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

[新聞] 美麗灣挨批違原基法 業者反駁

( 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0/12/20 )記者:Saljeljeng/夏曼 利達森

台東的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極具爭議,在今天(12/20)業者就親自抵達美麗灣旁邊的富山部落召開說明會,要向居民說明自己已經合法向縣府取得0.9公頃的開發使用執照,有抗議者不斷搬出原住民族基本法說業者開發之前沒有取得當地居民的同意,就是違法,不過再這一次,業者似乎業有備而來,表示,原基法通過是一回事,還必須原基法規範原住民族土地、自治權的子法通過,才可以具體畫出彼此的權利義務關係,強調一直到目前為止,所有的開發,都是合法的。

台東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開發公司20號來到富山部落召開說明會,包括富 山居民、環保團體都來參加。

環評說明會上,長年反對開發案的居民,將自製 的版子交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總經理,並認為開發公司,沒有經過當地原住民族人同意, 是違反原基法,不過業者也不是省油的燈,面對抗議者口口聲聲提到原基法,表示原基法的子法要立法,才能產生具體地法律義務關係,不過目前並沒有任何子法出現。

開發公司強調,會尊重當地原住民族意見,但也表示原基子法沒有通過,就沒有法源依據,這樣的說法等於給了抗議者碰了釘子。

不過,除了反對聲音,富山村長則表示,當地其實贊成開發的居民,是多數:今年高雄地院,二審判決台東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應停止一切開發行為 ,不過,台東縣政府在今年核發部分使用執照給開發公司,開發公司表示,目前只到二審的階段,判決還未三審定讞之前,縣府與開發公司繼續開發都是依法執行。

說明會上,開發公司承諾將不擴大開發面積、達到污水零排放、提供就業機會給當地居民,與開放海灘,與多數居民達成共識。

不過,環保團體認為, 縣府與開發公司一再曲解法律大意:縣府與開發公司一再用自己的方式與流程工作。

開發公司針對已經核發建築執照的0.9公頃工程進行說明,說明會結束後,關鍵的結論就是美麗灣開發案,預計最快在半年後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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