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

★末日。美麗灣★


作者:Munch 

明天,就是一個決定時刻,不只是拆除美麗灣,而是整體社會對守法與正義的態度。
美麗灣的開發,一路違法,一路鑽營。
該是終結時刻,讓美麗灣走入末日,還給杉原灣一個自然美貌。

從早期2004年簽約海水浴場整體BOT案開始,總面積就是5.9公頃,早已超過1公頃需環評的法律規定。美麗灣業者想鑽營,以0.9公頃面積開發,在無環評審查下,2005年縣府發出建照,建起現今沙灘上的大違建。

爭議就此開始,原本是沙灘上簡易的海水浴場,搖身一變蓋起大飯店,還未經環評。美麗灣違法開發,對外宣稱為了擴大規模,主動提出5.9公頃的全區環評,但實情是補送環評在2006年提出,台東環保團體在2005年就多次提出檢舉違法開發,甚至美麗灣遭到開罰,縣府、業者才補辦環評。

擴大規模補送環評,美麗灣業者還是想鑽營,送交觀光局的變更投資計畫,房間擴大到185間,合約原訂80間,遮蔽率、容積率都有變更,違反簽約時的上限,卻在送出的環說書中,隱藏這些變更,遭到旅遊局提出置疑。

美麗灣業者即然提出全區5.9公頃環坪,理應停止開發先期0.9公頃的旅館興建,等待環評結果,但是一邊送環評,一邊仍持續興建。公民團體看不下去,在2008年提出「停止開發」公民訴訟,20086月台東縣府有條件通過環評,詹順貴律師陪同當地居民與環境團體,再提出「環評無效」訴訟。
 
2010年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出爐,判決美麗灣0.9公頃「建照無效」,立即「停止開發」,縣府不服提出抗告,在抗告期間理應停止興建,等待終判,但是美麗灣對外宣稱停止開發,建築卻像生物體一般,會自行生長,不斷生出新的建築。

到了2011年「撤銷環評」終判出爐,縣府竟然以「信賴原則」,在無環評基礎下,再度發出5.9公頃全區開發的建照,並且聲稱以「補環評」方式,來補正環評程序,變成無環評就發建照大違法。

20129月,0.9公頃的「建照無效、停止開發」終判出爐,縣府就以5.9公頃新建照已發出,補環評進行中,無視這棟違法建築的存在,作為硬拗的藉口。

這是美麗灣與縣府的無法無天,先期0.9公頃建照違法,已無效力,新的5.9公頃建照,在撤銷環評後,違法發出,縣府和業者還有臉宣稱一切依法!

美麗灣一路鑽營、一路違法,台東縣府始終扮演違法護航的角色。

甚至,建物違法存在,舉辦荒謬的補環評,更寫下環保歷史的醜戲,舊建照失效,新建照違法的違章建物,竟然不做拆除,強佔沙灘當作不存在,再來合演一場「彷如未建的補環評」,通過不用再興建,直接就可開張營業的荒謬大戲。

在法理上,美麗灣早已站不住腳,不僅建物違法,就連「補環評」都是首創。法院判決環評撤銷,就是完全失效,必須先處理違法建物,要興建再提出新開發的環評,那來違法建物留著,從完全被撤銷的環評,拗說只是撤銷「第五次環評結論」,所以要進行「第六次」、「第七次」補環評。

環評,審查環境生態影響,更重要是環評審查的公正性。公正審環評,美麗灣難過關,靠著官派環委強力護航,在「第六次補環評」中,幾位官派委員的言詞,讓人無法恭維,簡直忘記自己是評委身份,當起政策護航者,或是企業宣傳員的角色,這種環評品質,如何讓人信服。
一路走來,美麗灣開發的鑽營、違法記錄,罄竹難書,簡直可些一本官商厚黑學的教科書。

更離譜是,把美麗灣興建,當成台東發展指標,美麗灣也形塑自己是一家造福地方的企業。但是人前人後一張嘴,看看審查意見中,曾有環委提出成立地方教育建設基金,美麗灣業者拒絕,甚至提出教育福利地方的作法,就是提供學生到飯店學習接待禮儀,提供游泳池,以及資助弱勢孩童,享用飯店客人「未使用」的點心糕餅,說白就是吃剩的食物,才給居民孩童。

甚至再敲鑼打鼓一百多個工作機會,2/3以地方居民為主,但是也有「個人意願、就業機會」等因素,無法「評估確認」的但書。人前人後一張臉,這是美麗灣的真實嘴臉。

台東有驚人的自然資源,發展台東,應該是在保護資源下,提供部落經營、業者發展,在公平的競爭、合作下,打造台東的未來,如何是以破壞環境、獨佔經營的方式,少數財團攏斷一切,加大貧富不均,那才是所有台東人該反對的。

美麗灣違法開發,已經是既定事實,縣府自己創辦的補環評,還是會遭到司法控告。明日的補環評大戲,唯一的功能,就是有賴明是非、有良心的環評學者,在縣府自創的補環評中,良知的否決掉縣府想護航的殘念,徹底終結掉這場長達八年的開發爛戲,維護環境的最終正義。

末日。美麗灣。不懼違法爛行,只憂正義不能挺身,一念之間寫下歷史,讓違法的終結,開啟守護環境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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