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

[部落觀點] 誰來管管浪費公帑的台東縣政府?─焚化爐BOO、美麗灣BOT,一步錯 步步錯!

2011/4/2 黃苑蓉‧刺桐部落報導

昨日(2011/4/1)台東焚化爐一案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和達和公司的BOO契約終止,縣府須賠對方新台幣196664萬餘元,仲裁理由是「現今垃圾量已驟減,大環境改變」。由於中央與地方政府施政缺乏遠見,「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政策搭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產出又一棟縣民買單的天價蚊子館。

台東縣政府顯然對自己的財庫相當有自信,根據國庫署統計,過去三年度台東縣的自有財源不到四成,有六成以上支出必須靠舉債或向中央求助。除了焚化爐慘賠,接下來還有聲稱今年八月要營運的杉原海岸美麗灣渡假村BOT案,目前縣政府仍繼續花錢為這棟違法動工的飯店護航。

日前(2011/3/9)台東縣長與議員考察杉原海岸美麗灣飯店工地時,只見議員們輕率地發表「美麗灣飯店能促進經濟」的言論,卻沒有人知道這麼一大片建構在沙灘上的建築物,它號稱「零排放」的廢污水管線如何埋設?號稱外國設計的沙灘游泳池與造景如何抵擋無法預期的天災(颱風、地震、海嘯)侵襲?更沒有人提到若發生BOT合約規範以外的事情,還是由台東縣政府買單、收拾爛攤子的實情。

本週(2011/3/30)台東縣政府人員及美麗灣飯店業者跑到杉原海岸會勘,片面命令刺桐部落族人在一個月內清理完海邊堆置的漂流木,台東縣政府觀光旅遊處觀光管理科長胡宗仁還表示,若民眾無法清運,天災造成的漂流木屬於BOT合約規範以外的事項,由縣府買單替財團清理!

公務員及美麗灣業者很健忘,在莫拉克風災發生後部落多次發文希望政府能負起責任清運漂流木,卻得到「沒有經費」及「已BOT給美麗灣」的回應,只有在風災當年年底林務局勉強集中兩堆,並表示給民眾自行使用,其餘散落海岸的漂流木,實際上,都是由部落族人及外地志工自掏腰包辛苦地堆置於高灘地。

這些開發案在營運前,一切力求呈現「完美、和諧」的畫面,可以預見的問題在沒發生以前,都鄉愿地當作不可能發生。如同日本福島核電廠在設計之時揚棄千年一遇的海嘯抵禦機制,結果大自然對人類反撲越來越不按牌理出來,政府往往無法從容收拾,卻要民眾繼續相信政府的能力。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2011/3/30會勘公文。

2011/3/30台東縣政府與美麗灣業者大批人馬來到刺桐部落,不但沒有好好與民溝通,還要花公帑幫財團清理海灘。

沙灘上的建築風險高! 2008薔密颱風時,豪雨讓美麗灣飯店的擋土牆倒塌

台東縣政府在美麗灣BOT案中,身為簽約方及監督方,「球員兼裁判」,有失公允。

2011/3/29海邊颳起強風,把美麗灣飯店宣稱清理乾淨的海灘吹走一層不明覆蓋物,露出底下原本的沙質!一旁的怪手正在挖走天然的沙子,要在沙灘上蓋游泳池、水池、種草皮

台東縣政府將國有土地BOT給志信集團50年,名為活化海水浴場經營,實際上是經營飯店!還協助業者切割開發面積,明明就是六公頃,卻硬ㄠ建築物不到一公頃免做環評,有夠爛!


【相關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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