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為了杉原灣
台東人,你值得更耐用的發展!
-- 不只反美麗灣,還為了我們所共有的海岸生命線。
我是台東縣府所謂的外地人,我是台灣人,我是地球人。
寧願大家記住『杉原灣』的名字,她不用以『美麗』來命名就擁有光彩;我要搶救杉原灣,不只是對台東的聲援,也是身為台灣人地球人的自救。
聲援,因為不忍台東朋友擁有的富裕及選擇權,從此消失:
那些不用鈔票購買的心靈充電,在台東的大山大海之間,外地人要擠車擠時間來換取;那些翻滾浪間就可撈捕的海鮮晚餐,在部落的傳統智慧技能傳承之下,外地人只能花錢來換取。大山大海的開放共享,讓台東在未來還有很多選擇,也讓所謂的外地人可能成為台東人。
自救,因為我所知道的大自然力量,以及法治的頹壞,不會停在台東縣界就回頭:
海岸山脈向太平洋伸出的胳膊,在杉原海灣溫柔平靜地相擁。在這裡,你看到抱卵的中華沙蟹,不只是隻小小沙蟹,也是海洋漁業的給陸地子民的安全承諾信號。
而黑潮沿著台東邊緣向北湧動,飛魚海龜不會停在縣界上下船,台東是這生命洋流的中游,我在稍下游共享這一切,還有同一條潮流上的日本、菲律賓...,都需要一起關切台灣海岸的健康。
如果在這一關,連評估程序的防線都不能合理合法,那麼,我們將失去的不只是曾經美麗的杉原灣:沿著你曾經一起共同享有的東海岸,一路北上到東北角,後面還有那麼多待評估的開發案正在排隊,台東杉原灣的荒謬違建草率評估模式,將會是法治笑話與環境悲劇的起點。
如果拒絕評估,你怎會願意把我們的龐大財產,放心交給他投資管理?
高排他性、高風險的投資管理,沒理由只靠一句『信賴原則』。
美麗灣度假村6公頃185房的大面積開發,從最早0.9公頃開始規避環評一路偷渡,擴大面積、提高建蔽率、增高建築主體高度,在高等法院判決原建照無效停止開發的同時,只憑藉一個信賴原則,就取得縣府核發建照。
原本細緻金黃沙灘上,增加了建築廢棄物,龐大飯店量體阻隔在山海之間。
已經建了,就讓他用吧?為什麼我們要求完整的環境影響評估?因為它位在敏感又脆弱的海岸環境、因為海灣緊鄰攸關生態存續的珊瑚、因為科學家已經嚴重警告的越來越大的颱風、及30年後再不挽救就毀滅的漁業資源。因為面對未來劇烈的氣候及社會經濟變遷,已經沒有人敢單單用過去的經驗,來保證未來的穩定安全。
先不論台灣環評委員沒有客觀立場的保障,『環境影響評估』的初衷在保障你我的財產,不會因為少數人的一時衝動或考慮欠周延,而無端被牽連受損;制度的本意也出自信賴,但盡可能用客觀制度將所謂的信賴,交給更完整面向、一定歷程的評估,避免個別領域的侷限。因此當開發行為與政府政策達到一定規模,就依法需要對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影響,在開發或政策執行之前,蒐集背景資料,進行對未來各層面的可能影響評估。
但,台東縣府這次對美麗灣度假村所謂的環評,竟是在海灘已經動工改變後的8年,這麼大棟的房子都已經蓋好了才補進行。網友有個比喻:『因為無照駕駛撞倒了人,才讓他認錯補考駕照。』。而台東縣政府為此BOT案的業主,在週六有條件通過的環評會議中,業主代表竟佔了剛好達法定人數的8名委員中的3個名額,照前面的比喻,『補考駕照的考官,竟是肇禍駕駛的父母。』完全不合迴避原則!若真重新進入環評程序,一樣不到法定開會審議人數。而海岸開發的最大影響,不像工業區的工廠以廢污排放的影響管制為主,而是應以海岸原有資源特性所提供人們的各項服務為本,來評估因為開發的損害程度及影響範圍。而海灘從原有開放的環境即將變成封閉獨佔的觀光商業,尤其位於原住民既有的生產採集與文化活動領域,但環評委員竟沒有海洋生態及原民文化的組成,罔顧自然資源、在地文化、及這兩者因此造福的經濟產業與生活。
