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漂浪島嶼專欄】什麼!蘭嶼經濟特區來了
郭志榮 漂浪島嶼
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16/275783/
蘭嶼具有深厚的人文歷史,以及自然的生態價值,一直是台灣社會關注的焦點,成為眾人守護的文化珍寶。多年來,長期外族思維與政府管控下,讓蘭嶼快速變遷,文化消失,徘徊在現代與傳統之間。近年,許多達悟族人開始覺醒,爭取自我發聲權,以及讓達悟族人自己主導島嶼的命運。
從反核四到文化反思,蘭嶼正在進行一場覺醒運動,在島嶼的文化、生態,全面崩解前,守住蘭嶼的傳統,以及尋找出蘭嶼的永續未來,但是一項「蘭嶼特定區」計畫,不斷在推動,依照文化、經濟、觀光所需,將蘭嶼土地分區規劃。
在年初已出爐的「新訂蘭嶼特定區計畫工作計畫書」中,表示經建會在101年6月召開會議,開宗名義說明「蘭嶼因長期以來缺乏完整的總體規劃,以致全島的建設發展難以循序有效推動,為利蘭嶼的發展能及早導入正軌,…,從都市計畫角度切入進行土地使用規劃。」將蘭嶼4500公頃土地納入特定區,並將300多公頃的部落、鄰近農地、環島公路作為優先規劃範圍。
整個計畫中,水保計畫已經實施,一年之間已將蘭嶼十多條野溪,全面開挖,興建水泥河床與堤坊,形成筆直的三面光河道,已經造成極大野溪生態破壞,並且讓開挖的土層,隨著豪雨形成濁溪,大量泥沙沖入海裡,覆蓋影響珍貴的珊瑚礁生態。
接續的土地分區計畫,更是讓人憂慮,因為在劃出部落居住地的範圍後,所謂優先地區,集中在部落的農地與部落共有地。在蘭嶼土地,幾個部落間的共有地,屬於部落的傳統領域,成為蘭嶼最大面積的完整土地,早期被政府侵奪,作為職訓隊、農場,甚至租來作核廢儲存場。
現今,以土地分區為名,主要目標就是要開發這些部落共有地,藉由特定區計畫,將部落共有地的傳統領域,納入國有地開發,並且對於私人家族農地,開放進行徵收,保持開發土地的完整性,甚至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的限制使用,也計畫透過法律解禁。
現今引發高度爭議的「全國區域計畫」,其中在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中,第捌項「考量原住民族地區特殊需要」,就指出在原住民族土地專法制定完成前,將由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訂定後,納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內,以具體落實原住民族土地之特殊需求。
換句話說,部落土地的使用,在原民會與鄉公所的同意下,就可依照「特定區計畫」,規劃開發蘭嶼的「特殊需求」,甚至針對一些有爭議的傳統領域,都將會採取先解禁,讓居民認領,再開放私人、財團購買,讓蘭嶼跟都市一般,進入一個瘋狂土地炒作的遊戲中。
蘭嶼風光秀麗,文化深厚,一直是財團覬覦的目標,多年來限於土地管制,一直不得其門而入,現今許多私人民宿進入,多半採取族人出地,外人建屋的合營模式,一旦土地分區完成,可以開發,可以買賣,蘭嶼就陷入永難翻身的危機。
在蘭嶼,土地不是經濟資本,而是生活場域,包含著農作生產,文化生根,物種生存的空間,千百年來達悟人有一套像朋友般對待土地的哲學,絕非現世功利的思維。當特定區計劃依照城市觀點,去分區一個部落,那不會是發展,而是災難,因為這種藉經濟開發為名的土地管控,就是一種不以武力侵佔、改以法律吞食的後殖民主義。
蘭嶼特定區計畫,說穿簡直就像經濟特區,在藉口推動蘭嶼發展下,讓蘭嶼門戶洞開,成為財團的開發樂園,永遠難再翻身。蘭嶼的朋友更諷刺說,蘭嶼在千百年前,就有跨海交易的能力,早就是「蘭嶼自由貿易區」,達悟人有能力、有智慧去解決困境,尋找未來,只要政府、財團別太超過,不斷蠶食鯨吞蘭嶼。
政府開發土地,總是藏著心機,透過精密計算,走完行政程序,依法就強勢執行。現今許多部落土地都早就劃定特定區,就等「全國區域計畫」完成,在政策計畫下分門別類修改法條,讓部落走入財團競食的經濟特區,永遠告別文化生根的傳統領域。
蘭嶼特定區來了!部落需要城市化?文化需要特定區嗎?
