪定讞 | ETtoday財經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04/170199.htm#ixzz2Mdja0x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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