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

違˙離 集體藝術行動


2003年,抗議都蘭鼻BOT不當開發案的藝術行動中,只有一位孤獨的創作者陳明才殉海獻
祭,卻引起了廣大的迴響,至今餘音嬝繞。

2011年,針對美麗灣大違建的驅離行動,不再只是個人的孤軍奮戰,而是一場集合在地與全省、不分專長領域的集體藝術行動。這回,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陳明才。


自六月十日至七月十日長達一個月的時間,我們共同發生與發聲,以藝術行為作為表達的途徑,要求還給我們的大地與海洋應有的尊重與潔淨。

「違˙離」做為一個藝術行動的概念,來自於對抗、破解、驅離美麗灣大違建及其沿著沙灘所搭蓋的鐵皮圍籬,那具有宣示主權與私人領域的圍籬,明目張膽地違法與剝奪人民未來出入海灘的自由,而圍籬之中巨大且醜陋的建築以及即將到來的營運,更是破壞環境與污染海洋的元兇。

我們集體佇立沙灘之上,傾聽大海的低語,以自由即興的方式讓創作行動發生。我們共同搭建開放式圍籬裝置作為行動的象徵,藝術的表達,以對應美麗灣大違建的不合法佔用國有土地。我們強調,這是一片自由之地,屬於大自然與全體人民所共有與共享,我們在其中自由出入、露營煮食、創作思考與感恩分享。

我們美麗的海洋與沙灘,不應該成為財團私有的生財工具,不應該被不當開發與汙染。
我們邀請所有愛護土地與環境的朋友,不分專長領域,共同參與這項藝術行動。
反對違法的BOT案
自民國93年至今,臺東縣政府蓄意採分割土地方式,規避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的環境評估,在免經環境評估、變更契約下,違法取得建築與使用執照,將東海岸唯一的沙灘海岸出租給財團私有化,蓋起龐然大物,引起地方及全國各界震驚。

經環保團體義務律師提告,台東縣政府幾度敗訴,99年高等法院更直接判令美麗灣集團停止一切開發工程行為,而縣政府卻繼續核發業者使用執照施工,帶頭大興違建!
反對不當開發
        來自台東、全國各地、以及國際人士,都有一個共同的心痛──當全世界都在盡力追求環境價值時,縣政府竟與財團聯手,在臺東最美的沙灘海岸上〝大灌水泥〞,龐大醜陋的建築破壞台東人記憶中最美好的海灘!

花東海岸沿線的不當開發案可謂層出不窮,開發業者到了〝吃相難看〞的地步──從花蓮鯉魚潭、石梯坪、大港口、台東三仙台、基翬漁港、都蘭鼻……到杉原海水浴場等等。在缺乏健全的土地法制、質量規劃、審查制度下,土地資源可說任憑財團業者支配,引起民間極度的不滿,為僅存的後山淨土憂心。

台灣東部海域的發展,值得更細心、進步、高價值的發展,不能再重覆臺灣西部地區、財團化的思維,以觀光名義任意開發、污染東部環境。
反對不尊重土地自然主權
阿美族部落佔東海岸村落比例九成以上,且早在國民政府來台之前已經世世代代居住於此,與海洋和諧共存至今。
中華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也明文規定,政府BOT開發案須經取得部落原住民族同意才能開始,這是效法全世界尊重民族土地自然主權的文明做法
而美麗灣BOT案在未告知居民下,將鄰近部落土地劃入開發範圍,卻反過來宣稱原住民佔用國土!不禁令人又一次納悶,在多族群文化的臺東縣,政府卻不具備文明的土地法制及視野?!

反反反美麗灣行動聯盟的主張
  1. 還給我們的大地與海洋應有的尊重與潔淨
  2. 尊重法院判決,臺東縣政府須命美麗灣停止開發
  3. 尊重原住民族自然主權,美麗灣BOT不該定案
  4. 暫停東海岸不當的開發案,儘快建立土地環境法制
  5. 拒當觀光殺手,堅決不住美麗灣大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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