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府說,美麗灣一案「未定讞前行政處分仍有效」,這樣的說法必須視案件類型而定,一般案件可分為給付訴訟、課以義務與撤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是「形成之訴」、一判便溯及既往發生效力;更明白地說,便是「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形成力,無待於『其他行為』之輔益」,意即不須定讞與否,判決始生效力。
美麗灣建案,目前正在進行的環評無效、建照無效之訴,就是撤銷訴訟,所以法院判停工就應停工!沒有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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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1110800063.html
▲位在台東縣杉原海域的美麗灣度假村爭議不斷,但業者還是加緊趕工。(本報資料照片) |
台東美麗灣飯店的爭議不斷,日前當地國小學童們十多幅畫作,高掛美麗灣飯店的圍牆展示。台東縣民林淑玲、原住民歌手巴奈、紀錄片導演馬躍.比吼昨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原住民學校教育不應該服務財團」,讓學校與有爭議的業者合作是「不良示範」。
對這項指控,富山國小校長李基興無奈表示,「校方只是單純地站在教育的區塊上,與社區配合辦理海洋教育課程,請不要再消費學校」;縣府則表示,全案訴訟中還未定讞,不能說合法或違法。
富山國小上個月廿五日彈性課程,配合美麗灣飯店舉辦彩繪圍籬活動,引發反對團體的不滿,校長李基興表示,學校本來就常配合社區舉辦各項活動,這次與飯店合作,只是單純地在教育這個區塊上,將海洋教育融入藝術與人文課程,「實在沒想那麼多」。
林淑玲表示,原住民部落教導族人要與大海共生,然而,面對開發行為充滿爭議、衝擊當地環境的美麗灣飯店,學校卻讓孩童利用「彈性課程」完成繪畫,事後還將畫作掛在美麗灣外頭,令人痛心;業者另發放每個孩子兩百元禮券當作鼓勵,好似在「收買天真」。
林淑玲憂心說,雖然畫作已撤下,但「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學校是教育單位,不宜與有爭議的單位進行合作,政府也應訂定相關規範,要求學校篩選合作對象。
李基興則強調,學校立場中立,我們尊重反對團體的理念,如果有相關環境課程,也歡迎來上課,但不要有意識形態進來,也希望不要再消費學校。
李基興無奈地說,美麗灣飯店已由縣府核發使用執照,校方也沒有違法,「硬要說我違法,我也沒辦法」。
台東縣政府祕書長陳金虎則表示,案件還在訴訟中未定讞,不能確定合法或違法,縣府最近也制定「台東景觀自治條例」以更負責態度維護台東環境,另也要顧及產業發展、弱勢就業,縣府施政方向是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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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渡假村強烈反駁
【聯合報╱記者尤聰光/即時報導】
2011.11.08 08:25 pm
針對昨天有原住民歌手巴奈、紀錄片導演馬躍.比吼,及刺桐部落民眾林淑玲對美麗灣渡假村「美麗圍籬」彩繪活動提出收買質疑,美麗灣渡假村發言人朱膺州今天反駁強調彩繪活動中提供學童台東農會200 元禮券作為獎勵,希望能利用在地資源,鼓勵學童創作,進而深入了解家鄉文化,絕無收買學童的意圖。
【2011/11/08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美麗灣渡假村強烈反駁 | 地方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6704947.shtml#ixzz1dBXv0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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