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2.12.23 謝莉慧/綜合報導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昨天通過有條件環評,但美麗灣一席「海灘是大家的」言猶在耳,今(23)日卻發生報警阻止拍照事件。新頭殼記者楊宗興今(23)日上午前往杉原海岸拍攝美麗灣飯店主體建築,遭到業者保全驅離,臨走更強迫提供身分登記,楊宗興拒絕後卻被美麗灣人員指控闖入飯店,要求一旁的警方依法盤查其身分,遭警方帶往派出所滯留超過1小時。後來在義務律師的協調下,配合警方查核身分後離開。對此,新頭殼新聞網站總製作莊豐嘉表示,將保留對美麗灣渡假村的法律追訴權。
繼昨天下午台東縣府阻擋所有記者進入環評委員密室表决會場後,今天在美麗灣渡假村又發生記者拍照遭業者報警的事件。新頭殼記者楊宗興表示,上午他在友人陪同下經過美麗灣,因為想照幾張美麗灣飯店照片存檔使用,因此,到美麗灣前沙灘拍照,後來爬上渡假村矮牆取景,沒多久即遭業者所雇用的保全人員口頭要求離開。
楊宗興說,他向保全表示,讓他再照一張就會離去,而照完最後一張照片後,他就配合美麗灣準備離開,沒想到,正準備走出大門,美麗灣副總經理朱膺州等高層要求登記新頭殼記者身分,但被楊宗興認為於法無據而拒絕,美麗灣遂要求在旁執行勤務的警方進行盤查,指控楊宗興疑似侵入飯店。
警方隨即受理報案對記者進行盤查要求出示身分證明,記者再度拒絕警方無理要求,警方因此警告,不配合就要帶回派出所調查身分,楊宗興因此配合坐上警車被帶往富岡派出所。
在派出所內,警方對楊宗興表示,只要配合出示證件就可以離開,否則將可留置3小時,並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置。半小時候,警方指出,美麗灣業者調閱監視器影像,確認楊宗興並未翻越圍牆,因此不會提告;但因為楊宗興拍攝對美麗灣比中指的照片,保全因此感到身心受辱,而有可能提出告訴。
警方強調,雖然美麗灣已經確認沒有闖入事實,但由於警方已經受理報案,因此必須完成查核身分的流程,不願讓楊離開。後來,在台東當地律師許仁豪的出面溝通下,楊願配合出示身分證明,警方也向楊保證,該資料僅作為警方登記及未來法律追訴的參考,不會提供給美麗灣業者,因此讓楊得以離開。
這是繼昨天台東縣府阻擋所有記者進入環評委員密室表决會場後,又一項與美麗灣有關的爭議,美麗灣飯店竟然因為記者拍照就叫警察抓人,讓外界感到匪夷所思,相關的討論也在網路蔓延,認為該事件除了踐踏環評法治外,更是對新聞自由的挑戰。
本文所附即為新頭殼記者楊宗興在台東美麗灣飯店遭台東警方盤查的現場蒐證影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