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

PNN:學者籲內政部長會勘美麗灣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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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8

記者 鐘聖雄 / 台北報導

台東美麗灣飯店今年初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9/20又遭判「建照無效」定讞,再度引發外界「速拆違建」呼聲。營建署長葉世文在9/26接受質詢時表示,美麗灣飯店如為「實質違建」即可拆除,但認定權責落在台東縣政府身上,應交由地方政府判斷,中央無法介入。立委田秋堇、邱文彥認為,法院判決書將台東縣府、美麗灣度假村同列上訴人,如今敗訴竟要台東縣府自行認定是否「實質違建」再行拆除,等同「比賽輸了還要輸的球員自己當裁判」,太過荒謬。

「試問建照無效,依其所建的建築物不是違建是什麼?」律師詹順貴指出,行政法院已指明美麗灣公司規避環評在先,其0.9997公頃的建照無效,後來整區通過環評後所取得的5.9956公頃建照,也因環評結論遭判決撤銷溯及既往失效,而使建照無效,同時不應受信賴保護,台東縣府和美麗灣公司的上訴甚至被判為「不合法」,政府早該拆除違建,而非中央地方互踢皮球,放任違建持續矗立在杉原灣上。


營建署建管組組長謝偉松解釋,雖然美麗灣度假村已被確認是違建,但所謂違建又分為「程序違建」和「實質違建」,前者指得是建築物位於可開發地區,可補發建照,後者則是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禁止開發,不可補照只能拆除。謝偉松指出,美麗灣飯店所在位置敏感,如果判定不得開發,當然是違建,但應該依建築法86條規定,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執行;他強調,「建照無效,但可不可以開發,要由地方認定。

「三問」李鴻源 學者籲內政部出面接管美麗灣違建問題

對於營建署說法,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則質疑:「程序或實質違建根本是枝微末節的問題,重點是上位法!不然要營建署幹嘛?不然要李鴻源當部長幹嘛?」他解釋,杉原灣被歸類為「風景遊憩區」,只看土地使用分區的話,美麗灣飯店確實沒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問題在於,整體國土開發應由上位法約束,美麗灣飯店位於環境敏感區,如果要談「依法行政」,那麼所有開發都應該問過營建署,而非放任地方政府自行認定。

「難道杉原灣被歸類為風景遊憩區,就可以為所欲為開發嗎?他上面應該要有上位法約束…李鴻源部長是因為國土計畫才當部長,不然要他幹嘛?」廖本全質疑。曾任環保署副署長的立委邱文彥也指出,任何開發是否需要環評,應該是其區位,而不是開發面積,強調美麗灣飯店本來就位於環境敏感地區,即便當初開發單位沒有切割面積規避環評,政府也不應該輕忽其對環境的破壞力。

另,此次杰拉華颱風雖然沒有登陸,但其暴風所捲起的海浪,卻已幾乎打到美麗灣飯店所興建的游泳池。邱文彥認為,杉原灣南寬北窄,美麗灣飯店選擇在沙灘北側落腳,就必須面臨更大的海岸侵蝕、沖刷、淘沙問題,未來恐釀公共安全問題。

雖然環保署長沈世宏日前接受立委質詢時,曾說「個人支持美麗灣先拆再做環評」,並認為美麗灣屬於實質違建,只是認定、拆除權限屬於地方政府,中央無法介入。與環保署長相較之下,擅長國土計畫的內政部長李鴻源則顯得沉默許多,至今仍未對美麗灣案表態。廖本全認為,美麗灣飯店是「程序」或「實質」違建根本不是重點,關鍵是負責規劃國土計畫的內政部,到底應該如何看待環境敏感區內的開發行為。

「在台灣沿海地區自然保護計畫下,美麗灣飯店的土地分區使用沒問題嗎?」「如果美麗灣不是違建,那叫什麼?」「如果不拆美麗灣,內政部是否要透過修法,讓美麗灣符合分區使用規範?這是不是倒行逆施?」廖本全認為,李鴻源身為內政部長,又是國土規劃專家,應該要親自走訪美麗灣飯店開發現場,也應正面回答上述「三問」。

廖本全(右)對李鴻源提出三問,並邀請他在10/15之前到美麗灣飯店現場會勘,營建署建管組組長謝偉松則代表收下邀請。

杰拉華颱風雖未登陸,但其挾帶暴風所捲起的海浪,卻已幾乎可打到美麗灣飯店在沙灘上所興建的人工游泳池。邱文彥認為,美麗灣飯店「前景不保」,未來恐釀公安問題。(照片來源:東海岸事件簿臉書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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