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

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BOT、BOO、ROT、OT案區別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有BOT、BOO、ROT、OT等方
式:

BOT(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提供土地,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
並營運,營運期滿,該建設所有權移轉給政府。
→案例:美麗灣飯店以極低的價格取得國有土地開發50年!

BOO(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 Own擁有):配合國家政策,民間機構自備土地及資金興
建營運,並擁有所有權,業者可享減免稅及優惠融資等好處,相對要提供回饋條件,例如
雇用在地員工等,回饋內容由業者與政府協調產生。
→案例:台東焚化爐

ROT(Reconstruction重建 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舊建築物,由政府委託
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予以擴建、整建、重建後並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
歸還政府。

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
,營運權歸還政府。(2009-5-12 記者游明金整理,出處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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