站在台東人的立場,我們理解並支持在地追求發展的心聲,但絕對反對盲目破壞掠奪式的發展。『投資必定有風險,申購前請審慎評估,並詳閱公開說明書。』這是所有基金股票投資人都熟悉的一句話,台東縣政府、觀光業者都是拿全民的環境及文化資產在下賭注,我們要呼籲:你有權利要求這項投資的全面審慎評估,因為海岸的開發影響多半是回不去的改變,而改變之前,你原對這項資產有很多元可以共存的選擇,不是只有高價大飯店這一種。
只有更謙虛更謹慎地走一步,預留改變的後路,才是世界各國都採取的負責任的『調適』。
我以為的『在地』,是充分瞭解家鄉環境條件,並為其審慎負責。
即使初到台東的人行經海岸線,也會發現這是一個退縮海岸,大海的力量正把邊緣的陸地吞噬,曾經飽覽海岸風光的自行車道,就在市區硬生生地消失在興建後的不久。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花的不是自己的荷包,我很驚訝這些常識,在政府花錢建設時完全視而不見,看不到在地人對家鄉的細緻關心,看不到我們舉債讓下一代負債的危機。台東人,在每一項開發用錢之前,似乎更需要一個能判斷投資環境風險的父母官,把辛苦的納稅錢用對地方、做對事。
杉原灣、都蘭灣、及一路沿著東海岸皮皮挫等著被『建設』的眾多柔美沙灘或壯麗礁岩呢?沙灘的變遷是我們觀察見證的憑藉,沙灘是許多海洋生物特定生命時刻的關鍵,沙灘也是某些地方淡水鹹水相抗衡的灘頭堡。我們曾經在失意時、抉擇時,在沙灘海邊的重新充電中獲得力量,這樣親近自然的機會不該被全面價格化;而加路蘭部落沿著海岸擁有天然廚房的傳統生活領域,也不應該被一塊塊被私有化。『沒有沒價值的土地,只有我們不知道的土地價值。』當科學的力量一一證實海岸環境如何聯繫大山大洋間的交互影響,我們能否保證50年度假村的租約期間,商業觀光與土地炒作以外,其他沒被計價租用的海岸功能不被減損?能否保證50年租約結束後,海岸的其他價值能被原封不動地還給眾人?
我以為的『外地人』與中央政府,既受惠,也應共同承擔資源永續的責任。
那天看到某部落格:『白道愛開會,黑道擅執行』,我苦笑地同意了。如果文明的程序只會看著公義公平吃悶虧,那麼只要求我們關心社會的年輕人有禮貌,又能對未來有什麼幫助?
我以為我們都住在同一個島上,我以為中央政府受所有納稅人民的託付,應該要出來處理決斷法治精神的問題,而不是任由地方政府如藩鎮割據般無視法紀,或用有限的資源來評估攸關未來的大事。位在受全島供養的台北首都中的中央政府,應該要主動要求釐清本案不同立場間的諸多事實與法理的模糊點,不要繼續造成社會成本的平白浪費,不要讓發展與保安變成零和的對立。中央政府與我們所有共乘一船的島民們,也有責任一起來重視地方發展的差異與需求,而非任其自生自滅!如果我們同意我們也依賴、也受惠於東海岸的資源,我們就要與東海岸居民一起,負擔保護的成本與責任!
你可以一起做什麼?
反美麗灣開發案的行動將會繼續,所有海岸及環境資源大型開發的監督也會繼續,我們需要你為自己、為那些還沒有發言權及決定權的孩子,一起來關心,一起把你的想法告訴周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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