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會全程實況錄影 http://youtu.be/lvlrHqP6elA
先前情提要一下。
2004年美麗灣渡假村公司得標海水浴場經營權時,開發土地面積就是6公頃,後來縣府配合業者的「開發需要」,切割開發土地的面積成為兩塊地號,其中一塊小的面積0.9多公頃,而法律規定不到一公頃免環評,剛好可以避開達到加快開發速度的效果,就在這塊小的土地上直接蓋起飯店,業者進一步「變更計畫」擴大開發面積約六公頃(但別忘了,一開始的開發面積就是六公頃,這就是美麗灣玩的遊戲),超過一公頃得做環評,台東縣府於是要求業者做環評,並未核准動工,但業者在2007年3月私自整地,出現廢土石方,被縣府開出30萬元罰單,並勒令停工。2007年4月的一份剪報紀錄了這個事實。從「廢棄物」、「環評未過就動工」開始,一連串美麗灣渡假村爭議就此展開。
至今,美麗灣還沒有當過環保模範生,文字遊戲倒是玩得很徹底。怎麼說?
今天上午九點,於卑南鄉富山村活動中心內,舉辦「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施工前公開說明會」,內容流程為「1.主席致詞2.開發單位簡報或說明3.參加人員表達意見4.開發單位回應說明5.散會」。現場沒有發放任何書面資料就算了,來參加的民眾多為中高年齡者,但現場也沒有當地方言─閩南語或阿美語族語─的翻譯員,業者全程以國語發言。來參加的人比上一次(2010年12月20日)說明會還少很多,座位都沒有坐滿。出席人士除了縣府相關單位、美麗灣員工(發言代表為朱膺州及林弘哲)、富山村村長、富岡派出所員警、地方電視台(東台有線)記者之外,其他人主要為富山村及附近聚落居民。
到底是什麼說明會?
朱膺州首先表示,在2012年12月22日環評會中所做的承諾,包括環保與就業,在未來會一一實現。
接著林弘哲負責做簡報,他一開始就表明本次說明會的正當性,在美麗灣與台東縣府的立場,「本案於102年2月1日公告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接著就是依據環評法,於開發或營運前至當地舉行公開說明會。
這個「開發或營運前」用字巧妙。「開發前」是指「蓋飯店」之前,但「營運前」則包括「飯店蓋好」的狀態,所以,儘管這是個以「新建工程」為名的說明會,這「新建工程」卻立基於在蓋好且充滿爭議的建物之上。
我終於瞭解美麗灣的明白了!
林弘哲繼續說,基地面積六公頃,已取得「使用執照」,室內裝修也於2012年初取得「完工證明」。為降低環境衝擊,「二期Villa區」取消開發,以「興建完成」的部分進行使用,「將不會」對環境造成重大的衝擊。換句話說,飯店與游泳池「已」是既成事實,衝擊已造成,二期Villa開發又取消,當然「將不會」造成衝擊。近期工作重點包括飯店設備的建置、外部景觀工程及營運前相關準備。筆者觀察到,今天上午開說明會,中午不到,美麗灣停車場就可以看到工程車、材料及施工人員進駐,動作很快。
關於公共空間
林弘哲繼續說,基地面積六公頃,已取得「使用執照」,室內裝修也於2012年初取得「完工證明」。為降低環境衝擊,「二期Villa區」取消開發,以「興建完成」的部分進行使用,「將不會」對環境造成重大的衝擊。換句話說,飯店與游泳池「已」是既成事實,衝擊已造成,二期Villa開發又取消,當然「將不會」造成衝擊。近期工作重點包括飯店設備的建置、外部景觀工程及營運前相關準備。筆者觀察到,今天上午開說明會,中午不到,美麗灣停車場就可以看到工程車、材料及施工人員進駐,動作很快。
關於公共空間
業者似乎沒忘了本案可是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符合公共利益」為宗旨的「海水浴場」經營管理計畫呢,因此特別強調公共空間,並秀出美美的模擬照片吸引眾人目光。林弘哲說飯店建築物是「配合地形地勢」做設計,筆者希望他也沒有忘記,蓋在沙灘上的游泳池正位於海浪行水區,觀浪應該不是景觀賣點之一。
一樓公共空間為休閒SPA(其實就是指那座蓋在沙灘上的游泳池),二樓公共空間為旅客用餐餐廳空間,三樓公共空間為接待大廳(有接待櫃台、賣店),四樓公共空間為藝文創作用途,五樓公共空間為多用途空間(會議、宴會)。乍聽之下,每層樓都有公共空間,似乎很多,但一看平面圖就發現,旅客房間就占了大部分面積,況且要使用這些公共空間其實是有「消費」門檻的,去做SPA要錢吧?用餐要錢吧?開會宴客要錢吧? 不用花錢的公共空間,似乎就剩下廁所、走廊、大廳還有逛賣店了吧。
海灘呢?業者很有心地強調台東縣民進入「乾淨、安全的」海灘完全免費。但外縣市居民還是要付費的,因為「使用者付費」嘛,進來美麗灣渡假村的範圍內,就算你不吃、不喝、不拉、不必麻煩到任何一位飯店的工作人員,也是要付費的唷。所以台東縣民還真的是賺到了,除了免費的廁所、走廊、大廳、逛賣店之外,還有免費的海灘!
