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原住民,我只是環島時被台灣這塊土地感動的台北人。土地上有許多故事在發生,類似「反美麗灣」這樣的故事,只會出現在「苦勞網」、「公視」或者臉書上,來到花東海岸才深深感受到與我如此接近。因為保護土地不是所生所長一小群原住民的責任而已,而是每一個寶島住民的責任。"
From阿吱-沒有家,要怎麼繼續歌唱?不要告別,東海岸。
7/10,我和同事阿吱去了台東的杉原海岸,踩過那裡的沙灘,在浪裡伸展四肢,海水溫柔托起我們的身體。入了夜,月光映照那片海洋裡所有的晶瑩剔透,「那是海裡的螢火蟲」當地人跟我說,她說這片海裡有螢光的浮游生物,在月光明亮的夜,就是海裡的星空。
政商勾結廉價割讓我們天然資源的美麗灣開發案,
不只是侵害當地部落的生活,
這絕對不只是部落的事,或是台東的事,
感性的事阿吱都說盡了,(請務必一讀)
我沒有必要重複。
我想直接控訴實際上是每一個台灣人民被強姦的事實。
一條一條,非常簡單:
1. 天然景觀資源應是全民共有的,卻被廉價割讓
台灣很小,我們兩千兩百萬人就居住在山邊海邊,我們卻可能再也無法看見山,看見海洋,所有美好的地方被BOT給財團,未來我們要付費才能享用天然資源。
台東的居民,部落的人,一直以來以資源共享的方式與我們其他地區的人相處,沒有一個傳統領域保留區域是你踏不進去或是要買票訂房的。外來的遊客尊重文化差異一如我們珍惜自然一樣,這樣的共享才是一種共生。
2. 觀光資源是台灣的重要價值,卻被賤做賤賣
台東縣政府一直以發展觀光資源為理由任意行事,但是沒有在地化就沒有國際化這個道理已經越來越清楚,抹滅地方色彩的暴力建設根本無法建立觀光特色。
觀光價值是全民共同經營共同分享的,每失去一個美好的地方,是整體台灣觀光價值的損失,也就是我們共同的損失。
3. 在地生活的價值應該是一種希望,卻被不合理量化
美麗灣宣稱可以帶來500個就業機會,所有曾經在商業公司任職過的人可以思考,這是合理的交易嘛?一個開發案僅僅能帶動這種規模的就業機會,那他有發展價值嘛?
而關在飯店裡清潔房間、整理廁所、依據員工守則含笑迎客,是當地要的就業機會嘛?
不管你從事什麼行業,出生於何處,生活於哪裡,我們都希望能夠經營自己的生活,並為下一代創造更美好的生活。你現在設身處地為當地人想想,政府做了一項開發案,其中的承諾是保證你的下一代可以繼續關在飯店裡清潔房間、整理廁所、依據員工守則含笑迎客,而且只有500個名額,你會叫你的孩子努力爭取嘛?
然後再設身處地為自己想想,這個邏輯可以無限複製在任何縣市,縣市首長首先應該關注的是在地人希望的生活,在地人可以在原鄉得到的機會與發展,不是被限制住未來發展的框架。你想要你的孩子迎向這樣的未來嘛?
4. 美麗灣規避環評,無視司法判決,直接挑戰民主價值
作為民主社會,我們透過很多機制來實現民主精神。除了選舉之外,環境評估把關人民生活品質以及自然資源的維護。司法程序保障公平正義的實踐。
美麗灣開發案從民國93年核定只有一公頃的開發,到現在已經逐步增長成六公頃。
最初核定時的建蔽率為6.5%,容積率為19.8%,
到95年建蔽率已經擴增為19.69%,容積率擴增為48.54%
規避環境評估,被法院裁定敗訴,不能許可開發,
但是政府主管單位沒有任何制止、調查,遑論告發、處罰,甚至還繼續發予建照。
環評失效,司法無用,無人需要負責,無人受到懲罰。
看起來離我們其他人很遠的事情,其實很近。
這個邏輯,這樣的例子依舊是可以複製的,
民主社會的把關機制已經瀕臨危殆。
我們以為我們靠選票來民主,
其實不是的。
當所有制衡、評估的機制都失效了,
就算你四年後改投其他人票,
他賺得錢已經夠他安享天年甚至移民他鄉,
你失去的卻再也回不來了。
被割讓50年的海平面,
被填上水泥的沙灘,
被賤視的生活價值與希望,
被背叛的民主價值,
在你無視於每一件殘酷與粗暴之後,甘心而沈默的被政客與財團的利益強姦之時,
再、也、回、不、來、了。
延伸閱讀
(20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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