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16/275783/
蘭嶼具有深厚的人文歷史,以及自然的生態價值,一直是台灣社會關注的焦點,成為眾人守護的文化珍寶。多年來,長期外族思維與政府管控下,讓蘭嶼快速變遷,文化消失,徘徊在現代與傳統之間。近年,許多達悟族人開始覺醒,爭取自我發聲權,以及讓達悟族人自己主導島嶼的命運。
從反核四到文化反思,蘭嶼正在進行一場覺醒運動,在島嶼的文化、生態,全面崩解前,守住蘭嶼的傳統,以及尋找出蘭嶼的永續未來,但是一項「蘭嶼特定區」計畫,不斷在推動,依照文化、經濟、觀光所需,將蘭嶼土地分區規劃。
在年初已出爐的「新訂蘭嶼特定區計畫工作計畫書」中,表示經建會在101年6月召開會議,開宗名義說明「蘭嶼因長期以來缺乏完整的總體規劃,以致全島的建設發展難以循序有效推動,為利蘭嶼的發展能及早導入正軌,…,從都市計畫角度切入進行土地使用規劃。」將蘭嶼4500公頃土地納入特定區,並將300多公頃的部落、鄰近農地、環島公路作為優先規劃範圍。
整個計畫中,水保計畫已經實施,一年之間已將蘭嶼十多條野溪,全面開挖,興建水泥河床與堤坊,形成筆直的三面光河道,已經造成極大野溪生態破壞,並且讓開挖的土層,隨著豪雨形成濁溪,大量泥沙沖入海裡,覆蓋影響珍貴的珊瑚礁生態。
接續的土地分區計畫,更是讓人憂慮,因為在劃出部落居住地的範圍後,所謂優先地區,集中在部落的農地與部落共有地。在蘭嶼土地,幾個部落間的共有地,屬於部落的傳統領域,成為蘭嶼最大面積的完整土地,早期被政府侵奪,作為職訓隊、農場,甚至租來作核廢儲存場。
現今,以土地分區為名,主要目標就是要開發這些部落共有地,藉由特定區計畫,將部落共有地的傳統領域,納入國有地開發,並且對於私人家族農地,開放進行徵收,保持開發土地的完整性,甚至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的限制使用,也計畫透過法律解禁。
現今引發高度爭議的「全國區域計畫」,其中在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中,第捌項「考量原住民族地區特殊需要」,就指出在原住民族土地專法制定完成前,將由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訂定後,納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內,以具體落實原住民族土地之特殊需求。
換句話說,部落土地的使用,在原民會與鄉公所的同意下,就可依照「特定區計畫」,規劃開發蘭嶼的「特殊需求」,甚至針對一些有爭議的傳統領域,都將會採取先解禁,讓居民認領,再開放私人、財團購買,讓蘭嶼跟都市一般,進入一個瘋狂土地炒作的遊戲中。
蘭嶼風光秀麗,文化深厚,一直是財團覬覦的目標,多年來限於土地管制,一直不得其門而入,現今許多私人民宿進入,多半採取族人出地,外人建屋的合營模式,一旦土地分區完成,可以開發,可以買賣,蘭嶼就陷入永難翻身的危機。
在蘭嶼,土地不是經濟資本,而是生活場域,包含著農作生產,文化生根,物種生存的空間,千百年來達悟人有一套像朋友般對待土地的哲學,絕非現世功利的思維。當特定區計劃依照城市觀點,去分區一個部落,那不會是發展,而是災難,因為這種藉經濟開發為名的土地管控,就是一種不以武力侵佔、改以法律吞食的後殖民主義。
蘭嶼特定區計畫,說穿簡直就像經濟特區,在藉口推動蘭嶼發展下,讓蘭嶼門戶洞開,成為財團的開發樂園,永遠難再翻身。蘭嶼的朋友更諷刺說,蘭嶼在千百年前,就有跨海交易的能力,早就是「蘭嶼自由貿易區」,達悟人有能力、有智慧去解決困境,尋找未來,只要政府、財團別太超過,不斷蠶食鯨吞蘭嶼。
政府開發土地,總是藏著心機,透過精密計算,走完行政程序,依法就強勢執行。現今許多部落土地都早就劃定特定區,就等「全國區域計畫」完成,在政策計畫下分門別類修改法條,讓部落走入財團競食的經濟特區,永遠告別文化生根的傳統領域。
蘭嶼特定區來了!部落需要城市化?文化需要特定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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