無敵海景的代價
看完公共空間,有非公共空間嗎?有的,就是占飯店主要空間的「客房」,根據舊版美麗灣渡假村網站的資訊,一間房價1萬多至3萬多不等。林弘哲強調「每一間客房都可以看到美麗的杉原灣海景」。是的,海邊在地居民世世代代天天看的杉原灣海景,從飯店房間看出去,跟在自家門口看出去,好像開始不一樣了,是飯店的海景比較美嗎? 是打造窗景的成本高昂? 還是貼上了售價、包裝了外表的海岸,注定墮入買賣的輪迴? 海岸可以框起來買賣,文化可以在四樓公共空間或各種指定展演「當地特色」的場地再現,如果有一天,為了賺吃、顧腹肚,當地居民的生活也可以被買賣嗎?或者,被以一種看不出來的方式買賣,這就需要長期的觀察了。
如果一片海灣的商機無限,為什麼,只有財團跟政府有權利去決定海灘如何被「有效」「經營」「管理」「維護」? 能夠從古代完好傳承海灘環境至今的,靠的不正是當地人民符合永續發展的生活模式嗎?如果以前的人早就把沙灘破壞,還會有商人想來買賣沙灘嗎?為什麼不把傳統中符合永續發展的生活模式重新找回來「活用」,反而把生活的方式與環境,都交給「代理人」(財團、政府)去打理呢?
曾幾何時,永續的生活模式改變了,因為,人民與生活環境,被不永續的發展模式制約了。
關於景觀工程
關於景觀工程
業者說會保留南北兩側的防風林,並進行固沙植栽。希望業者不要再砍伐防風林,也不要從外面運來來源不明的黏土傾倒在沙灘上,只為了當種椰子樹的基質。
關於汙染防制措施
業者強調飯店產生的是「生活汙水」,不是工業汙水。透過三級薄膜技術處理完成的水,比法規規定的還乾淨。不過,這個「大戶」的「生活汙水」總量應該很驚人,它有來自80個房間、上百名員工、數百名遊客在製造汙水。美麗灣還表示,就算是處理過的水,也是全回收再利用,能有效保護當地生態環境,除了「暴雨、颱風及其他緊急狀況」。這「其他緊急狀況」若造成破壞怎麼辦? 業者沒講到這部分。按照業者過去的行為模式,沒被抓包就沒事,若被抓包就罰錢了事,但海灘並不會因為有罰錢就回復原狀。再說「破壞」,8、9年來,業者與縣府並沒有持續累積環境基礎資料,面對杉原灣,業者與縣府不管要用什麼形容詞、動詞,因為沒有觀察、調查、數據,缺乏比較基礎,就是空口說白話。就算是穿西裝的人所說的話,也像是一場笑話。
關於海洋與沙灘保護
去年中秋節颱風大浪過後,杉原沙灘因不明原因嚴重掏空至今,業者仍自信滿滿地說,「本案建築物均位於暴潮線以上之陸地,與海無實際接觸,不會造成海相改變。…區內相關建築設施不會造成沙灘流失及海岸侵蝕。」原來「海浪打上游泳池」也稱得上「(建物)與海無實際接觸」、游泳池建好後來了颱風造成泳池前方及南側刺桐部落沙灘流失嚴重、沙灘變礫灘的時間超過業者與搭檔的當地居民宣稱會復原的時間(半年內會復原)也跟美麗灣無關、美麗灣不會影響到那邊。當民眾根據看到的現象提出質疑,卻看到這樣沒有佐證的回應,業者到底是憑哪裡來的根據說出這些結論啊?
業者show了很多活動照片,活動時間點多在2011年之後,大部分集中在2012年,密集地辦了各種活動,業者希望遊客體驗當地之美,進而保護當地環境。並期待跟部落更緊密的結合,走進社區,成為一個平台,吸引更多人來體驗部落與社區的文化之美。看到這裡,筆者必須很遺憾的表示。美麗灣講的這些在地原漢文化,在這個業者很在乎、經營了八九年的富山村,歷次環說書裡是怎麼寫的?一直到2012年6月2日第六次環評會用的環說書中,都沒有提過刺桐部落、風箏石、祭典文化…等等的重要性! 更有甚者,美麗灣渡假村最初「擴大經營規模」的計畫中還有第二、三期開發,就是要在風箏石及刺桐部落,蓋大型會館、蓋Villa,這是自打嘴巴,不是嗎? 美麗灣BOT案在2004年底就簽約了,直到2012年才開始以強力金權攻勢「進入」「認識」村莊,不覺得太晚嗎?
關於就業機會
最後,今天的說明會簡報在業者強調四項保證「文化特色、環境生態、就業機會、公共利益」中結束,四位民眾發言也一致替業者讚聲。朱膺州補充說,美麗灣提供在地就業機會,歡迎留下電話,我們會通知你來參加面試,就算…面試沒過,會辦職前的教育訓練,透過教育訓練讓民眾了解美麗灣的經營型態。原來,美麗灣的「就業機會」從不等於「就業保證」,(別忘了很多村民的中文理解能力不是很好,畢竟不是母語),如果最後還是無法進入飯店就業,「這麼大的公司開幕後,總還有一些臨時工、零工可以做吧!」當地一定有某些人懷著這樣的心情,繼續等待下去。
關於監督機制
簡報中出現「以監督取代對抗」的字眼,會後筆者詢問林弘哲「監督美麗灣團隊的成員由誰組成?如何得知監督狀況」,林弘哲說,會由業者、縣府、當地居民、專家學者等人組成,不過監督團隊消息以美麗灣官網為準,其他(例如臉書)不算。
最近廢核議題引起民間社會熱烈討論,但各地開發案並沒有一起停下腳步思考真正的永續發展,蓋在台東杉原沙灘的美麗灣飯店也繼續動作。至於球員兼裁判的台東縣政府,面對這第一件BOT案的窘境,到底會怎樣轉進,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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